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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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岭市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调兵山市晓明镇、铁岭县蔡牛镇、铁岭县镇西堡镇项目铁岭县镇西堡镇第一标段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XJ-024-2013016)招 标 人:铁岭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2013年4月铁岭市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铁岭县镇西堡镇第一标段) 招标编号:TXJ-024-2013016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25开标136评标147合同授予148纪律和监督1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10电子招标投标1611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12需要补充的其他
2、内容16第三章 评标办法231评标方法262评审标准263评标程序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5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01工程量清单说明602投标报价说明603. 其他说明604工程量清单61第六章 图纸6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7目 录6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0(一)投标函70(二)投标函附录7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2二、授权委托书73三、投标保证金74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5五、施工组织设计79六、项目管理机构84七、资格审查资料86八、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94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
3、适用)95十、原件清单96十一、其他材料97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电话:024-62151152-85068507 1第一章 招标公告铁岭市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调兵山市晓明镇、铁岭县蔡牛镇、铁岭县镇西堡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以铁国土资发【2013】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铁岭市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调兵山市晓明镇、铁岭县蔡牛镇、铁岭县镇西堡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人:铁岭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2.
4、2 项目名称:铁岭市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调兵山市晓明镇、铁岭县蔡牛镇、铁岭县镇西堡镇项目。2.3 建设规模:调兵山市晓明镇908.71公顷; 铁岭市铁岭县蔡牛镇1077.79公顷铁岭市铁岭县镇西堡镇1025.29公顷2.4 项目地点:铁岭市调兵山市晓明镇、铁岭市铁岭县蔡牛镇、铁岭市铁岭县镇西堡镇。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具体标段详见招标文件)。2.6 计划工期:2013年05月15日至2013年10月31日。2.7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2.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3.1.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中一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1.3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土地整理专门企业,并且近五年有从事过土地整理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提供2008年03月01日至今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04月10日至2013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7、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08日09:30时。5.2 开标时间为2013年05月08日09:30时。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金华园宾馆3楼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5号)。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铁岭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十六号联系人: 陈大鹏电 话:024-74838403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 联系人:关先生、程先生电话/传真:024-62151152-8504、8
8、507 ,024-22524228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帐 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邮 编:110024 2013年04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铁岭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十六号联系人:陈大鹏电话:024-7483840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联系人:关先生、程先生电话: 024-62151152-8504、8507 1.1.4项目名称铁岭市2012年首批高标准基本
9、农田建设项目(铁岭县镇西堡镇第一标段)1.1.5建设地点铁岭县镇西堡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总面积315.21公顷1:西侧开始以支沟2南侧为分界,向东至支沟2与田间路4交点;分界点2:沿田间路4西侧,向南至田间路4与生产路25的交点;分界点3:沿田间路25南侧,向东北至田间路25与斗沟2-7交点;分界点:4:沿斗沟2-7西侧,向南至斗沟2-7与农沟2-7-3交点;分界点5:沿农沟2-7-3,至农沟2-7-3西端点,包括2-7-3在内回2-7-3东端点;分界点6:沿斗沟2-7西侧,向南至斗沟2-7与修水泥路6的交点;分界点7:沿修
10、水泥路6南侧,向东至修水泥路6和补水泥路6的交点;分界点8:沿修水泥路6南侧,向东北至修水泥路6与生产路24的交点;分界点9:沿生产路24南侧,向东北方向延伸500m,将生产路24包括在一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1.3.3质量要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和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资格财务要求:经审
11、计良好的财务状况业绩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信誉要求:资信良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不少于15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开标前不少于15天1.11偏离允许不影响实质性内容的偏离1.12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技术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8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 小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
12、文件后 4 小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相关资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4,552,200.00),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无论兼投几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万元)汇款汇至:单位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账号:2100153000805250256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16:00(北京时间)地址:
13、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今3.6.3签字或盖章要求不允许代签,印章要清晰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3.6.5装订要求胶装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金华园宾馆3楼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5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
14、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和监督部门的代表共同检查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逆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监管部门认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家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7.4.1履约担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支票、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5.1款的规定,招标
15、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9.2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80%执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9.3解
16、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4投标报价应符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1128号文件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要求。9.5投标人投标时,应携
17、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的原件、企业信誉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附所有提交的文件目录,并签字盖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核查。10电子招标投标电子版一份(以U盘递交)12招标人应当确定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总则1.1 项目概况
18、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
20、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4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重要货物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品质的资料(例如列有相关技术数据的长期有效使用的样本或生产过程中有效的检验文件或验收报告等资料),并且其品质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如果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重要货物不是投
21、标人制造或生产,那么,投标人需得到生产商或有相应代理权的供货人的充分授权,提供上述能够证明其品质的资料,并且其品质及交货期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1.4.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注:包括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可见和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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