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城区联谊路(风顺路-南林路)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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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其它第二章 合同(参照GF-2013-0201示范文本)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二、资格文件部分三、商务标部分第四章 图纸及技术资料(另附)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概述一、招标项目概况湖州南浔城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南浔城区联谊路(风顺路-南林路)景观绿化工程,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398万元。现委托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
2、: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三类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施工建设地点:南浔城区联谊路(风顺路-南林路)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3220平米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开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四、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联 系 人:小 沈 联系电话:0572-3705986 传 真:0572-3705986办公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438号湖州南浔城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
3、建筑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9月14日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 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南浔城区联谊路(风顺路-南林路)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地点:南浔城区联谊路(风顺路-南林路)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3220平米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苗木养护期:壹年(包活)23.3要求工期:50日历天33.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施工42.1资金来源:自筹5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光盘1份(正、副本分开装订包封;资格文件、商务标分别装订和包封;电子光盘放入正本商务标中)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湖州市外地园林
4、企业须进湖备案)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湖州市外投标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湖州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1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编号为:G(H)2016112N,否则作废标处理)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9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开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收件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1321.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以开标室时钟为准)地 点: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开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1431.1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10%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2建设单位:湖州南浔城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单位:杭州广厦建筑
6、咨询有限公司 1.4工程项目批准文号:湖发改投资【2006】35号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 投
7、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投标人在现场踏
8、勘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9月26日止把提疑内容以不记名形式发送至邮箱(nx21951845),提议中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和个人名称,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6年9月28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将答疑内容发布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招标公告”栏。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
9、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补充通知须报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站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
10、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共二部分组成(二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本工程不设技术标,中标后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提交招标人);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无须提供原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采用二维码验
11、证资质证书的投标单位必须确保资质证书上具有能被正确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的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质检员专
12、业为园林专业;材料员专业不限。均需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13)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14)湖州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须提供进湖备案资料复印件;市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湖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
13、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15)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提供;(16)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提供原件核查)(1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须确保缴款凭证上具有本工程招标编号G(H)2016-112N)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复印件; (18) 无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无需提供;(若基本账
14、户涉及到银行升级等情况导致账号不一致的,需提供证明资料,并由开户银行盖章生效,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以无效标处理。)(19)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20)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21)投标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原件已放资格文件正本中,或已注明无需提供原件的,可以不再提供原
15、件审查)。(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 投标函附录;10.3.3 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1)封面(投标总价); 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 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
16、价汇总表: 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5-1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表4-5-1-1 (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 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
17、表; 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 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 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表4-11(注:以上带“”号的投标文件页面必须由电子光盘中的制作软件打印(附带水印码,无水印码的或水印码不完全一致的以无效标处理)。没有带“”的表格请投标人自行制作(不需水印码)。其中第(6)、(7)、(9)、(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10.3.4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10.3.5 投标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
18、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1.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售的电子招标光盘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11.3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的电子投标光盘。投标人必须将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投标光盘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须是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文档版本的书面形式。即:如果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必须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一致;11.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
19、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标格式不完全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为准;1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使用的商务标电子光盘因无法刻录或损坏,必须及时跟招标人更换,自行更换光盘或与招标人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一律不予接收;11.6电子光盘发售时间及地点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招标公告”栏公布。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结
20、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
21、的通知(湖建发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以及关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35号)有关规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1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
22、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2.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2.6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2.7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12.8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按湖建发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23号以及浙建站定201635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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