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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对外招商手册2009目 录序言3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外资招商局4在俄的商务活动开展6经济状况6商务活动种类6企业委派、注册8会计业务的组织8企业纳税10银行结算与借贷14进出口业务17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投资简介19边疆区概况19边疆区投资主体的优惠纳税政策.24商务基本环境条件.26土地出售及租赁.28投资项目保险.29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博览 31签证及注册要求.31工作在哈巴罗夫斯克.32哈巴罗夫斯克物价水平.34旅游与娱乐 .36基础设施.39科技 41教育体系44保健体系46联系方式.47政府机构.47各国外交机构48酒店49大型外资企业50其它机构50附件1. 边疆区法
2、人的建立52附件2. 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建设业手册.54序 言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 俄罗斯远东一个有着丰富自然资源的发展较快的地区。向各方投资者敞开合作之门。哈巴边区是俄罗斯投资环境较好的地区之一。其特点是: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自然环境与资源、巨大的工业和科技潜力、发达的交通网、优秀的专业人员。而当地居民、地方政府及商业界对扩大国际经济合作的愿望也极为重要。毗邻边境、全年运营的大吨位国际海港、跨西伯利亚和贝加尔-阿穆尔铁路干线的国际运输能力都使哈巴边区在俄罗斯同亚太地区国家一体化的进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哈巴边区现与世界60多个国家有着贸易联系。在国际市场上,哈巴边区作为航空和船舶生产商而著名。此
3、外,边区企业还出口木材、黑色和有色金属、石油产品、渔产品及海产品。对于投资者来说,金、银、铂、锌、铜、锡、煤、铁矿及其它矿藏的地理勘探及开发是前景较好的领域。在林业、渔业加工、动力、服务、旅游、农产品加工领域哈巴边区潜力巨大。招商引资是哈巴边区各政府机构的主要任务之一。制定并开始实施投资发展纲要。地方法对投资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充实边区抵押基金的工作积极进行。关于边区政府对投资项目提供国家担保的问题已在讨论解决。专门成立了边区政府招商引资局以便对潜在的投资者给予帮助。投资合作的开展初具规模,边区已有约1000家外资企业,它们影响着消费及运输服务市场和个别工业商品市场。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我希
4、望,这部手册给即将同哈巴边区合作,准备把自己的知识、技术和资金投入其中的伙伴给予帮助。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的合作- 是长期可靠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行政长官跨区域协会主席 维.伊.伊沙耶夫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外资招商局外资招商局为投资者提供以下服务:- 外资招商局无偿为您服务;- 外资招商局成立的目的是通过统一的信息中心为潜在的投资商及现已运营的投资商提供协助;- 外资招商局组织与商业界、国家机构及私营机构代表的会晤进行合作项目的洽谈;- 外资招商局向您提供关于商务上的信息(如,边区统计信息,各工业领域信息、承包商及联系方式列表或商务性质的服务等);- 外资招商局可为您办理邀请函,给予签证支持,
5、协助组织在哈巴边区的行程;- 外资招商局还为您提供在哈巴边区开展商务活动的其它相关服务。外资招商局根据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行政长官决议成立于1999年3月。从事协调边区各部委与地方自治机构间在改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方面的事宜。外资招商局下设部门如下:- 配合投资项目落实与市场调研处的专家向您提供关于正在找投资者和伙伴的边区项目和公司的信息,以及关于引起您兴趣的商品、边区内的公司和他们予以的服务等信息,给您提供企事业单位清单。通过投资决定时,您能够利用凭借上述信息和清单。我们的专家协助您安排业务性会晤和同国家政权机关会晤。当您对在边区内落实具体项目感到兴趣时,我处在办理获得必要审批书、许可证和其它
6、文件方面予以全面协助。联系人:巴沙尔金阿瓦,电话:7(4212)324362,传真:7(4212)327603E-mail: vneshadm.khv.ru- 国际经济合作与信息处协助您在边区内举办论坛会、代表会议、讨论会。该处定时召开投资项目推介会,为外国企业家安排来俄哈巴边区进行业务访问。此外,该处履行太平洋经济合作俄国委员会秘书处业务。联系人:穆尔津叶谢,电话:7(4212)327603,传真:7(4212)327603E-mail: intorgadm.khv.ru- 营销处向投资者提供所需的商品、商家及其业务范围的信息,以及业务活动所需相关机构或与通过投资方案有关机构的名单。联系人:
7、巴什尔金 阿列克谢 瓦西里耶维奇 电话:7(4212)357612传真:7(4212)327603 E-mail: ininfoadm.khv.ru - 国际活动组织处将在组织哈巴边区范围内的座谈会、会议、论坛上给予协助。该处定期举办投资会议和组织外商对哈巴边区的商务考查。此外,国际活动组织处是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机构的俄罗斯国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穆尔金 叶甫根尼 谢尔盖耶维奇电话: 7(4212)325026传真:7(4212)327603E-mail: intorgadm.khv.ru- 投资项目处向投资者提供关于边区寻求投投资商和伙伴的各类项目及公司的名单。 联系人:吉利亚诺夫 阿列克谢
8、 德米特里耶维奇 电话:7(4212) 324362传真:7(4212)327603E-mail: vneshadm.khv.ru- 投资商服务处负责来访商家的接待及行程,帮助组织商务及与国家机构代表的会晤。在投资项目实施上,该处将协助您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此外,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外资企业注册。联系人: 吉利亚诺夫 阿列克谢 德米特里耶维奇 电话:7(4212)334362传真:7(4212)327603E-mail: vneshadm.khv.ru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外资招商局局长:别谢金娜 伊利娜 安纳多利耶夫娜地址:俄罗斯 680002 哈巴罗夫斯克市 芙茏芝大街72号电话:7(4212
9、)306207324362327612传真:7(4212)327603E-mail: vneshadm.khv.ru ininvadm.khv.ru ininfoadm.khv.ruWeb-site: www. Fipa.khv.ru在 俄 商 务 活 动 的 开 展经 济 状 况今天,俄罗斯是最具发展前景的市场之一。国家拥有巨大的原料及成品储备资源用以出口。此外,俄内部的消费市场对进口和国产商品也有着极大的需求。 而俄罗斯的工业基础设施则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更新以达到西方国家的标准。俄罗斯是一个需制定长期商务规划的市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仍处于向市场经济条件过渡时期。把对其它国家通过的
10、惯例和经济现象用于对俄罗斯的理解上是行不通的。应注意的是部分条例还处于发展阶段。商务活动种类外国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开展在俄业务:- 在俄注册纯外资企业或是合资企业;- 成立代表处或分支机构;- 与俄罗斯法人签订合作协议;- 上述几项形式同时执行。俄罗斯法人根据俄联邦民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俄联邦领土上成立各种形式的俄罗斯法人。主要形式有:- 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公司;- 合资公司。股份公司公为两类:关闭型股份公司和开放型股份公司。其成员可以不经其它股东的同意割让其所有股份的为开放型股份公司。其成员仅能在公司创办人或预先确定的人员之间分配股份的为关闭型股份公司。开放型股公
11、司的注册资金为其注册之日的1000个最低工资单位。关闭型 股份公司为100个最低工资单位。股份公司是最高管理机构为全体股东大会和理事会。董事会和、或总经理负责公司是日常活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个最低工资单位。公司创办人不得超过50人。公司的创办文件对于其创办人转交权、向第三方出售股份权都有明确的限制。公司创办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不通过其它成员的同意退出公司,公司根据股份份额向其支付其所有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机构为股东全体大会、董事会和、或总经理。合伙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其成员对公司商务性活动的个人投入及其一些成员无限责任性。一些合资公司具有无限责任。但无论合资公司还是有限公司都应制定独
12、立的纳税报表并根据活动纳税。代表处和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可以在俄罗斯从事活动和以代表处及分支机构的形式在不成立新的法人情况下从事活动。代表处的优势是:- 具有最小的行政、税务和会计义务;- 作为外汇监督程序中的非常住者;- 根据两重征税国际公约在从事贸易活动上具有优势。 一般情况下,代表处是外国法人的分支机构。它代表着公司在他国的利益。合作活动协议 投资商也可以和俄罗斯公司签署合作活动协议以便在俄开展商务活动。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外国公司以基金、产权或新工艺作为物质或非物质资产对合作投资,并根据协议有获得合作活动的部分利润的权利。 参加合作活动和利润的分配依据合作协议按法律程序进行,并且无平均分配
13、的义务。对合作活动的征税针对参加者进行(增值税和流通税除外)。其中一方参加者应建立合作活动的独立会计制度。在签署合作协议时,外国公司无在俄罗斯出席的义务。这样情况下,属于俄罗斯征收范围的部分利润通过任何现行的双重征税协议按低税率征收。企 业 的 委 派、注 册根据俄联邦民法第51条规定,在俄领土上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法人(机构)需进行国家登记。自该机构被列入国家法人统一登记表时起被认定是法人。俄联邦政府2002年5月17日第319号决议,俄联邦税务局是从事国家登记和国家法人统一列表的全权执行单位。法人的国家登记按其执行机构所在地进行。无常设执行机构的单位按其有权以法人名义活动的机构所在地进行登记
14、。关于外国法人注册和委派的详细情况见附件1。公 司 会 计 业 务俄联邦会计法由1996年11月21日第129-3 号文件所规定的俄联邦统一的会计报表制定法、财产报表、义务和经营活动表的其它联邦法和准则组成。会计报表的单位应提交其财产状况、收支的真实信息。俄联邦财政部对会计报表领域活动的实行法律调控。在俄联邦领土上的所有机构有义务执行其所有规定。- 会计报表格式及其使用方法;- 会计报表条例规定经营性业务报表和会计报表的制定;- 会计报表方式及其方法;- 关于会计报表的其它准则与规定。小型商务机构可执行简化的收支报表程序。会计报表自企业注册之时起至其关闭或重组不间断地以两份报表方式进行。所有的
15、经营业务应办理相应的真实手续,并依据相关文件制定会计报表,依据原始文件办理文件登记手续。所有报表文件应备有复本以便检查。报表文件存档期限不应少于五年。报表文件的货币计算单位为卢布。对外汇账户和外汇业务的申报应按业务完成当日俄联邦中央银行外汇牌价换算成卢布。企业的报表制度根据其领导(负责会计报表的人员)签署相关文件执行。文件应明确:会计报表的工作计划;申报文件的形式;和财产、责任的盘点程序和评估方法;文件流通、信息处理制度;涉及经营业务的检查及会计和税务报表的其它相关规定。报表期限为一个公历年。自年初起申报年中增长报表。会计报表为会计平衡表、盈亏报表及其附件、审计鉴定并附确认报表真实性的文件和明
16、细。所有机构根据创办文件向其创办人或财产所有人以及注册所在地的地方统计、税务机构提交会计报表。开放型股份公司、银行及其它信贷机构、保险单位、交易所、投资基金会应在报刊杂志上公布自己的年终报表。外国企业代表处和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进行会报表。在俄联邦境内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根据俄联邦法制定会计报表。但,俄联邦签订的国际协议做出另行规定的情况除外。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也可根据其它企业总部所在国的规定制定会计报表。这些规定不应与国际财政报表委员会制定的(1998年7月29日俄联邦财政部第34H号文件)。所制定的国际财政报表标准相矛盾。在按公司常驻国法律制定报表时会在申报指数计算中出现障碍。
17、现阶段并非俄联邦报表体系内的所有报表制度都符合国际财政报表标准规定。根据俄罗斯标准术语“会计报表”,不仅指财政报表制度程序,而且包括结算和申报在内的整个程序。俄罗斯会计报表标准与国际标准主要区别是俄罗斯标准规定了初始结算方法,明确个别业务的体现方式。会计结算条例规定详尽并为义务执行责任。会计结算的申报计划程序由俄联邦财政部2000年10月31日94H号文件做出严格规定。按俄罗斯标准制定的财政报表缺少对动产贬值及企业价值的正确评估。由于俄罗斯和其它执行国际标准的国家在财政报表上的差异形成了会计报表制定程序上的不同。俄罗斯企业财务报表制度向国际标准过渡的条例正在制定过程中。企 业 课 税根据俄联邦
18、法、边区法及其它自治部门的代表机构准则,向在哈巴边区境内从业的企业依法征收各类课税。通过海关边境的商品依据俄联邦海关法征收关及其它课税。税法规定税率、交纳程序、纳税者权利与义务。全俄境内实行统一的税务体系,并由俄联邦税法第一部分做出规定。在各方平等的基础上规定课税税目。不允许根据企业所有形式或收入来源的不同而另行执行特殊的税率及优惠待遇。税收不应违反俄联邦统一经济空间,妨碍经济活动。根据纳税人及税目的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如,纳税主体、纳税基数、纳税期间、税率、纳税程序及交纳日期。在必要情况下根据税法执行税收优惠。税 种根据税法规定,税种分为:联邦税、地区税、地方税和特种税。联 邦 税- 增值税
19、(俄联邦税法第21章)- 消费税(俄联邦税法第22章)- 自然人所得税(俄联邦税法第23章)- 统一社会税(俄联邦税法第24章)- 企业所得税(俄联邦税法第25章)- 矿藏开采税(俄联邦税法第26章)- 财产继承税和赠予税(俄联邦91年12月12日第2020-1号命令)根据2005年7月1第783号俄联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 水资源税(俄联邦税法第25.2章)- 动植物资源税(俄联邦税法第25.1章)- 国家税(91年12月9日第2005-1号俄联邦法)地 区 税- 企业财产税(俄联邦税法第30条,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第149号法)- 娱乐税(俄联邦税法第30条,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第
20、163号法)- 交通税(俄联邦税法第28条,2002年11月26日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第70号交通税法)地 方 税- 土地税(土地册内的地段价值为课税基数)- 自然人财产税(90年12月9日第2003-1号俄联邦法,市政机构条例)特种税制度- 农产品生产者纳税体系(统一农业税)(俄联邦税法第26.1条)- 简化纳税体系(俄联邦税法第26.2条)- 个别活动收入单项税纳税体系(俄联邦税法第26.3条,俄联邦税法第26.3条的相应实施条例)- 履行产品分配协议的纳税体系(俄联邦税法第26.4条)由税法做出规定并在俄罗斯境内义务执行的税种为联邦税。由税法做出规定并由俄联邦各主体通过相应条例及市政机构条
21、例执行的税种为地区税和地方税。此类税种为边疆区地区及市政机构义务执行税种。特种税制度对税法做出相应规定的税种执行特殊的计算和征收程序。根据特种税制度个别税种由特种税代替。主要税目增 值 税增值税以商品、工作及服务的销售为征税对象。课税基数根据征税对象的特点而有所不同。应纳税额由课税基数和相应的税率组成。经俄联邦海关边境的出口商品和运输业务(服务)的税率为10%。纳税人应对所得商品(工作、服务)和所售商品(工作、服务)的发票进行收支登记。根据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纳税人在计算税额时可将课税基数中的货款扣除。报税单每个季度提交一次。增值税以相等的数额在三个月内交纳完毕。消 费 税消费税征税对象为对特
22、定消费品、原料、材料的销售,转交特定消费品原料(材料)行为,转交用于生产包括非特定消费品的特定消费材料及商品的行为,通过俄罗斯海关边境进口特定消费品的行为。课税基数根据每种特定消费品、原料和材料的不同(烟酒、车辆、石油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分别。税额的计算依据课税基数和以百分比和(或)卢布及戈比为计算单位的税率得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非纳税居民(在俄罗斯境内一个历年内连续居住不少于183天)交纳其在俄境内和(或)其境外收入所得税。为居民的纳税人按其收入来源地交纳所得税。 所得税由支付单位或纳税者本人交纳。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根据收入的不同划分。 税率是根据纳税人地位和收入种类确定。在35 %税率范围
23、内的是下列收入:- 在广告运动中获得的,四千卢布扣除后的中奖和奖金(俄联邦税法第217 条第28款);- 银行利息(根据俄联邦税法第214.1.条款规定的手续);- 借款时节约的利息(根据俄联邦税法第212条款规定的手续)。 在30 %税率范围内的是不是俄罗斯联邦征税对象的自然人所得的一切收入,除红利收入外。 作为俄罗斯联邦常住者的自然人因以比额参加单位活动,而从中所得的红利收入,以9 %税率征收税款,作为俄罗斯联邦非常住者的自然人,以15 %税率征收税款。 其它收入以13 %税率征收税款。统一社会税纳税人为从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薪金所得者。征税对象是从业人员工资,自然人其它薪金所得。每员从业
24、人员的课税基数不同。税率按纳税人类别和个人所得数额不同划分。自2005年起,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年收入至28万卢布 -26% (2004年至10万卢布的为35,6%);- 收入超过28万卢布至60万卢布 72.8万卢布+超过28万卢布的数额的10% ;- 收入超过60万卢布- 104.8卢布 + 超过60万卢布的数额的2%。征税所得数额分配到:联邦预算(划拨到养老基金)、俄联邦社会保险基金;联邦和地区义务医疗保险基金。企业所得税 各类企业,包括通过在俄常设代表处进行活动的外国企业或者不通过代表处进行活动,但其收入来源在俄的外国企业均为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基本税率为课税基数的20%
25、。划拨到联邦预算的税率为2 %,到联邦主体预算的税率18 %。联邦主体预算的税率可根据俄联邦主体法律的规定减少给个别纳税人,但税率不得低于13,5 %。获得俄联邦企业股息的本国机构所得税税率为6%。获得俄联邦企业 股息的外国机构和获得外国企业股息的俄联邦机构所得税税率为15%。从事使用和租赁船舶、飞机和其它交通工具和集装箱进行国际运输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财产税纳税人为俄联邦企业及在俄境内通过代表处实施经营活动、并在俄境内和(或)俄经济区拥有不动财的外国企业。征税对象是作为俄联邦企业固定资产的财产。外国企业的征税对象是:- 如通过设在俄联邦代表处实施经营活动时 作为固定资产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
26、根据租让合同获得的财产;- 如外国企业在俄境内未通过设在俄代表处实施经营活动但拥有财产时 在俄罗斯境内属于上述外国企业的不动产以及根据租让合同获得的不动产。 交 通 税 纳税人为按法定程序对交通工具进行登记的法人和自然人。征税对象为汽车、摩托车、低座小摩托车、公共汽车、货运车、飞机、直升机、内燃机船、帆船、快艇和其它交通工具。课税基数根据征税对象的功率或发动机动力、总容量或是交通工具单位来划分。税率根据每个课税基数单位以卢布计算。按交通工具的类别依据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支付税金。土 地 税 在俄联邦境内对土地的使用是有偿的。对所用土地的使用进行付款的形式为土地税和租赁费。自20
27、06年1月1日起,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的土地税由俄联邦税法第31条和市政机构代表机关的条例做出规定。土地税的纳税人为法人和自然人,其为土地所有人、土地持有人和土地使用人,承租人除外。土地面积为课税基数。税率按土地用途的类别 (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其它用地)和所在位置划分。税率按不取决于使用者的土地变化而改变。土地所有人应根据国家民法的规定出租土地。租赁合同规定出租的基本条件:土地面积、租赁条件和付款期限。根据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2004年4月27日第20号决议,使用边疆区所有的土地用于实施生产建筑投资项目的,土地租赁费利率与边疆区普通建筑安装工程利率(1,0)相比减少5倍(0,2)。
28、关 税海关关税根据俄联邦海关法的规定交纳。俄联邦法做出另行规定的情况免征关税。如,所进口的机械设备作为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免征关税。银 行 信 贷一般俄罗斯的银行贷款期限为90-180天,建议使用这类贷款以便外国商品供应商和服务商可使用俄罗斯客户开出的确认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在这里建议对合作伙伴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支付能力进行检查。西方公司经常要求俄罗斯伙伴支付预付款对法人-常住者兑换外汇以便向非常住者支付预付款业务做出了专门规定。自2003年2月起,中央银行要求法人-常住者兑换外汇用于进口合同预付款时,将预付款数额20%的等价卢布存入银行。当进口商品在俄罗斯海关结关后,卢布存款将返还给进口商。外汇调
29、控与外汇监督2003年12月10日第173-3号关于外汇调控与外汇监督联邦法和外汇调控机构及外汇监督机构条例构成外汇调控和监督的法律基础。外汇调控主要由俄联邦中央银行和俄联邦政府实行。外汇监督机构(俄联邦中央银行-管理信贷机构;其它国家专业部门-管理其它法人和自然人)和外汇监督代表(被授权银行-管理持特种许可证的信贷机构;其它被授权机构)。对外汇业务的明确是俄罗斯法律中的关键。俄联邦法确定外汇业务的概念及详尽业务列表。受俄联邦政府调控的外汇业务有,作为结算资金用的外汇的购买(出售)、俄俄联邦货币和有价证券等的出入境。对非常住者和常住者实施不同的调控政策。非常住者外汇业务的调控非常住者之间可以相
30、互进行外汇和俄联邦货币的汇兑。在非常住者和常住者之间的外汇业务无限制。但涉及法定资本流动的外汇业务除外。俄罗斯银行要求此类业务使用专有账户并具有卢布存款。常住者外汇业务的调控在非常住者和常住者之间的外汇业务无限制。但涉及法定资本流动的外汇业务除外。俄罗斯银行要求此类业务使用专有账户并具有卢布存款。禁止常住者间的外汇业务,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允许进行的外汇业务包括常住者与被授权银行之间的业务,向夫妻一方和亲属赠予外汇的行为,外汇遗产或财产的继承,允许在不开设账户的情况下向俄联邦境内外汇款。但,在被授权银行此类业务一天的汇款额不应超过5000美元。在自然人-常住者之间的结算允许使用俄罗斯境外开设的
31、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在自然人常住者和非常住者之间一个历年内可无限制进行15万美元以下的国外有价证券外汇业务。常住者应根据对外贸易协议规定按期保障非常住者向其被授权银行账户支付外汇或卢布结算款项。在非常住者未履行其义务时,常住者保障将款项返回俄联邦。在外汇业务完成时,常住者向被授权银行提供业务完结的标准的证明文件。常住者和非常住者的银行账户、专有账户常住者和非常住者之间的外汇业务借助于银行和专有账户来实行。个别的外汇业务仅可通过专有账户进行。常住者有权在被授权银行自由开设外汇账户。常住者有权在俄境外进行相应的注册登记并向所在地税务机构申报后在境外银行开设外汇和卢布账户,向被授权银行提供注册和申报文
32、件。非常住者有权自由在被授权银行开设外汇和卢布账户。贷 款常住者和非常住者有权在俄联邦向被授权银行申请外汇和卢布贷款。常住者和非常住者有权签署贷款协议相互之间进行外汇和卢布结算。根据协议,常住者和非常住者均可成为贷方或借方。国内外汇市场、外汇的义务出售在俄联邦境内常住者和非常住者有权购买和出售外汇。外汇兑换流水单只能由被授权银行办理。外汇交易和货币类别的流水单按俄联邦中央银行规定执行。对常住者和非常住者的外汇购买不做任何限制。常住者(法人和个体营者)应在7天内将汇入账户的部分外汇兑换成卢布(自2004年12月27日起 为10%)。此类兑换为义务性外汇出售。属于义务性外汇出售范围的有外汇收入,根
33、据商品交易、工作执行、提供服务、转交知识性成果的协议履行义务由此常住者获得非常住者支付的外汇结算,包括向非常住者转交知识产权后得到的外汇付款。法律规定了义务性出售的外汇款项的数额可以被减少的条件以及外汇收入不列入义务出售范围的条件。外汇和卢布现汇流通常住者和非常住者有权在被授权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储存和支取外汇及卢布现金。对外汇的现金结算不做出任何限制,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况除外。在使用卢布进行现金结算时,非常住者应执行俄联邦对常住者现金结算业务的规定,包括俄罗斯银行规定的法人间现金结算的最大数额。外汇、卢布和有价证券现汇在俄联邦的出入境管理常住者和非常住者可自由携带外汇和有价证券出入俄联邦。自然人常
34、住者和非常住者进入俄境内一次性携带外汇或卢布金额超过一万美金,需通过书面报关单形式对所持外汇或卢布现汇金额进行报关。自然人-常住者和非常住者可携带不超过价值一万美元的现金出境。如超过一万美元则应向海关提供携带外汇入境、汇款或外汇拨款的证明文件。自然人携带超过3000美元的外汇出境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报。但携带一万美元以下数额的现金无需向海关提供外汇入境、汇款或拨款证明。进 出 口 业 务对外贸易业务总则对外贸易以俄联邦宪法为基础,根据2003年12月8日第164-号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控基础联邦法、其它俄联邦法和准则,以及国际惯例和俄罗斯签署的国际协议在俄联邦进行的商品、服务、信息、知识产权领
35、域的对外贸易活动。对外贸易活动的国家调控根据俄联邦签署的国际协议、2003年12月8日164-号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控基础联邦法和其它法律条例通过下列方式实行。- 海关、税率调控;- 非税率调控;- 对服务和知识产权交易的禁止和限制;- 促进对外贸易活动和现行法律规定的经济和行政性措施。进口和进口关税 商品的进口- 无返还义务向俄联邦海关境内输入的商品。向俄联邦进口用于国内消费的商品是基本海关制度。用于国内消费的海关放行制度 - 进入俄联邦海关境内的商品留在境内并不具有返还义务。根据1993年5月21日第5003-1号关于海关税率联邦法对进入俄联邦边境海关的商品征收海关关税。海关税率由俄联邦政府
36、确定。海关税率统一征收,不应以进口商、交易种类及其它因素的变化而有所改变。法律另行一的情况除外。进口关税率由俄联邦政府确定。在俄联邦执行以下几种海关税率:- 根据纳税商品的海关课税价值按百分比征收从价税;- 根据纳税商品的单位按规定数额征收特种税;- 上述两个税种的综合税。根据俄联邦政府1995年5月6日确认的第454号进口海关关税税率文件,以下列方式征收关税:- 对来自俄罗斯提供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商品征收基本海关关税;- 对来自俄罗斯未提供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商品征收两倍的海关关税;- 对来自俄罗斯提供最惠国待遇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收75的海关关税;- 对来自俄罗斯提供特惠国待遇国家的商品免征海
37、关关税。根据俄联邦政府特别决议在实行进口业务时不执行俄联邦特惠国待遇国家及其免税商品名录。1993年5月21日第5003-1号海关关税联邦法第35条对免征海关关税的情况做出规定。出口和出口关税商品的出口 从俄联邦海关边境运出并且无返境义务的商品。现阶段,一般不对俄联邦出口的商品做关税和非关税性限制。俄联邦政府对燃料动力商品(石油、石油产品、天然气、动力)及其它一系列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对上述征税商品的列表及其税率由俄联邦政府确定。在特殊情况下,俄联邦政府为防止或缓解俄罗斯国内市场严重短缺状况的出现而对食品或其它重要商品实行短期出口限制或禁止出口。重要商品名录由俄联邦政府确定。 对 哈 巴 罗 夫
38、 斯 克 边 疆 区 的 投 资边疆区概况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位于俄罗斯远东经济中心。同中国毗邻,与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马加丹州、犹太自治州、萨哈(雅库特)共和国接壤。哈巴边区是面积较大的俄联邦主体之一,为78,863万平方公里,占俄联邦总面积的34,6%,远东地区的12,7%。南北长1780公里,东西宽127-750公里。地区主要特点面积 78,86万平方公里。人口 140,19万人(止2009年1月1日)地区总产值 107亿美元(2008年)地区总产值增长速度和边区在俄罗斯国民总产值中的份额地区总产值约占俄罗斯国民总产值的1%。年均工资 8150美元(2008年)平均气温 七月 - +24
39、OC,一月- 20OC 边区的主要自然资源有矿物原料资源、水生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哈巴边区有着丰富的矿藏。边区可开采金、银、铂、有色金属。边区是俄联邦主要金矿开采地之一。在边区的自生矿床可长期开采贵重金属。边区有世界最大的锆矿。 哈巴边区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主要的捕捞水域有 阿穆尔河、靼鞑海和鄂霍茨海近水流域。主要捕捞回游鲑科鱼类(鳟鱼、春秋季大马哈鱼)、鲟科鱼类(鳇鱼、阿穆尔鲟)、大小密网鱼、胡瓜鱼、八目鱼鳗。在近水水域可捕捞鲑科鱼、太平洋鲱、毛鳞鱼、比目鱼等。哈巴边区是俄罗斯最大的林业资源地区之一。哈巴边区森林面积达5100万公顷,储备量为51亿立方米。按其采伐量边区在俄罗斯排名第三。哈巴边
40、区是俄联邦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之一。工业生产领域中加工业占50.8%、森林采伐11.6%、矿藏开采14%、动力20.9%。边区钢、钢板、石油产品、林业采伐、机械产品的生产量几乎是整个地远东地区的总量。由于哈巴边区经济地理位置的特点,它成为欧亚国际陆路交通走廊体系中的一部分。边疆区具备各种形式的交通工具。铁路是边区主要的货物运输渠道,占货物流通的95%。跨西伯利亚走廊和贝加尔-阿穆尔铁路干线经哈巴边区(2300公里),并有多条通向边区工业中心和瓦尼诺海湾的铁路支线。亚洲国家与美洲大陆及欧洲之间的空中交通干线也跨经边区。哈巴罗夫斯克国际机场将边区与日本、韩国、朝鲜、中国、泰国、以色列和其它国家的大型
41、机场边接起来。边区的海上运输由大部分位于瓦尼诺、苏维埃港、德-卡斯特里海湾的货物转载综合体承担。滨海主要港口-瓦尼诺港是一个年吞吐量达100万吨的转运综合体。它的冷藏库容量为5000吨食品。下设机构有:“瓦尼诺-霍尔姆斯克“轮渡综合体(萨哈林岛)、燃料装载综合体及罐装综合体。现阶段,边区的港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在瓦尼诺和穆奇克海湾正在进行煤的特种终端建设工程。在德-卡斯特里港正在建设年吞吐量至1200万吨的石油灌装终端。用于萨哈林大陆架的石油出口。哈巴边区的联邦级公路有两条: 哈巴罗斯克-海参崴,哈巴罗夫斯克-纳霍得卡。2004年,赤塔-哈巴罗夫斯克联邦级直达公路开通,总长为7600公里。边区
42、的公路网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哈巴立德卡瓦尼诺共青城公路把边区主要海港和远东区的公路网连接起来。现在正在进行谢礼黑那尼古拉耶夫斯克和阿杨聂力坎的公路建设。 边区现代化通讯设备较发达。有96家经销商提供电话通讯业务。其中最大的通讯商是无限股公司“远东通讯”哈巴罗夫斯克分公司和俄罗斯通讯公司远东分公司。在哈巴运营的大型移动通讯商是全俄知名品牌:无限股份公司“通讯导航”( 彼莱茵商标)、无限股份公司“900远东移动网”(MTC商标)、有限股份公司“移动公司-哈巴罗夫斯克”(梅加电讯)、哈巴移动电话有限公司(连线)、波力姆电话有限公司(提供国际国内通讯服务)。工 业燃料动力综合体边区的燃料动力综合体由发电
43、发热、煤炭、石油加工企业和供气系统组成。远东动力无限股份公司分公司哈巴动力是边区热能和电能的主要生产商。远东动力无限股份公司与东方联合电力系统有着直接的电力联系。如今,该股份公司有7个热电站。远东动力无限股份公司给哈巴边疆区中部南部地区、阿穆尔河畔尼古拉耶夫斯克市、苏维埃港、瓦尼诺镇以及犹太自治洲的供电。2008年电力总量为76亿千瓦/小时,热能1640万千兆卡。在哈巴边区境内有石煤、褐煤的矿床。煤工业储备量超过10亿吨。预测资源估为40亿吨。2008年已开采230万吨。开放型股份公司“乌尔加尔煤业”是边区主要的煤矿开采企业。代表边区石油加工业的是分别设在哈巴罗夫斯克市和共青城的两个炼油厂和设在瓦尼诺镇炼油站。它们不但给远东地区供应石油制品,而且外销给亚太地区国家。主要产品有:汽油、航空燃料、柴油、轻镏物、重油、沥青等。2008年边区石油加工企业的总生产量超过1120万吨石油。 机械制造和冶金哈巴边区机械制造业和冶金工业在潜力上是独一无二的综合体。生产海运、河运船只、飞机、起重运输机械、电缆产品、维修船舶和飞机。共青城航空生产联合公司是著名的俄罗斯航空工业企业之一。目前联合公司生产在区域间航空线路上使用的以及外销的SSJ-100(苏霍伊超级喷气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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