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疑义解答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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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錄壹、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疑義解答1一、基本原則11.什麼是最低稅負制?12.最低稅負制發源自哪裡?13.目前哪些國家實施最低稅負制?14.我國為什麼要實施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可達成何種目標?25.實施最低稅負制有那幾種方法?26.我國為何採用替代式最低稅負制?47.我國實施最低稅負制所制定之法律為何?自何時施行?4二、課徵對象48.最低稅負制實施對象為何?49.為什麼營利事業要實施最低稅負制?510.為什麼個人要實施最低稅負制?511.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稱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為何?512.營利事業於結算申報時並未享受任何租稅減免,但在未分配盈餘申報時,有適用投資抵減之獎勵,會不會被課徵最低稅
2、負?613.哪些營利事業不必申報計算最低稅負?614.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會不會被課徵最低稅負?715.外國機構投資人是否須適用最低稅負制度?716.為何清算申報及破產宣告之營利事業排除適用最低稅負?717.為何訂定最低稅負制之適用門檻?818.為何將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之適用門檻訂為新臺幣200萬元?819.為何將個人之適用門檻訂為600萬元?820.何時應辦理最低稅負之申報?9三、基本所得額(課徵範圍)921.什麼是基本所得額?9(一)營利事業部分1022.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如何計算?1023.何謂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課稅所得額?1024.哪些免稅所得應計入營
3、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1125.營利事業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9條及企業併購法第40條規定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其合併基本所得額如何計算?1226.合併申報基本所得額之營利事業,有證券交易損失、期貨交易損失或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損失,應如何辦理?1227.營利事業合併申報基本所得額後,個別公司因股權變動而採個別申報時,應如何辦理?13(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免稅所得部分1328.為何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規定之免稅所得,須納入基本所得額?1329.將免稅所得納入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1430.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公布前,已
4、核准或尚未屆滿之相關免稅所得額,是否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1431.最低稅負實施之前,已經變更投資計畫之產品或服務項目並取得核准者,是否無法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6條免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之規定?15(三)證券(期貨)交易所得部分1632.營利事業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時,其交易成本應如何估價?1633.營利事業計算期貨交易所得時,其交易成本應如何估價?1634.營利事業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興櫃公司股票之售價偏低者,應如何處理?1635.為何將證券(期貨)交易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1736.將證券(期貨)交易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以計算基本稅額,是不是等同於復徵證券(期貨)
5、交易所得稅?1737.將證券(期貨)交易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是否應同時調降其證券(期貨)交易稅?1838.將證券(期貨)交易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證券(期貨)交易損失是否可以扣除?1839.將證券(期貨)交易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應歸屬該項所得分攤之營業費用及利息費用,是否可以扣除?19(四)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免稅所得部分1940.為何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免稅所得須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1941.哪些OBU之所得須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1942.將OBU之免稅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是否會對其客戶之權益造成影響?2043.將OBU之免稅所得計入營利事業之基
6、本所得額,對於金融業之影響為何?是否會影響銀行業之競爭力?2044.將OBU之免稅所得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OBU發生之損失是否可以扣除?2145.將OBU之免稅所得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現行OBU所繳納之特許費,是否應併同廢止?21(五)個人部分2246.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有哪些?2247.哪些綜合所得稅申報戶須申報最低稅負?2348.個人最低稅負之申報單位為何?2349.因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而得免辦結算申報者,是不是無須辦理最低稅負之申報?2350.必須申報個人基本稅額者,是不是就必須繳納基本稅額?2451.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給付範圍?
7、2452.保險契約是否適用最低稅負制應如何判斷?2553.保險給付可以減除新臺幣3,000萬元免稅額度之規定為何?2554.哪些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2555.為何將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對證券市場有何影響?2556.取得時屬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於出售時已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股票,其交易所得是否需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2657.私募基金受益憑證如係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買回(亦即贖回)者,其所得是否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2658.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年度?2759.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如何計算?申報時
8、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2760.出售有價證券,如果未能提供實際售價或原始取得成本,其交易所得如何計算?2761.出售股票之成本如何決定?2862.出售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成本如何決定?3063.計算有價證券之成本時,可用哪幾種計算方法? 3064.計算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時,可扣除哪些必要費用?3165.個人當年度出售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之交易所得,是否可以與出售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損失互抵?3166.最低稅負申報戶中,當年度如果有二人以上從事有價證券交易,不同人間之證券交易所得和證券交易損失,能不能互抵?3167.全年有價證券交易為損失者,可不可以在以後年度申報最低稅負時申請扣除?3168.9
9、4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之有價證券交易損失,可不可以自95年1月1日以後發生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3169.有價證券交易損失可不可以自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中扣除?3270.為何非現金部分之捐贈扣除額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3271.非現金捐贈扣除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規定為何?3272.為何將員工分紅配股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又該差額應於何時計入基本所得額?3273.員工分紅配股應將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所謂可處分日如何認定?3374.員工分紅配股於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如何認定?3475.為何個人海外所得於98年才納入最低
10、稅負制?34四、稅率3576.實施最低稅負制國家稅率為何?35(一)營利事業部分3677.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之稅率為何?3678.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之徵收率10是否過高?是否不利租稅競爭?3679.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之徵收率定為10是否過低? 37(二)個人部分3780.個人最低稅負的稅率為何?37五、最低稅負之計算3781.最低稅負之計算原則為何?3782.什麼是基本稅額?如何計算?3783.什麼是一般所得稅額,如何計算?3884.計算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時,所加計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其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應如何適用稅額扣抵之規定?3885.納稅義務人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獎勵民
11、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法律規定,可以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之投資抵減金額或抵減稅額,是否可以抵減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3886.營利事業階段所繳納之基本稅額是否可以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39六、稽徵程序與罰則3987.如何申報繳納最低稅負?是否會增加納稅人之依從成本及稽徵機關之稽徵成本?3988.短漏報或未申報基本所得額,致短漏報基本稅額者,有無處罰規定?4089.短漏報或未申報基本所得額,致短漏報其基本稅額者,其漏稅額如何計算?40七、其他4190.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自何時起適用最低稅負制?4191.實施最低稅負制是否意味著租稅減免將完全取消?4192.為何不
12、檢討修正不合時宜之減免稅規定,而要另訂最低稅負制?4293.實施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制是否宜配套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4294.營利事業階段實施最低稅負制,是否會造成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僑外股東,其稅負反而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更重的情形?4495.實施最低稅負是否為加稅?4496.最低稅負制是否會影響我國廠商之國際競爭力及投資意願?4597.企業海外投資收益是否應納入最低稅負之稅基計算?4598.最低稅負制對於外資之影響為何?4699.將營運總部享有之免稅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稅基,是否會影響海外盈餘匯回之意願?47八、例示 49100.例示一:個人最低稅負49101.例示二:
13、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一)50102.例示三: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二)51103.例示四:營利事業最低稅負(三)52104.例示五:連結申報(一)53105.例示六:連結申報(二)(承例示五)54106.例示七:連結申報(三)(承例示五、六)55107.例示八:連結申報(四)(承例示五、六、七)56108.例示九:營利事業國外所得稅額扣抵計算57貳、所得基本稅額條例59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69肆、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查核辦法81- 88 -壹、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疑義解答一、基本原則1.什麼是最低稅負制?最低稅負制係為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之稅負甚至不用繳稅的公司或高所得個人
14、,都能繳納最基本稅額的一種稅制。目的在於使有能力納稅者,對國家財政均有基本的貢獻,以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2.最低稅負制發源自哪裡?最低稅負制最早在1969年由美國提出,當時美國財政部發現155位所得超過20萬美元(約當現今110萬美元)之高所得個人不用繳納所得稅,主要因為原先制定之租稅減免、租稅扣抵等被過度使用。為了確保高所得者繳納一定稅負,1969年的租稅改革法案中初次引進最低稅負制,針對一些常被用到的租稅減免項目另外加徵一定比率的稅負。3.目前哪些國家實施最低稅負制?國際間,實施最低稅負制的國家主要有美國、加拿大、韓國及印度等國。依照國外實施經驗顯示,最低稅負制主要適用對象為高所得
15、者或大幅享受租稅優惠的公司,以有效改善高所得者或若干公司沒有繳稅的不公平情形,並降低高所得者或企業以租稅減免規定規劃減輕稅負的誘因,及避免租稅減免的過度適用,有助於提升民眾對於稅制公平的認同。4.我國為什麼要實施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可達成何種目標?(1)長期以來,我國為達成特定經濟、社會目的,採行各項租稅減免措施。實施結果,減免範圍逐漸擴增,而減免利益並有集中少數納稅義務人之情形,使租稅的公平性受到質疑。(2)全面檢討修正不合時宜的租稅減免規定,係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但因所得稅減免規定分散於30餘種法律當中,欲在短期內全面檢討修正,有其困難。(3)參考國際經驗,如美國、韓國、加拿大等國的作法,
16、制定最低稅負制度(Alternative Minimum Tax),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所得稅負或甚至免稅之法人或個人,至少負擔一定比例之所得稅,可兼顧既有產業或社會政策,並適度減緩過度適用租稅減免規定造成的不公平,彌補現制的不足。(4)最低稅負制的實施預計可以達成下列目標:個人或企業至少須繳納基本稅額,適度達成所得稅之公平性,蓄積未來擴大稅基降低稅率的租稅改革動能。適度調和不同產業與部門間之租稅負擔失衡現象。降低高所得者或企業利用租稅減免優惠規劃減輕稅負的誘因,避免租稅優惠及其他扣除項目的不當擴大。5.實施最低稅負制有那幾種方法?最低稅負的課徵方式,依各國實施經驗,可分為二大類:(1
17、)附加式最低稅負制(Add-on Minimum Tax)除按現行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計算稅額外,另外針對高所得者享受較多的特定租稅減免項目挑出,予以加總,若超過某一金額水準,就其超過部分加徵一定比率的補充性稅負。優點:可以適度降低租稅減免的金額,且具有計算方式較為簡單、明確之優點。缺點:無法建立稅負與所得間之直接關係,雖可使未繳納正常稅額之高所得者,就享受減免之金額繳納最低稅負,但對於原已繳納正常稅負而亦享有少數租稅減免之高所得者而言,除正常稅額外,尚須額外負擔最低稅負,形成高所得者間稅負不公平之現象。(2)替代式最低稅負制(Alternative Minimum Tax,AMT)將高
18、所得者享受較多的特定租稅減免,加回其課稅所得之中,還原成應納稅的稅基,再依據另設的免稅額與稅率級距等稅額計算公式,計算其最低應繳納的稅負。如果依此計算出的稅負低於現行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所規定應繳的金額,則按現行稅制的結果繳稅;若依此計算出之稅負高於現行稅制下應繳的金額,則按最低稅負制的結果繳稅。優點:依照納稅義務人有效稅率高低,決定納稅義務人是否適用最低稅負制,排除中低所得者之適用,符合量能課稅精神。缺點:稅務行政較為複雜。目前實施最低稅負制國家,大多採行替代式最低稅負制,俾符量能課稅原則。6.我國為何採用替代式最低稅負制?國際間最低稅負制之實施,其課徵方式可分為附加式與替代式二種,鑒
19、於替代式最低稅負制可以依照納稅義務人有效稅率高低,決定納稅義務人是否適用最低稅負制,排除中低所得者之適用,較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且目前實施最低稅負制國家,大多採行替代式,所以我國實施之最低稅負制,係採用替代式。7.我國實施最低稅負制所制定之法律為何?自何時施行?為實施最低稅負制,我國特別制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該條例在民國94年12月28日完成立法,自95年1月1日起施行。但同條例中,短報或漏報基本所得額之罰則,自96年1月1日施行;個人海外所得自98年起始納入最低稅負制之稅基,但行政院得視經濟發展情況於必要時延至99年納入。二、課徵對象8.最低稅負制實施對象為何?我國最低稅負制的實施對象包括營利
20、事業及個人。9.為什麼營利事業要實施最低稅負制?依據現行法規規定,營利事業所享受所得稅減免仍多,並有集中於少數企業之情形,對於該等企業課以基本稅負,可在兼顧產業發展情況下,適度達成租稅公平,並符合社會期待。10.為什麼個人要實施最低稅負制?兩稅合一制度下,公司所繳納之所得稅於盈餘分配予個人股東時,可由個人股東扣抵,因此,最低稅負制度若僅於公司階段實施,無法完全彰顯公平。另考量高所得個人透過實物捐贈方式等規避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情形甚為嚴重,透過個人階段實施最低稅負制,可適度達到所得重分配效果。因此,我國最低稅負制之實施範圍亦包括個人。11.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稱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為何?指下列法律
21、規定之投資抵減優惠:(1)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5條。(2)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29條及第33條。(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37條及第40條。(4)企業併購法第37條。(5)新市鎮開發條例第14條及第24條。(6)都市更新條例第49條。(7)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3條。(8)發展觀光條例第50條。(9)電影法第39條之1。(10)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8條及中華民國90年1月20日修正公布前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11)中華民國95年2月4日廢止前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42條及中華民國89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前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41條。
22、(12)其他有投資抵減規定之法律。12.營利事業於結算申報時並未享受任何租稅減免,但在未分配盈餘申報時,有適用投資抵減之獎勵,會不會被課徵最低稅負?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3條第7款有關所得稅結算或決算申報未適用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指於當年度所得稅結算或決算申報之應納稅額,未減除相關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不包括營利事業以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抵減依所得稅法第102條之2規定計算之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稅額。依此,如營利事業僅將投資抵減稅額抵減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稅額,當年度結算或決算申報並未享有投資抵減或免稅之獎勵者,尚無最低稅負制之適用。13.哪些營利
23、事業不必申報計算最低稅負?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3第1項規定,下列營利事業排除適用最低稅負制:(1)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2)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3)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之消費合作社。(4)各級政府之公有事業。(5)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6)辦理清算申報或破產宣告之營利事業。(7)未享受投資抵減及免稅等獎勵之營利事業。(8)課稅所得加計各項免稅所得後之所得額(稱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20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14.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會不會被課徵最低稅負?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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