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县城防内涝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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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山县县城防内涝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县城区内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区防内涝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排除内涝,确保姑娘江水位在控制淹没水位以下,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内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市区内涝抢险工作预案、马山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马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县城区范围内突发性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贯彻“安全第一
2、,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属地管理,服从大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立足于渡大汛、防大涝、抗大灾、抢大险,确保县城区范围安全渡汛。2城区概况2.1内涝风险分析受汛期的影响,县城区地面高程在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若出现持续强降雨,低洼地段将出现内涝,甚至县城区大面积内涝。2.2洪涝防御体系县城区的洪涝灾害常由锋面、低涡等暴雨天气系统造成,降雨强度大,历时短,洪水汇集速度快,来势凶猛,呈现暴涨暴落的特点。历年水灾从成因上主要分为洪灾和涝灾两大类。洪灾主要指县城区内姑娘江水位上涨河道行洪不畅导致漫滩而造成的灾害,涝灾则主要是由于降雨强度过大,县城区排水
3、管网排水不畅而使地面径流滞留而造成的灾害。建国以来,县城城区发生过2次严重的洪涝灾害。1994年6月15日晚8时至17日凌晨3时,我县县城降雨量达369.2毫米,受下游红水河洪水顶托,姑娘江排水不畅,新兴桥洪水位达165.25米,城区多处内涝。江滨东路县统计局至西门桥段,由于河岸较低(高程165.06T65.1),河水漫过河岸,居民房子进水,时长24小时。洪水并未淹没木棉桥、新兴桥、西门桥、北门桥四座跨河桥梁,城区交通基本通畅。2014年7月5日凌晨,受高空槽和低涡切变线共同影响,马山县11个乡(镇)不同程度出现降雨现象,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截止7月5日12时,县城所在地白山镇雨量达到363.8
4、毫米,乔利乡雨量为321.23毫米,苏博工业园区雨量为197.9毫米,雨量最小的是里当乡为10.3毫米。在此次强降雨过程中,马山县城区姑娘江最高水位出现在7月5日9时、12时,水文部门临时测得洪峰流量为450m3s,两岸街道受淹水深最大L5米,16时35分,县城区洪水位下降了0.8米,18时,县城区水位全退,马山县城区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此次受淹面积约L5平方公里,为40年一遇的暴雨洪水。2.3重点防护对象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中心地带、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重要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县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
5、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3组织体系及职责3.1指挥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马山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县城区防内涝抢险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白山镇设立防内涝应急分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防内涝抢险工作;各单位和各居民区根据需要设立防内涝抢险队,服从各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本单位本辖区防内涝抢险工作。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住建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应急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科技局、
6、马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马山水文中心站、马山供电局、武警中队、县整治“两违”办、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马山公路养护中心、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简称中国电信马山分公司)、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简称中国移动马山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马山县分公司(中国联通马山公司)以及白山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由分管领导担任)。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住建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应急局、住建局相
7、关股室人员组成。3.1.1办公室职责督促检查县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及准备工作的落实,统筹协调县城区的排涝抢险工作。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及时传达指挥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3.1.2组织机构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组、气象水文组、物资调度组、供电通信组、清障组、应急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卫生组、督查组、财务组、宣传组等工作组。3.1.2.1综合协调组负责内涝值班统筹、协调分指挥部和工作组的工作,各项指令的上传下达。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
8、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白山镇各村(社区)党支书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3.1.2.2技术组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清障疏通等排涝工作,指导白山镇各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组长由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白山镇各村(社区)党支书、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3.1.2.3气象水文组负责掌握天气、雨情和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预报气象信息。在连续的强降雨天气时实行即时监控,分情况定时汇报降雨量。组长由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马山水文中心站分管负责同志担任。3.1.2.4物资调度组负责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调配、使用。组长由县应
9、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发改科技局、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白山镇各村(社区)、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马山公路养护中心、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马山分公司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O3.1.2.5供电通信组负责供电、通讯保障工作。组长由县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马山供电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马山供电局、中国电信马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马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马山公司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担任。3.1.2.6清障组负责城区内河清障和河道管理范围外妨碍行洪排涝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内河清障组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清障工作,组长由县
10、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白山镇各村(社区)党支书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河道管理范围外妨碍行洪排涝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由白山镇政府负责,组长由县整治“两违”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白山镇政府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3.1.2.7应急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各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3.1.2.8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及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工作。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11、。成员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3.1.2.9后勤组负责县城区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组成。3.1.2.10医疗卫生组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长和副组长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3.1.2.11督查组负责督查城区防内涝抢险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3.1.2.12财务组负责防内涝抢险经费保障工作。组长和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3.1.2.13宣传组在县委宣传部
12、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事件新闻发布等工作。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3.2成员单位职责3.2.1白山镇人民政府职责白山镇政府要组织各村(社区)负责对所管养的道路排水管进行清淤疏通,指导辖区内居民区、单位的防内涝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影响行洪排涝的违章建筑、违法占地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内涝地段(区)的群众疏散和安置工作(超标准洪水时疏散工作按马山县防洪应急预案执行);负责辖区内河支流的清淤清障和疏通工作。3.2.2县公安局职责负责维护内涝区域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秩序,做好重点部位(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必要时对县指挥部提出的受
13、灾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3.2.3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报上级消防救援机构同意后,结合县城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组织排涝抢险救援、疏散人员、物资等。3.2.4县财政局职责负责县级防内涝抢险工作和水毁设施修复资金的筹措及保障。3.2.5县住建局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全面清淤和清障疏通等排涝工作,确保姑娘江翻板坝的正常运转,保证县城区排水管渠(沟)畅通;指导协调在建项目的防内涝抢险工作,指导白山镇政府及受内河洪水影响的村(社区)做好相应工作,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妨碍行洪排涝的施工围堰进行拆除;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提供部分抗洪机
14、械设备;负责直管公房的防内涝排涝抢险及直管公房承租房的安置工作,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清淤疏通下水道及防内涝排涝工作,负责特危直管公房的应急处理及加固,负责防内涝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活用水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供应工作;负责直管人防工程的防内涝抢险工作,协调县区其余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做好防内涝抢险工作,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协助人防工程居民、商家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特危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和加固方案,并负责落实。3.2.6县自然资源局职责负责指导县城区做好城乡规划审批工作;协助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做好县城区内相关排涝工作。3.2,7县生态环境局职责
15、负责指导协调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3.2.8县发改局职责负责县本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送达。3.2.9县应急管理局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的防内涝抢险工作;传达县人民政府指示;及时收集整理报送防内涝应急抢险的有关工作情况。3.2.10县水利局职责负责加大对内河巡查力度,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对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排涝的违章搭盖建筑拆除及河道倒土、填埋、改道等涉河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3.2.11县人民武装部职责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执行重大、紧急情况下的内涝应急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难险重
16、任务。3.2.12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内涝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出现内涝时对公交线路进行临时调整,确保县城区公共交通安全畅通。3.2.13马山水文中心站职责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3.2.14县卫健局职责负责县城区受涝区域、地段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3.2.15县林业局职责根据县防内涝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抢险用林木等物资的组织准备工作。3.2.16县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白山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开展落实情况。3.2.17马山供电局职责负责对防洪工程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在紧急内涝
17、抗洪时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3.2.18县民政局职责负责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3.2.19县气象局职责负责对城区内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跟踪服务,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分析跟踪天气发展趋势,配合市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雨量实况及内涝预警、响应等相关信息。3. 2.20武警中队职责作为全县排涝抢险机动力量,负责紧急情况下按要求开展应急抢险、转移受灾群众和物资运送等。4. 2.21中国电信马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马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马山公司职责负
18、责通信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确保通讯(网络)的畅通,特别是保障防内涝抢险指挥机构及防汛抗旱指挥指挥机构电话(网络)的畅通。4预防与预警4.1预测预警信息4. 1.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及水文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并将预报结论提前3-24小时报送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防涝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气象、水文信息。当城区持续强降雨时,各时段雨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大暴雨时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防内涝应急抢险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当气象预报未来将发生强降雨天气时,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提早预警,通知各防内涝应急分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做好
19、防范应对准备。4. 1.2队伍、设备、物资信息当县城姑娘江出现大范围持续强降雨时,县住建局、白山镇政府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抢险队伍、设备、物资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并就翻板坝等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报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 1.3涝情信息涝情信息主要包括:内涝发生时间、地点、积水面积、最大积水深度、影响范围、造成损失等。内涝发生后,防内涝应急分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收集涝情信息,及时向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涝情需要,指挥协调其他部门参与排涝应急抢险工作。4.2防内涝预警级别划分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降雨量,将防内涝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红色预警级
20、别)、级(严重、橙色预警级别)、In级(较重、黄色预警级别)、IV级(一般、蓝色预警级别)。4. 2.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防内涝预警级别为I级(特别严重、红色预警级别):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并可能造成严重灾害。5. 2.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防内涝预警级别为级(严重、橙色预警级别):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并可能造成严重灾害。6. 2.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防内涝预警级别为I级(较重、黄色预警级别):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IOO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时且降雨可能持续,并可能造成严重灾害。4.
21、2.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防内涝预警级别为IV级(一般、蓝色预警级别):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的,并可能造成严重灾害。4.3预警信息发布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预报预警,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通过短信平台或马山县应急微信群、值班系统等渠道,发布对应级别的防内涝预警信息,接收对象为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白山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县直平台公司等分管领导及相关抢险队长,短信共分为启动响应预警、升级应急响应预警、降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响应预警四种类型:4.3.1启动响应预警马山县气象局X月X日X时X分发布【气象预警信号】预警信号或X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县
22、防涝办于X月X日X时X分启动防内涝【预警级别】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安排抢险队伍集结,调配抢险设备及工器具,充分做好防御工作,同时实行涝情变化报告制度。4.3.2升级应急响应预警马山县气象局X月X日X时X分发布【气象预警信号】预警信号或X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县防涝办将防内涝【预警级别】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防内涝【预警级别】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加强防御工作,同时实行每小时涝情报告制度。4.3.3降级应急响应预警马山县气象局X月X日X时X分发布【气象预警信号】预警信号或X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县防涝办启动防内涝【预警级别】级应急响应降级为防内涝【预警级别】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
23、单位按照预案继续做好防御工作,同时实行涝情变化报告制度。4.3.4解除响应预警马山县气象局X月X日X时X分解除天气警报,县防涝办于X月X日X时X分解除防内涝【预警级别】级应急响应,各抢险单位排除险情后可以撤防,并在一小时后做好一雨一报。4.4预防预警行动4.4.1预防预警准备在汛期前,县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须按要求做好防涝相关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内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做好防大涝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健全完善防内涝应急抢险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各级责任人、各级抢险队伍,加强防内涝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训练、演
24、练工作。(3)工程准备。对发生内涝的区域,应实行应急排涝整治,及时消除内涝隐患;对跨汛期施工的内河整治工程和排水管网建设等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针对县城区各易涝点的实际情况,按“一点一案”要求,制订每一个易涝点的应急抢险工作方案。(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储备必需的防内涝物资和机械设备,合理配置。在防内涝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应急需要。分指挥部应指导辖区内各居民区和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满足自救抢险需要。(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内涝通信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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