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批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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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管理办法规定批准版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EIH-215.09-32-2010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管理办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of Spare Parts2010-12-30发布 2010-12-30实施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 布目 次前 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职责1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25.1 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及使用25.2 备品备件计划编制45.3 供应商的选择及管理55.4 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采购75.5 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的检验、入库及结算85.6 备品备件及大宗物
2、资领用96 检查与考核9附录A(规范性附录) 集中采购目录10附录B(规范性附录) 供应商申请入网认证需提供的资质文件12附录C(规范性附录) 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13附录D(规范性附录) 供应商主要产品登记表14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实施阳光采购,加强战略合作,实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以及管理活动的内容、方法、检查与考核,从而规范备品备件管理流程,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3、本标准由集团公司电力生产经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生产经营部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边防 李茂松本标准主要修改人:侯小龙 本标准审核人: 金生祥本标准复核人: 刘海峡本标准批准人: 郭明星本标准于2010年12月30日首次发布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京能集团的备品备件及大宗材料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全资、控股发电企业的备品备件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Q/BEIH-215.09-03-2010 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管理流程Q/BEIH-202.02-13-2010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3.1 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指发电企业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其他物品。3.2 事故备件定额指在一定条件下,依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的,保证设备在发生意外事件后满足抢修需要,使生产设备尽快投入正常运行所需储备备件的最低数量标准。3.3 集中采购目录通过对生产物资消耗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对用户较多、消耗数量较大,便于通过集中规模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的生产物资清单。按附录A的分类分批进行集中采购,首先集中采购第一批物资,其他批次逐步推
5、进集中采购工作(目录详见附录A)。3.4 大宗物资为保证正常生产所需要的单位价值大或需求总量大的物资。4 职责4.1 电力生产经营部4.1.1 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并定期修订本标准。4.1.2 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确保本标准有效执行。4.1.3 审核国际电气及发电企业年度、季度备品备件及大宗材料计划及总结。实现对物资的有效调配。4.1.4 负责审核集中采购目录。审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监督。4.2 安全与科技环保部4.2.1 对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4.3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气)4.3.1 在电力
6、生产经营部的指导下,代表集团行使生产物资采购及管理职能。负责集团公司生产企业大宗通用物资的贸易和配送;负责集团公司生产企业备品备件的采购和配送;负责集团超市(配送中心)的建立,开展销售代理业务(以进口产品为主)和进口代理业务,为集团公司提供成套服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建设。4.3.2 根据本标准组织实施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编制集中采购目录和物资编码。4.3.3 组织编制定额及储备方案,实施集中采购,实现物资合理调配。4.3.4 对发电企业生产物资业务进行监督指导。4.3.5 每季度首月的15日前将上季度集中采购的备品备件及大宗材料采购采购、库存、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集团
7、电力生产经营部。每年1月15日前报上年度采购、库存、使用情况总结。4.4 财务与产权管理部4.4.1 根据集团公司整体安排组织审核发电企业财务预算和结算,实现全面预算管理。4.4.2 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向上级报告相关工作。4.5 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及北京京能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科技)4.5.1 参与审核所属发电企业年度、季度备品备件及大宗材料计划和总结。4.5.2 参与审核集中采购目录、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监督。4.6 全资、控股发电企业4.6.1 根据本标准对本企业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进行管理,编制本企业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管
8、理实施细则。4.6.2 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安排,开展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系统建设。4.6.3 参与集团统一采购招投标工作,对“三公”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有效控制成本。4.6.4 业务上接受国际电气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建设。4.6.5 每季度首月的15日前将上季度集中采购的备品备件及大宗材料采购、库存、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集团电力生产经营部,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所属发电企业要同时抄送给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每年1月15日前报上年度采购、库存、使用情况总结。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1 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及使用5.1.1 由国际电气牵头负责建设集团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
9、,建立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发电企业所需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全面实施网上采购、领用及调剂,实现网上发布采购信息、报价、比价、发售标书、结果公示、形成合同等,实现对库存的管理、调剂使用等业务,将供应商纳入集团生产物资管理网络会员管理。5.1.2 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的建设应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保证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调动多方积极性、促进廉政建设、提高集团公司竞争能力。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采购。5.1.3 平台建设及维护费用由国际电气及发电企业分摊。服务器端由国际电气承担,客户端(硬件、软件)由发电企业承担,每年发电企业向国际电气支付客户端维护管理费用,以维持物流管理
10、业务的正常运转。5.1.4 实现的主要功能:5.1.4.1 物流决策支持功能:根据计划、采购、储备、消耗等数据,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找出规律,做出趋势预测,为各级管理人员的物流决策提供科学依据。5.1.4.2 库存管理功能:建立主要物资统一编码的库存数据库,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资源共享。5.1.4.3 计划管理功能:物资采购计划申报、汇总、审批。5.1.4.4 利库调剂功能:发电企业申报的采购计划按照统一代码进行管理,在物资虚拟库内自动运行平衡库存程序,以消耗各企业长期积压的库存物资。亦可直接发布调剂需求,实现人工调剂功能。5.1.4.5 网上采购功能:满足各级采购组织各种方式的采购需求,可直接发
11、布技术要求等资料,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行阳光采购。特殊情况(如紧急事件处理、抢险救灾等)网下采购的,事后须在网上补填相应流程与资料,并与网下采购的过程及形成的文件保持一致。5.1.4.6 供应商管理功能: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动态评价。5.1.5 建立网络接口,物资管理网络平台要考虑与其他信息系统建立数据通讯的可能,以便于共享物资信息。5.1.6 整合发电企业的物资基础数据、库存及采购计划等。信息传输通道建立后,发电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网络接口及信息传输维护工作,保证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可靠。5.1.7 采用集团公司物资统一代码,代码编制标准由国际电气负责制定。通过网络平台实行
12、代码数据动态传输模式。需要补充编码时,发电企业可在信息整合平台的编码软件中申请,国际电气核准后生效;对原来应用效果较好的本企业物资代码,发电企业可继续使用,但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代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同时应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与集团物资统一代码的映射表,满足集团公司对主要物资实行集约化管理的需要。发电企业在国际电气的指导下,利用物流信息整合平台上的代码映射工具完成代码映射工作。 5.1.8 发电企业的库存数据实时上传到集团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后,通过代码映射表自动完成代码转换,然后流转到库存管理系统,构成集团公司网上虚拟库存,在集团公司系统内资源共享。5.1.9 采购计划生成后,按
13、物资类别执行相应的采购程序。对集中采购的物资进行筛选汇总,由国际电气负责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程序;对企业自行采购的物资,由企业自行实施招标采购程序。自行采购、集中采购都应在集团生产物资管理网络平台上进行。5.1.10 严格控制各级用户权限,保证基层企业数据采集的准确、安全。依靠先进的网络传输技术和设备,保证数据传输及各相关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利用先进的数据备份工具和软件,防止数据丢失遗漏。5.1.11 网上业务流程要求的数据、资料应填写应规范、完整、准确,保证整个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连贯、畅通。5.1.12 系统的维护及服务保障5.1.12.1 物资管理网络平台24小时在线运行,由国际电气负责系统维
14、护,每月设12天系统维护时间。系统维护宜选择非工作日进行,并提前至少5日通知。5.1.12.2 国际电气应提供业务咨询(系统操作、流程、供应商入网、收费、管理等)、管理服务(办理供应商入网手续、增补或修改数据、数据分析、价格分析等)、投诉及建议的处理。5.1.12.3 发电公司及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由国际电气设专人负责维护。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国际电气进行更新。5.1.12.4 网上发布信息(非系统根据业务流程自动发布的信息),须经国际电气相关管理人员审核后发布。5.2 备品备件计划编制5.2.1 发电企业应在每年8月底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次年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需求计划报集团
15、电力生产经营部、财务部审核。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所属发电企业要同时抄送给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制定需求计划时应以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为目的,对生产、成本等进行预测,实现全面预算管理。5.2.2 日常维护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计划:发电企业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维护计划制定季度采购计划,由发电企业主管生产领导批准,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编制完成,报集团电力生产经营部审核, 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所属发电企业要同时抄送给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集团批准后发电企业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清单,报送由国际电气按季度采购。5.2.3 事故备件计划:事故备件按年度采购,每年8月底前各发电企业根据本企业设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提出
16、备件计划,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完成编制,报集团电力生产经营部审核,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所属发电企业要同时抄送给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集团批准后发电企业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清单,报送国际电气统一采购。根据备件特点可采用自行储备、联合储备、代行储备等多种方式。联合储备的备件,由集团电力生产经营部和国际电气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5.2.4 各级检修备品备件计划:A级检修所需备件计划应至少提前6个月制定,其它级别检修的备件计划至少应提前3个月制定,并经过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完成编制,报集团电力生产经营部审核,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所属发电企业要同时抄送给京能国际及京能科技。集团批准后发电企业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物资
17、清单,报送国际电气统一采购。5.2.5 专项大修及重大技术改造备品备件采购应与项目准备、实施工作同时考虑。5.2.6 进口备品备件应提前至少6个月提出采购计划。5.2.7 所有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计划各发电企业应清晰注明备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预估金额、到货时间以及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等。凡是只有图号的备品备件一定要向制造厂家核对材质、尺寸,避免因厂家设计变更造成错误。5.2.8 发电企业在提交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供货周期和使用时间,同时避免储备占用过多资金。5.3 供应商的选择及管理5.3.1 通过对供应商的管理,使供应商提供符合质量要求、价格适宜的备品备件及大宗物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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