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安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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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安路、盼盼路、东八线绿化及人行道工程招标文件H.N.X.Z招标编号:HNXZXS-2010006 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安路、盼盼路、东八线绿化及人行道工程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1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3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 投标须知5(一)总 则5(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开 标10(六)评 标11第三章 合 同 条 款13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略)19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与技术规范20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2、)21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22一 投标书(格式)22二投标书汇总表23三投标承诺23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24五授权委托书(格式)24六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25七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26八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27九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28十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29十一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情况表30十二工程量清单及上限值31十三 劳务来源31十四 其它资质文件31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31第七章 图纸31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31第九章 评标办法32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编号:HNXZXS2010006 :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对其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安路、盼盼路、东八线绿化及人行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安路、盼盼路、东八线绿化及人行道工程项目位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新安路绿化及人行道工程,西起西三线,东至东三线,全长2300米,建设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478万元;二标段为盼盼路绿化及人行道工程,西起东三线,东至东八线,全长2700米,建设面积约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695万元;三标段为东八线绿化及人行道
4、工程,北起319南辅道,南至远大路,全长2400米,建设面积约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159万元。总计划投资约2332万元。1.2建设地点: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1.3建设规模:总计划投资约为2332万元 1.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计划工期:一标段:100天(日历日);二标段:100天(日历日);三标段:100天(日历日)1.6工程质量: 合格工程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近3年必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近3年必须具备类似工程经验;本工程不分标段报名,一个公司只能参
5、加一个标段投标。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4月5日2010年4月7日4、投标单位报名地点: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招标文件电子档可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页上进行下载。 联系电话:84447300或84446410转2049 联系人:袁 军、倪芳芳、刘 浩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7、现场踏勘:自行现场踏勘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交易中心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 间:2
6、010年 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北京时间)地 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楼十楼)10、凡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有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 锦泰广场 湖南国际商务中心 二楼2049室 联 系 人:袁 军、倪芳芳、刘 浩 联系电话:84446410转2049 传 真:0731-8442905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安路、盼盼路、东八线绿化及人行道工程2建设地点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3建设规模一标段计
7、划投资约478万元;二标段计划投资695万元;三标段计划投约1159万元;总计划投资约2332万元;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合同)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6招标范围新安路、盼盼路、东八线三条道路的绿化、绿化给排水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铺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施工图;7工期要求一标段:100天(日历日);二标段:100天(日历日);三标段:100天(日历日)8资金来源及支付资金由业主自筹,支付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6条9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2)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近3年必须有类似工程施工
8、经验;(4)企业近3年必须具备类似工程经验;(5)本工程不分标段报名,一个公司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11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2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捌拾 万元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帐户转入开发区招标办指定银行帐户(见投标须知15.3款)。1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15招标答疑时 间: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北京时间)地 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交易中心16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技术标一式肆份,不分正、副本。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
9、: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截止时间:2010年 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北京时间)1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0年 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北京时间)地 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交易中心19参加开标的人员及验证参加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带的证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原件(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项目经理证(原件)。上述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的或所需带的证件不齐的将视为放弃投标。20评标方法及标准参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评标大纲和评分细则)。2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提
10、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同时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 二 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合格条件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
11、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 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自行现场踏勘。6、投标费用6.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6.2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 工程建设标准与技术规范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第七章 图纸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第九章 评标大纲和评分细则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
1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请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及时补正。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6日前以传真(0731-84429055)的形式,向招
13、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以传真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当日内,以传真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以传真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的当日以传真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4、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11.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书(2) 投标书汇总表(3) 投标承诺(4) 法定代表
15、人资格证明书(5)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6) 项目经理简历表(7)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8)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9) 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1) 投标人近三年已完工程情况表(12) 工程量清单及上限值(13) 劳务来源:投标人自身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的,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与其他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附该劳务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与该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协议)复印件,否则,中标后需招标确定劳务用工。(1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或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益的其他资质文件材料11.2技术部分:即施工组
16、织设计11.2.1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4)保证质量措施;(5)保证安全措施;(6)交通组织措施;(7)文明施工现场措施;(8)劳动力安排计划;(9)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10)主要机具使用安排。且上述内容需依次编制。11.2.2本次招标的技术标为明标,投标人自行制作。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和合价均以 人民币表示;13.2投标报价按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
17、建价2006330号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工程量清单另册,计量规则按照湖南省建设2006330工程计价办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配套的技术规范执行;人工工资单价执行湘建价2009396号。13.3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同一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13.4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允许按实增减。13.5工程投标报价计价依据:13.5.1本工程执行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及长县政发200822号文件,长县造价纪200804号,长管发【2009】4号文。13.5.2材料价格主材价格参照长沙建设造价2010年第1
18、期材料价格取定,其它材料参考市场价格。材料价格结算时按长沙县政发2007113号文调整; 苗木价格按工程量清单附件的苗木单价办理计算,不予调整。13.5.3各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本项目招标的要求,综合考虑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确定投标最终报价。13.6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费用。13.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均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
19、。未列细目的工作量,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之中,不另计取。13.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3.9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投标人中标。13.10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格采用的方式:13.10.1 投标报价为总价;13.10.2 单价合同: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凡漏项或少算报价的,中标后不得调整中标价;13.10.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
20、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10.4 风险因素主要包括:错算或漏算的工程造价、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供电供水网的停水停电、周边矛盾处理及协调周边关系等相关风险费用等;13.10.5 对工程量暂定的项目或暂定总价项目,其总价仅作投标依据,结算时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计取。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
21、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3投标文件的签署14.3.1所有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4.3.2商务部分的签署14.3.2.1正本和副本要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3.2.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有委托人的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14.3.2.
22、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增删或行间插字。如有必须修改,在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4.3.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为明标,由投标人自行制作。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本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它是投标的内容之一。15.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请投标人在2010年4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以前办理好,以此时间前的到账单为准。15.3投标保证金用下列形式提交: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公对公转帐开户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帐 号:731903377010105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15.4并保证在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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