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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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 程 管 理 办 法XX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1第二章 质量管理办法 8第三章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4第四章 计量与支付工作管理办法21第五章 工地会议制度23附件:工程变更及计量支付表格27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 程 管 理 办 法为全面提升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加强公路工程的管理工作,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周期,提高投资效益,努力做到工程建设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节约化,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为保证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2、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焦作市公路管理局成立了焦作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焦作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处(内勤、报表管理)、工程技术处(工程技术、设计变更管理)、合同处(合同、进度、计量管理)、质量安保处(质量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协调处(地方协调),负责该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见焦作市公路管理局下发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文件)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1、担负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有效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顺利推进各项建设任务,组织好各项激励性工作措施,确保该项目按照工期要求如期高质量完工。2、担负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和
3、完善各级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实现各个施工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3、担负项目的施工协调任务。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沿线群众沟通,妥善解决好施工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阻工现象,不耽误工期。4、担负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对施工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会商、攻关,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难题。同时要把好施工技术关,确保所应用的技术和工艺成熟,有绝对的质量保证。5、担负项目的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抓好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实行纪检监察员派
4、驻制度,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员的工作,努力建设优质工程、高效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放心工程。三、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在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准备、实施、检查及落实工作。1、组建项目办公室,确定项目办人员分工及职责范围。2、负责质量监督申请和开工许可的办理工作。3、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合同管理及施工安全、水保、环保等工作。4、负责承包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备案和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审查以及计量支付的最终审核工作。5、负责研究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6、负责组织阶段性总结检查和经验交流的具体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
5、水保、环保等工作的监督检查。8、负责组织工程交、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验收工作。9、统一制定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奖惩办法,并定期组织考核。四、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要求进步,工作上兢兢业业。2、服从安排,互相尊重,工作认真,雷厉风行。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严格履行考勤制度。4、团结同事,热爱集体,互相帮助,和谐相处,不做有损集体和他人的事。5、工程技术、设计变更、计量支付、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人员必须深入工地,熟悉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6、对于申报的各项工程资料
6、,相关负责人员要在规定工作日内尽快批复,不推诿、不扯皮,做到积极高效,热情服务。7、档案管理要规范,做到资料整洁、内容真实完整。8、内勤管理条理清晰,收发文件、工程计量、工程变更、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台账。9、坚持廉政工作制度,不准因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和接受他人宴请。10、主动接受监督,欢迎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推诿、扯皮、低效、渎职、设卡的科内人员进行监督、举报。11、对于违背上述各项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检讨、调换岗位、上交局里接受相应处罚。五、秘书处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办理上级来文、公路局文件、施工及监理单位上报文件的传阅及处
7、理后的整理存档工作。3、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程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4、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的管理工作;5、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接待工作;6、负责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7、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考勤工作。六、工程技术处职责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技术管理与审核。2、监督、检查、指导项目总监办和各标段驻地办的监理工作。3、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审批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4、督促工程沿线各县(市)、区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源、供水、供电和施工中的纠纷等有关事宜,保障工程顺利进行。5、做好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8、。6、监督、检查总监办、驻地办及承包人的质量检测工作,并负责组织必要的检测技术培训。7、解释、修正和补充施工图纸,并负责图纸的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8、参加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单价变更设计的审批工作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9、参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10、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七、合同处职责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工程合同管理与审核。2、监督、检查、指导总监办和驻地办的合同管理、计划统计与中间计量工作。3、监督、检查监理人员组成及承包人主要人员到位和工作情况。4、督促、检查各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合同法、合同文件、合同条款的贯彻执行情况。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
9、责进度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计划的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组织实施劳动竞赛活动。6、负责审核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的月计量,审核项目工程合同价及变更设计单价。7、负责解释合同条款和处理合同纠纷,办理索赔和违约赔偿。8、参加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单价变更设计的审批工作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9、负责工程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工程技术资料书籍的购买及保管工作。八、质量安保处职责(一)质量控制职责:1、指导和检查各标段的质检工作2、协助上级检查组完成有关质量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理人和承包人单位资质的审查复核工作。4、负责工地试验室的建设、资质审核并配合质监站完成试验室临时
10、资质认证工作。对工地试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配置、工作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5、对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和施工质量及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标准试验等进行抽检复核。6、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全方位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7、参与重大质量隐患、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的调查处理工作。8、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监理部和施工单位通报工程质量动态。(二)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条例、标准、规定。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经常深入工地,指导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技
11、术人员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定期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定位的施工工作进行安全检查。5、参加审查总体施工方案,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6、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特殊工种工人的上岗证件,参与施工单位特殊工种工人和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7,制止施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到严重险情,可暂停工程施工。8、对在各项安全检查中有安全问题但据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及时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理。(三)文明施工职责:1、监督、检
12、查、指导各施工单位制定的综合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机械、场容、卫生、料具、环保、民工管理等制度中涉及文明施工的内容进行指导。2、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进行检查。3、检查核实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汽车驾驶员、机械司机、信号工、架子工、司炉工、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工等的上岗证。检查工地食堂的卫生,炊事员健康证,民工做工证等有关证件。4、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5、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第二章 质量管理办法工程的技术、质量、监
13、理工作,由工程项目总监办及各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工程师应该依据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出详细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理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消除和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隐患和不利因素,使监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一、工程项目总监办应按照监理规范和有关文件,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人员、设备、材料及临时建设施进行控制,对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技术方案、有关原材料试验进行控制,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及分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等方面进行控制,并有严密的监理程序框图。总监办制定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在开工前报项目管理
14、办公室审批。二、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应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搞好各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1、经常性检查落实监理人员和承包人主要人员工作情况。2、经常性检查工地,搞好工程技术及质量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和监理指出。3、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方案,在报送监理的同时,应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技术处,由工程技术处认真审查其方案,并结合监理由监理工程师将意见反馈承包人。三、质量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1、原材料质量检测(1)、材料进场前质检工作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场前,驻地监理首先检查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然后承包人按规定的自检频率自检,驻地监理试验人员监督检查
15、承包人自检工作的全过程。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向总监办上报材料报验单,由驻地监理试验人员按抽检频率取样检查。抽检合格后,承包人向总监办上报附有抽、自检报告的建筑材料进场审批表,经总监办审查批准后,2日内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主要材料如沥青、水泥、钢材等必须经项目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经总监办批准进场,并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2)、材料使用过程中质检工作每批原材料进场后,首先由承包人按自检频率自检,驻地监理试验人员全过程监督检查,自检合格后,承包人向监理上报进场材料报验单。监理抽检合格后,本批材料即可用于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公室可随时对进场材料进行独立的抽样检查,以检验承包人和监理的抽、自检工作。凡
16、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抽检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和承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提出处理意见。2、标准试验在分项工程开工前28日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总监办提交有关的标准试验及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驻地监理试验人员应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工作;总监办在接到报告后(或与承包人同时开始)进行复核性对比试验。总监办批准的试验报告,将作为施工生产的控制指标,并于开工前将结果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若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结果有怀疑时,将重新进行复核性对比试验。3、现场质量检测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报总监办审查批准后将方案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承包人在每道工序完成
17、后按规定频率自检,驻地监理应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按规定的频率及检测项目,对各分项工程主要工序进行抽检。总监办也应按一定频率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现场检验申请批复单,承包人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项目管理办公室可随时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进行独立的抽样试验,以检验承包人、驻地监理及总监办的抽、自检工作。凡项目管理办公室抽检的项目,应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驻地监理人员根据旁站监理资料及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和承包人一起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将自检评定资料报总监办,由总监办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频率检查验收。验收
18、合格后,由驻地监理和总监办签署分项工程质量认可书,并将验收资料报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质检人员可随时参加其分项工程验收,以检查承包人和监理的检查验收工作。四、质量管理程序1、报批开工申请报告单每道工序开工之前,承包人必须首先提交开工申请单,承包人在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应填明拟开工工程项目的名称、起止桩号、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等,并且还应附加说明。(1)、施工组织计划、机械设备、施工放样和技术人员数量及其到场情况。(2)、施工工艺方法及质量控制体系。(3)、工程所需的材料到场情况。(4)、各项材料的试验报告、出厂证明、监理工程师的审批件(或复印件)。(5)、工地试验室的仪器、机具、人
19、员配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对开工涉及的上述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开工准备工作已做好后,则予以批准开工,并将批准意见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承包人只有在接到批准开工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开工。2、填写质量检查验收单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应当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之内立即对待验收部位项目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工程部位质量验收单,作为对该工序的质量鉴定结论,合格则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责令承包人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规范标准为止。3、确认中间交工证书在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
20、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认中间交工证书。中间交工证书是进行质量监理的最后控制手段也是中间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在执行这个程序中要坚持做到“四不准”即材料、人力、机具、设备准备不足的不准开工;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进场,更不准使用;施工工艺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未经批准不准采用;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道工序不准进行。五、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处理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
21、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
22、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总监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3、质量事故的处理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
23、(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总监。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3)、总监办组织有关人员,必要时邀请行业内技术权威专家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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