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项目评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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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项目评标解读一、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项目招标的招标范围(一)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项目招标概念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项目招标(以下简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是面向世界范围的潜在供应商的招标采购活动。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的选择依据:采购产品的原产地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只要货物原产地在国外情况均应当才采用国际招标方式而不论其是否采用人民币报价或完税产品或只签订内贸合同的情形。当然,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厂商也可以参加投标,但是,应当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不得以国内招标或其他方式规避。注意: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国内中标产品,可凭国家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通知办理退税
2、。(二)机电产品国际强制招标的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3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4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5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三)机电产品国际采购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的范围1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2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3旧机电产品;4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人民币以下;5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6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7特殊行业特殊
3、产品、应对突发重大事件需要;8优惠供货时,优惠金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50%;9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10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11其他:军品。(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的标准示范文本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由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组织编制。1招标文件的构成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共两册。第一册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格式及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并另行装订,但其目录结构已在第一册中做出规定。第二册应包括投标邀请、投标资料表、合同专用条款、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即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第一册与
4、第二册是通用与专用的关系,两者密切相关,既是原则与具体的结合,也是具体对原则的补充。招标文件第一册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商务内容(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条款)作出基本规定,如果招标人需要对第一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可在第二册中另行规定。2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第20条: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包含资格、报价、评标标准等必要条件) (三)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六)附件 由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办法只有最低评标价和综合评价法两种,所以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中缺少了27号
5、令中相应评标标准和方法。附件包括:1投标书格式;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产品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9资格证明格式; 10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11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12信用证样本; 13其他所需资料。 除上述规定的内容外,招标文件还应包括对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业绩要求和评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特点招标文件的上述内容:涵盖了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的主要内容,并根据国际招标的特点做了具体要求;评标标准明确具体不仅规定金额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还对价格调整方法、错误修正方法作了具体规定;业绩类别分类明示在对业
6、绩说明是,应标明业绩要求是对投标人还是制造商?国内还是国外?相同还是同类?投标人业绩还是投标产品业绩?限制歧视性条款制度保证招标文件明确不得设立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并在程序上予以规定即有抽取的评审专家负责审核;设定重要条款一票否决对重要条款(参数)要加注“*”号,并注明任何一条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3号令三十六条中规定了一些通用的重要条款;支付条款、适用法律、仲裁、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认证。上述重要条款涉及的文件均要求是原件,不得先以传真件或复印件代替;但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号条款应该是真正关键的条款,能实质性影响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允许一般条款偏离量化约定:对一般条款
7、可以规定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并注明超出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应予以废标;可以规定价格调整方法,即每条一般条款的偏离加价为该设备价的0.5-1%;采用综合评价法时,主要对一般条款进行评价;“*”号条款是废标条款,只有满足或优于的投标响应才进行打分招标文件重要页面小签证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逐页小签、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投标人业绩、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三项组合由于国际招标的结果将可能构成国际贸易合同,投标价格应采用国际贸易的价格方式。国际贸易的价格方式由价格、货币名称和价格术语三部分组成。货币名称一般采用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如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价格术语是
8、指用简短的概念和英文缩写字母说明货物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的划分以及物权转移的界限。国际通用的价格术语是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定义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常用的价格术语包括:EXW工厂交货价,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俗称离岸价),CFR成本加运费价,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俗称到岸价),CIP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DDP为完税后交货价。国外(境外)制造的货物(或部分进口部件)已来自国内,其报价应包括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如果要求货物要求到达最终目的地,报价还应包括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程序(一)机电
9、产品国际招标的管理1管理机构国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国际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审核评标结果并下发国家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通知,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常设机构设在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具体职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网上备案部门 一级备案部门:商务部机电司、财政部国际司/金融司 二级备案部门:招标人所属机电办、招标人所属地方财政厅 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76个)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项目(由商务部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部分产品除外,如特种车辆、气流纺纱机等)网上备案部门:
10、招标人所属地区或部门的机电办(同一项目涉及两个及以上机电办的,应分别选择)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网上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管理程序通过互联网进行管理。2001年开始,由商务部和财政部授权,由中国国际招标网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网络平台。网址:http/商务部规定:任何国际招标项目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网下招标(招标网数据库与全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审批系统衔接);同时招标机构年度审核和升级的招标业绩以招标网统计数据为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网上备案的主要内容有10项,见表12.1。表12.1 网上备案内容表1资格预审备案6专家重抽备案2邀请招标备案7两家开标备案3综合评价法备案8直接采购备案4招标文件备案9国际
11、评标结果备案5招标文件修改备案10项目修改备案(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基本流程1流程图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监督通过网上实施,其行政监督分两段,如图12.1所示。上部分从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开始,到组建评标委员会称为“上车前检票”;下部分从评标结果公示到包归档称为“下车后验票”,中段从开标到评标结束由招投标相对人按照法规要求通过自律和社会监督完成。图12.1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流程图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编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对招标文件的编号有专门规定,详见图12.2。图12.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编号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邀请招标的注意事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邀请招标的操作程序、招标周期和公开招标没
12、有任何区别。应邀请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邀请招标不能成为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途径; 邀请招标的所有信息在网络上屏蔽,只有被邀请人能够看到;邀请招标统一在商务部备案,且在招标文件备案之前;备案后按资金来源确定管理机构。(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程序的特点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货物、服务的招投标基本程序相比,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通过网上管理主要有以下特点。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审核后的备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招标文件必须经网上抽取的专家审核并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将招标文件的所有审核意见,以及招标文件最终修改后的完整稿件通过招标网,上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并将专家的原始意见及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意见书面报
13、送主管部门。其中,对专家意见的几种处理:完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对未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的普通条款应注明理由;对未修改的重要条款应由专家本人签字确认;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性意见应提出具体的修改内容。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首先应当在开标日十五日前进行修改,并通过招标网将修改的内容及理由报主管部门备案;其次,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复确认;第三,下列情况的修改不需要由评审专家审核确认:按照贷款机构的意见修改的;采购范围的修改;指标的放宽;文字错误的修改、前后不一致的修改;不会导致歧视性或限制性的修改。3潜在投标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已公
14、开发售的招标文件含有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即投诉):质疑时间要求:应当在开标日五日前由投标人提出;质疑为一次性质疑;对于重大的质疑问题,可提请专家审核组审核;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将质疑处理意见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为最终意见;质疑处理要求修改招标文件的,应书面通知各招标文件收受人,并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投标。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关于两个以上投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报替代方案,投标文件应明确注明哪个为主选方案(第一方案),其中,对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报替代方案的,开标时应要求投标人确认主选方案,也可以按照方案顺序确定;同一投标人不得提
15、交两份以上独立的投标文件;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只有主选方案中标后才考虑被选方案。5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关于唱标的规定唱标内容投标方案、投标申明(价格变更或其他说明)都要一并唱出,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记录网上备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在开标时制作开标记录,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应当在开标后两日内通过招标网备案。投标不足三人的处理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停止开标,并按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招标:(1)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可以继续开标,但应当向商务部申请两家开标或直接
16、采购的备案。(2)对于国内资金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应停止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发布开标时间变更公告,第一次投标截止日与变更公告注明的截止日不得少于七日。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按照13号令第二十六条执行。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采购程序。(3)直接采购的项目不列入招标公司的年度业绩。注意:国际招标没有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投标人的数量计算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相同产品或不同产品)为同一制造商或集成商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两家以上集成商(打包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
17、,按不同投标人计算。6机电产品招标结果公示的具体要求媒体及时间评标结束后在招标网上一次性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内容未公示的不中标理由不再作为废标或不中标的依据,因商务废标而没有参加技术评议的投标人的技术偏离问题除外; 评标结果公示表的内容:推荐中标人及制造商名称、评标价格和不中标理由等,应与评标报告一致。注意:公示推荐中标人的评标价格,而不是投标价格;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不中标理由应当按照商务、技术和价格评议三个方面分别填写:投标人商务/技术/价格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结果招标机构应当应投标人的要求解释公示结果(*)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结果报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标结果报送流程如图14.3所示。图12
18、.3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中标结果报送流程图8关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质疑(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质疑处理方式投标人应首先在公示期内在招标网在线填写评标结果质疑表;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三日内,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的评标结果质疑表及相关资料送达相应的主管部门。注意:投标人也可以先向招标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机构应在公示期结束前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质疑处理程序招标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将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释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 下列质疑不予受理:由非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质疑函件无合法投标人签字或签章的质疑;未按本办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质疑;质疑函件为
19、虚假情况的质疑; 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质疑函件送达主管部门的质疑; 未在公示期内在招标网上提出的质疑;主管部门向有关各方核实,并向招标机构反馈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解释不充分的问题;重大问题和解释不充分的问题,应由招标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进行书面解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责成招标机构组织重新评标:未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标的;专家抽取或组成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对投标人质疑的内容无法提供充分解释和说明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第一次评标,且国家级专家占2/3以上。 主管部门做出处理要求重新评标的。(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质疑处理结果质疑处理结果根据情况可分为维持原评标结果、变更中标人和招标
20、无效三种;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理结果为最终意见,一经做出立即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投标人如对主管部门做出的质疑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受理部门:商务部条法司或各机电办上级行政部门各主管部门、招标机构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质疑处理档案,并按照法定年限妥善保存原始正本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 防止恶意质疑投诉的处理投标人无效投诉六个月内累计超过2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的,主管部门将在招标网予以公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将主管部门公布的质疑信息作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评审专家 依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的有关规
21、定,参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称之为“评审专家”。商务部在招标网建立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内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进行培训及实时调整。 (一)评审专家的条件 1热爱招标事业,积极参加招标的评审活动; 2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4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 5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八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6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动向。 符合前款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入选国家级专家库: 1具有教授级职称的; 2近五年承担过国家
22、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 3享受国家津贴的; 4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9)号令)规定的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相比,首先,评标专家库分为两级即国家级专家库和地方级专家库 ,专家条件相应分为两级;其次,专家的条件虽然是六条,但也是四个方面,资格条件、法律法规基础、职业道德、参加评标。考虑到机电产品评标在商务和技术的复杂性,国际招标的专家条件特别强调了专家的“专业性”和水平,以满足评标工作的需要。同时为了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13号令同时规定:“专家受聘承担的具体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或招标机构应对专家的能力、水平、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价,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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