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串讲资料(XXXX).docx
《财经法规串讲资料(XXXX).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串讲资料(XXXX).docx(3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应试精华(精讲班用)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概念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颁布的有关会计方面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等。狭义的会计法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基本构成如下:(一)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的概念: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法的制定机关:最高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其他机关无权制定和修改。3会计法适用的范围:(I)适用的时间范围:第一部会计法律: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lO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2)适用的空间范围: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注意以下事项:1)范围仅限于境内,但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2)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会计法第5l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3)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会计事务不受现行会计法的约束。4)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中国投资企业,以所在国的法律为依据设立,属于所在国法人,应当执行所在国的法律,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但是,这些企业在向国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时,应当按照国内法律和投资主体的要求进行。4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5会计法的地位:会计法是调整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
4、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另外,注册会计师法也属于会计法律。于1994年1月1日实施。(二)会计行政法规1会计行政法规的概念: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如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2我国已经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
5、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种类按照是否经财政部长签署命令分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会计规章1)会计规章的定义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2)已经制定的会计规章: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lO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以财政部第27号部长令发布,同年3月1日起实施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形式发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2)
6、会计规范性文件1)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2)已经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政部分别于2006年2月15日和2006年10月30日以文件形式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共38个)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也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
7、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分工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2、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3、职能财政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基本职能)(2)会计市场管理(重要职能)(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重要职能)(4)会计监督检查(重要职能)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2、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是
8、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1、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形式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l、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
9、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3、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0、以及近姻亲关系。(三)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制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1、制定的原则:6点2、单位内容管理制度的内容:12项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一、总体要求(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
11、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包括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1真实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2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3明晰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4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
12、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5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6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7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8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
13、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二)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三)会计资料的要求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规定,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1)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14、,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和完整。(2)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A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B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C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
15、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首要环节。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内容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原始凭证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员的姓名:(4)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5)经济业务事项名称;(6)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7)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2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
16、得原始凭证填制必须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原始凭证的审核(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7、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4)具体审核方法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
18、收据。 借条应附在记账凭证后,报销时不能退还原借条。应退还原借条附联或另开给收据。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4、原始凭证的保管(1)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2)原始凭证丢失的处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
19、、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3)原始凭证保管15年。 (二)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的内容记账凭证有不同的种类,但主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2记账凭证的填制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20、。(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写。(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
21、始凭证分割单,进行核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5)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3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依据是否真实,填写项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清楚等。4、记账凭证保管:15年。三、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种类 1按照会计账簿的用途分类(1)总账(2)明细账(3)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是对各项经济业务按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账簿。(4)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指将日记账簿中
22、和分类账簿中未能反映和记录的事项进行补充登记账簿。2按照会计账簿的形式分类(1)订本式账簿(2)活页式账簿(3)卡片式账簿也称卡片账,是由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格式的硬卡片组成、按一定顺序号码排列、存放在卡片箱或卡片夹中、可以随时支取的一种账簿。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各单位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不得私设账簿登记、核算。(三)会计账簿的启用 会计账簿的启用必须遵循账簿启用规则。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23、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接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四)账簿的登记 1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进行登记,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无误。2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经 法规 串讲 资料 XXXX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68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