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69109701298挂网定稿)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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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SW17201HG2089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2-1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3-1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4-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投标邀请函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女子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招标编号:GZSW17201HG2089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0万元/年,两年合计4
2、80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序号货物名称规格/质量等级单位单价最高限价( 元)1大米(籼米)国标四级以上,50公斤/包公斤4.19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6月8日至2017年6月28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
3、章,并携带原件核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4时30分(注2017年6月29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 6月 29日14时30分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网站()。十一、招标文件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注册登记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十三、采购人及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广东省女子监狱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83592216 联系电话:020-87413269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020-83595411 传真:020-87413258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邮编:510010邮编:510545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伍小姐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3592216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第二部分采 购 项 目 内 容(带号为必须响应条款,投标人如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一、项目概况(一)本
6、项目为广东省女子监狱所需的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二)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约20万元/月。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
7、构在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三、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品种品牌、质量要求(一)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含卸货及入库堆叠)、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单位为:元/公斤,报价精确到分。最高限价为:4.19元/公斤。(二)品种:大米(籼米)。1、包装要求:50公斤/包,包装应
8、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 17109)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3、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三)质量要求:不低于大米(GB 1354)四级籼米的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大米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二。(四)样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用无色透明塑料袋密封包装的大米样品0.5公斤,若中标的将作为监狱验收对照使用,未中标的样品不退还;监狱每三个月从验收合格的大米中抽取0.5公斤大米样品替换旧样品,防止旧样品变质影响验收。四
9、、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监狱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履约保证金: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供应的除外);4、供货数量仅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
10、服刑人员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中标人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5、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7、工作人员违反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第十项所列事项的。(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10%履约保证金: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3、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4、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5、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6、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
11、7、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8、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9、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服刑人员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行。(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1、监狱第一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或泄露监狱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造成现金、绳索、利器等危险品、违禁品、违规品流入狱内
12、,影响监管安全的。(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监狱第二次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不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七)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八)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狱,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五、价格调整 (一)合同期前六个月内价格不调整;(二)合同期第七至第十二个月价格,按广东价格指数平台公布的开标月份与合同
13、期第五个月的华南粮食采购价格指数(分类为“籼稻”,指数周期为“月指数”,计算方式为“定基”)对比的涨跌幅调整。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顶。如指数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三)合同期第十三至第十八个月价格。1、第七至第十二个月合同期价格已调整的,按广东价格指数平台公布的合同期第五个月与第十一个月的华南粮食采购价格指数(分类为“籼稻”,指数周期为“月指数”,计算方式为“定基”)对比的涨跌幅调整。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
14、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顶。如指数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2、第七至第十二个月合同期价格未调整的,按广东价格指数平台公布的开标月份与第十一个月的华南粮食采购价格指数(分类为“籼稻”,指数周期为“月指数”,计算方式为“定基”)对比的涨跌幅调整。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顶。如指数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
15、四)此后价格每半年调整以此类推。(五)华南粮食采购价格指数名称若更改或取消:1、更改名称的按更改后的价格指数名称计算涨跌幅。2、价格指数取消的,由监狱在属地粮油批发市场开展市场价格调查,按合同价格与市场调查价格(取调查价格平均值)对比的涨跌幅调整。涨幅2%的,不调整;2%涨幅4%的,价格上调2%;4%涨幅6%的,价格上调4%;6%涨幅8%的,价格上调6%;8%涨幅10%的,价格上调8%,以此类推;即涨幅大于2%后每满2%上调2%,上不封顶。如价格下跌的,按跌幅下调价格。六、配送与支付要求 (一)交货地点: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伙房。(二)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
16、经营许可证及货物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此外,还应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针对供应给监狱品牌大米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必须含重金属检测项目)。(三)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四)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监狱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五天以传真方式将需求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卸货及入库堆叠。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
17、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五)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监狱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监狱申请付款,监狱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七、物资验收 (一)按广东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附件)验收。(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监狱
18、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中标人重新配送合格物资外,中标人还需缴纳该批次货物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予监狱。(三)合同期内,省监狱管理局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监狱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监狱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四)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天内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无法证明因监狱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八、中
19、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监狱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9、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10、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
20、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三)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监狱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五)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监狱有权退货。(六)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人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监狱,监狱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
21、报省局生活卫生处备案后与中标人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七)监狱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八)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九)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1、中标人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3、中标人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九、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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