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docx
《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docx(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及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可能 造成的水域污染,对辖区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因危险化学 品船舶引发的安全污染事故进行迅速、及时、有序地应急响应, 控制和消除污染损害,将损失和危害降至最低,保护长江泰州水 环境,保障人身健康,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8)江苏省内河
2、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9)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 规定(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 规定(二)相关预案(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6)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水域发生的船舶污染事 故包括因危险化学品船舶引发的安全污染事故 以及相邻水域事 故造成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水域污染的。1.4 事故分级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
3、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 部令2014年第15号)和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苏 政办函202037号)等,将船舶污染事故从高到低分为四级。1.4.1 分级类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船舶污染事故:(1 )船舶溢油1000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2 )因船舶污染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0人(含下落不明人 员)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的;(3)因船舶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4)因船舶污染需要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5)因船舶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者国家重点保护 物种灭绝的;(6)因船舶污染造成设区市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取水中断的。(二)符合下列情形之
4、一的,为Il级船舶污染事故:(1 )船舶溢油500吨以上IOOo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2周船舶污染已经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 下落不明人员)死亡,或者2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 性中毒)的;(3 )因船舶污染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的;(4 )因船舶污染需要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 以下的;(5)因船舶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者国家重点 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6)因船舶污染造成市(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 水中断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ll级船舶污染事故:(1 )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2 )因
5、船舶污染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含 下落不明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 性中毒)的;(3 )因船舶污染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 下的;(4 )因船舶污染需要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 以下的;(5)因船舶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 的;(6)因船舶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 水中断的。(四)IV级船舶污染事故:除I级、Il级、Ill级以外的船舶污染事故或者险情。1.4.2 分级统计方法统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计算方法:(-)重伤人数参照国家有关人体伤害鉴定标准确定;(二)死亡(含失踪)人数按照事故发生后7日内的
6、死亡(含 失踪)人数进行统计;(三)船舶溢油数量按照实际流入水体的数量进行统计;油 性混合物泄漏量折算成所含油类物质的量进行计算;(四)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类似油类物质 的参照油类计算;不能参照的按照其他情形划分事故等级;(五)船舶沉没或者全损按照发生沉没或者全损的船舶价值进行统计;(六)直接经济损失按照水上交通事故对船舶和其他财产造 成的直接损失进行统计,包括船舶救助费、打捞费、清污费、污 染造成的财产损失、货损、修理费、检验费等;船舶全损时,直 接经济损失还应当包括船舶价值;(七)同一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重伤、水域环境污染 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时符合2个以上等级划分标准的按照
7、最高事 故等级进行统计。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 称“市指挥部”)o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 指挥部、运行管理机构、现场指挥部、应急专家组和应急行动组 等组成。市指挥部是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处置的应急指挥机 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 秘书长、泰州海事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职责由市水上搜救中心 承担,市指挥部成员由市水上搜救中心成员组成。成员单位包括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生健康委
8、、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泰州海关、泰州 海事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泰州出入境边 防检查站、长航公安镇江分局等,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在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市指挥部 的日常运行管理和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特点和等级授权 成立,并指定负责人。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现场指挥部具 体实施现场处置。应急专家组由市水上搜救中心统一组建。应急行动组由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成立污染 源控制组、污染物清除组、水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以及人员 救助组等,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
9、系示意图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市指挥部(-)负责启动实施本预案,对应急响应行动作统一指挥, 发布和解除应急响应命令;(二)指定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三)负责召集成员单位人员和应急专家组,制定具体防治 污染措施;(四)负责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调派专业队伍和社会 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响应;(五)及时向有关各方通报、汇报事故情况;(六)对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和被征用的财产进行补 偿,对应急响应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2.2 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负责本预案的修订;(二)负责船舶污染事故信息接收值班及信息处理工作;(三)统筹船
10、舶防污染社会应急物资、人员和设施设备等应 急力量,组建船舶防污染和船载危化品管理专家库,协同水上搜 救演习计划开展综合演练;(四)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经费预算纳入水上搜救经费管 理;(五)开展船舶防污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总结、 推广、交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经验;(六)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2.3 现场指挥部(-)执行市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反馈事故现场有关情况、 提出处理建议,对应急措施效果进行评价;(二)合理调动现场应急力量,安排具体防治污染工作;(三)结合现场情况对污染事故作进一步评估;(四)根据应急响应需要,请求市指挥部提供人力、应急物 资援助和应急专家组的技术支
11、持。2.2.4 应急专家组(一)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污染防治、清除提供技术 支持,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对污染可能导致的损害做出科学评估;()对污染导致的赔偿等方面提供咨询、调解,并支持受 水污染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预警预报3.1 预警级别根据船舶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 围,本预案按照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将船舶污染事故预警级别从高 到低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l级(重大)、Ill级(较大)、 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红色(I级)预警:可能发生I级船舶污染事故的。(二)橙色(Il级)预警:可能发生Il级船舶污染事
12、故的。(三)黄色(川级)预警:可能发生Ill级船舶污染事故的。(四)蓝色(IV级)预警:可能发生IV级船舶污染事故的。3.2 预警级别调整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市指挥部及时对 预警级别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3.3 预警信息监测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 则,开展对长江水域船舶污染事故的相关交通信息、环境信息、 污染信息等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3.4 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 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市指挥部对预 报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及时进行 预警。预警信息
13、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市指挥部通过预警信息发 布平台、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方式进行。3.5 预警行动进入预警后,各相关联动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4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4.1 事故报告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包括初始报告和补充报告。(-)初始报告,为事故发生或者发现当时的报告。任何发 现、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的船舶、有关作业单 位和个人 应当立即以初始报告的形式向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报告。船舶应当启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者程序,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和消除污染。(二)补充报告,为初始报告的延续,是对初始事故报告进 行补充和污染发展趋势的报告。在初
14、始报告以后,船舶还应当根 据污染事故的进展情况作出补充报告,以便对事故性质和范围作 出进一步分析和评价。4.2 事故评估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 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核实、判断是否发生了船舶污染事故;(二)如确定为船舶污染事故,依据船舶污染事故的报告内 容,迅速查明有关详细情况,初步估算船舶污染事故的规模、危 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对船舶污染事故进行初步评估。4.3 应急预案的启动根据初始评估,判断船舶污染事故的等级后,市水上搜救中 心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向相 关成员单位和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发出通报和必要指令。应急
15、预案 启动指令的发布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发生I级、Il级船舶污染事故由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 进行先期指挥和处置,同时报省政府。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相关 应急预案后,在国家、省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二)发生Ill级船舶污染事故由市指挥部启动本预案;(三)发生IV级船舶污染事故由搜救中心办公室启动本应急 预案,必要时报总指挥部启动本预案。4.4 应急响应对策4.4.1 敏感区和保护原则一旦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应当按照人身安全、生活用水、工 业用水、风景旅游区、岸线的优先等级进行保护。确定优先保护顺序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该区域对污染的敏感性、易受损害的程度;(二)保护某种特定
16、资源的实际效果;(三)清除作业的能力和可能性;(四)季节影响的程度;(五)保护区域受污染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程度。4.4.2 市指挥部采取的对策(-)迅速指派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指定现场指挥部负责 人。现场指挥部根据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指挥具体应急响 应行动;(二)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对污染事故进行监 视监测,必要时召集应急专家组,评估船舶污染事故对人员可能 的危害和对环境污染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通 知相关单位落实;(三)迅速组织、指派专业防治队伍携应急响应设备赶赴现 场;(四)根据污染事故评估情况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五)超出本市应急响应能力的,应当立即向省水上搜
17、救中 心报告请求应急援助;(六)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水上搜救中心报告事故情况。4.4.3 现场指挥部采取的对策现场指挥部到达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应急行动:(-)确定事故准确位置,判断污染事故原因;(二)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获悉人员伤亡情况,污染物种 类、数量、污染范围和发展趋势以及现场气象、水文等信息;(三)了解事故发生后,船舶、码头等已经采取的控制船舶 污染措施,并做必要指导和敦促;(四)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设备、人员等需 求;(五)应急队伍及装备到达现场后,组织指挥污染物的监测、 围控和清除,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和其它重要信息;应急 响应时应尽最大能力救助遇险人员。4.4.4 应
18、急响应各成员单位采取的对策接到市指挥部船舶污染事故的报警或者通报后各成员单位 应在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朋从市指挥部的指挥和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危 害。已制定水污染应急预案的单位 应当按照各自预案采取行动, 并将现场情况、污染物处置效果及时反馈给现场指挥部。(一)人员救护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泰州海事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 位)参与。主要对污染事故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同时负责应急行 动人员的防护和伤病员的治疗及转移工作 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 救护点,提供现场救护保障。(二)污染源控制组泰州海事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 队、水利局、清
19、污单位和码头等部门(单位)参与。主要负责查 明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源头。同时负责维持 事故现场的秩序、警戒和交通管制。对事故现场引发的火灾,由 市消防救援支队、泰州海事局、船方、拖轮公司等组织人员,进 行扑救和控制。(三)污染物清除组泰州海事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支队、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清污单位和专业码头等部门(单位) 参与。主要负责防止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和水域、滩涂等相关污 染物的清除及后期处理工作。(四)水环境监测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泰州海事局、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参与。主要负责对现场和敏感保护区周围 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污
20、染状况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向相关 单位发出警告,督促其采取措施。(五)后勤保障组事发地市(区)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泰州海事局等部 门(单位)参与,负责组织提供应急行动所需要的人员安置、食 宿、运输、通讯等保障服务。4.5 污染控制和污染物的清除4.5.1 总体要求根据闪点、比重、水溶性、爆炸极限、挥发性、毒害性等理 化性质,将可能造成污染的货物分为两类,针对性地作出污染防 治对策。(-)第一类物质:比重小于1同时水溶性弱且挥发性弱的 物质,可利用围油栏控制污染范围,如油类、苯类、食用油和酯 类等。对于闪点高、毒害性低的液体物质,考虑用吸油毡、撇油 器、收油机等回收。对于闪点低、毒害性大的物
21、质,由于污染物 回收、清除时对人身安全威胁较大,在江面开阔,水流平缓,溢 出量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用受控燃烧法处理,此时需要防火型围 油栏;溢出量大的情况下,防控措施以围控为主,要针对其毒害 性对人员进行有效防护。(二)第二类物质:比重大于1或挥发性强或水溶性强的物 质,目前无相应的技术进行回收处理,故目前在进行人员防护和 救助的首要前提下,仅考虑切断污染源、货物转移、抑制燃烧、 防止爆炸等措施。4.5.2 一般步骤在水上进行的污染物控制与清除作业主要有切断污染源、污 染物围控、回收、受控燃烧法等方式。(一)切断污染源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污染源, 关闭阀门、舱盖,条件允许
22、时,将破损货舱内剩余的货物转移到 其他舱内或者过驳到它船。(二)污染物围控对于第一类的物质发生污染时,应当以最快的速度用一道或 者数道围油栏进行围控,控制污染物漂散范围。(1 )围油栏要根据风、浪、流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和 合理的布设方式。当水流速度超过其设计滞油流速时,应当采用 诱导法、移动法等方式围控;(2)将船上继续可能外溢的污染物质围控住,在船舶一侧 布设围油栏,并密切注意污染物质是否可能因泄漏位置不明或者 潮流变化而导致另一侧也出现污染,迅速调整围油栏的位置和方 向;(3)对污染到水上、厚度较大、成片的污染物质尽可能围 控,并尽快回收;(4)对已经漂移扩散的成碎片状的污染物质,应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江 泰州 水域 船舶 污染 事故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638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