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工作细则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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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建办工作细则规定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办工作管理程序编写:审核:审批:2011年10月20日一、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股份公司及分子公司,下同)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改造工程。 第三条 公司基建办是工程项目的主责单位。第二章 基建计划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出拟建基建工程中长期计划及土地选址;第五条 基建办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拟建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包括建筑规模、初步投资概算、生产工艺等。第三
2、章 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第六条 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总公司董事会批准。第七条 基建办负责取得政府立项批准文件。第八条 基建办负责完成基建用地的各项审批手续。第九条 基建办负责完成基建用地的环评报告书及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第十条 基建办负责完成基建用地的地质灾害评估及取得政府的备案表。第十一条 基建办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完成拟建基建项目的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设计、总概算。第十二条 相关使用部门完成生产工艺的设计及设备初步招标。第十三条 基建办负责完成拟建基建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第十四条 基建办综合以上资料,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章 基建项目前期准备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
3、过总公司董事会批准。第十六条 基建办根据总公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拟建项目详细施工蓝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第十七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人民防空的审批手续。第十八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消防的审批手续。第十九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施工蓝图的审查手续。第二十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手续。第二十一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用水、用电、供热、道路开口等及场地平整(树木移植)等。第五章 招 标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的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标或内部议标(人员不少于7人但必须是奇数)。(一)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项目甲方供材等采购环节及公司总经理要求的其他环
4、节。(二)议标小组成员必须由总经理以书面文件认定的招标小组进行。1.总经理从公司成员库中抽选人员组成招标小组。2.总经理可以将非招标成员库人员补充进招标小组。3.招标小组具有评标资格和权力,对招标结果负责。(三)招标小组信息在招标工作结束前是公司机密信息,除进行招标工作外任何公司成员不得泄秘。(四)招标成员库由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其他经总经理认可的人员构成。(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从财务部、审计监察部、技术管理部、基建部等选取招标成员库成员,每个部门选取人数不少于3人。(六)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监理单位及工程造价、监理费等确定后,由基建办负责办理相关法定招投标手续,并取得中标通知
5、书。第二十三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第二十四条 基建办负责办理工程的规划定验线手续。第六章 合同签订第二十五条 合同额小于30万的可采取议标、询价的方式确定,但其过程必须要有总公司审计部参与,询价、议标必须保留全部过程资料。第二十六条 合同额大于30万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投标书、投标预算必须保留全过程资料。第二十七条 基建办根据中标通知书、工程投标书、投标预算等相关资料制定合同,报总公司法律顾问、审计部、财务部审查,上诉部门三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第二十八条 基建办根据总公司法律顾问、审计部、财务部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通知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合同(我方)份
6、数为8份。第二十九条 基建办将合同报总经理签字盖章。第三十条 合同返还相关单位,报送总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技术管理部各一份(原件),甲方现场代表一份(复印件),其余归档。第七章 建设项目实施第三十一条 工程项目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合同、设计方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建设。(二)工程项目建设有变动,须经总经理书面授权、认定。(三) 基建办负责建设过程的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监督管理及成本的控制。(四) 基建办负责建设过程的各施工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五) 基建办负责建设过程中,公司内部与建设工程相关的部门关系协调。(六) 基建
7、办负责建设工程的资料收集及归档。第八章 工程款的支付第三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由合同履行单位提付款申请,基建办、审计部、财务部签注意见报总经理后支付。第三十二条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 支付额大于或等于30万的由合同履行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进度预算、工程完成进度表、合同复印件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初审-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核-报基建办审批-报审计部、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付款。(二)支付额小于30万由合同履行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进度预算、工程完成进度表、合同复印件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初审-报基建办审批-报审计部、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付款。第九章
8、验收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后,必须验收第二十四条 验收内容(一) 基槽 (二) 基础 (三) 隐蔽工程 (四) 材料 (五) 主体 (六) 竣工、使用功能 第二十五条验收必须成立验收小组。(一) 基槽验收 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批准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基建办组织地质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辖区建筑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其中地质勘察单位为主验单位 。(二) 基础验收 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批准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基建办组织地质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辖区建筑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其中地质勘察单位、设计院为主验单位。(三)主体验收
9、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批准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基建办组织地质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辖区建筑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其中地质勘察单位、设计院为主验单位。(四)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主要是指钢筋、预埋管线等施工后不可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在隐蔽之前通知监理及现场甲方代表确认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五)材料验收 所有使用材料必须三证齐全(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到场材料由施工方或材料供应方将三证交监理及现场甲方代表查验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其中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电线电缆等必须送建筑材料检测单位复检,复检不合格已在工程中使用的必须
10、拆除,并追偿责任单位。(六)竣工验收 (1)由施工单位 提出验收申请报监理及现场甲方代表同意后,由基建办报报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公司相关领导及部门进行初验。(2)初验合格后 由基建办组织地质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五方验收。(3)五方验收合格后 施工单位将相关资料报消防机关、环境保护局,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室内环境验收手续。(4)基建办负责办理规划验收手续。(5)完成上诉工程验收后进行竣工验收,由基建办组织地质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辖区建筑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其中设计院为主验单位,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6)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后报总公司董事会批准,
11、将工程移交相关使用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7)工程使用 使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保修期内),可对工程质量提出书面意见,由基建办组织相关施工单位维修,且在保修期内基建办组织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回访。(八)验收小组除国家强制性外部机构外,必须由工程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九)验收小组内部人员由技术管理部负责从公司各职能部室选取,每个部室选取人数不少于1人。第十章 工程结算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报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及现场甲方代表初审后报基建办,必须在竣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第二十六条 基建办进行复核后,移交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提交审核报告,基建办复核后交总公司
12、审计部、财务部审查。第二十八条 总公司审计部、财务部提出审查意见后,交基建办。第二十九条 基建办根据总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审查意见,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施工单位完成结算终审报告。第三十条 凭工程结算报告支付工程结算款(扣除保修金)。第三十一条 工程保修期结束,根据使用部门使用意见,支付工程保修金。第十一章 房屋权属证第三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将工程资料交政府建筑工程档案馆归档,取得建筑档案备案证。第三十三条 资料齐全后,基建办负责办理房屋权属证。第十二章 资料移交及管理第三十四条 基建工程资料必须有专人管理,保管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三十五条 保管人有权利及义务,督促资料的第一收集人及时将基
13、建资料交其保管。第三十六条 基建工程必须按照建筑物分类建档管理。第三十七条 基建工程资料管理必须建立资料分档管理目录。第三十八条 基建工程资料必须建立查阅台账,标明查阅资料内容、查阅人、查阅日期、归还人、归还日期,其他部门查阅基建工程资料查阅必须有公司领导批准报告。第三十九条 基建工程资料的保存日期为50年或建筑物报废拆除之日。第十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长审批、颁布。(十四)基建办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一、前期手续流程1、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决策建设,转入项目实施准备阶段。2、行业、部门或区域规划-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批准建设,转入项目实施阶段
14、。3、可行性研究批准-编制递交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核准审查-核准建设,转入项目实施准备阶段。前期手续一般包括以下资料1、 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文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3、 项目申请报告及立项批准文件 4、 初步设计文件 5、 投资概算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 土地使用证 8、 资金证明文件 9、 红线图 10、水文地质勘查报告 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2、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消防审查意见书、人防审查意见书 13、规划许可证 14、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施工流程及涉及部门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我公司批准) 2、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建议书交投资局批准后办理)
15、3、土地证(土地局批准,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地质灾害备案表、规划用地许可证)4、投资备案证(我公司办理,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批准) 5、总平面规划设计及初步单体建筑设计文件(设计院完成,我公司同意,规划局批准) 6、城市配套费(减免或交纳,投资局批准) 7、水文地质勘查报告(签订水文地质勘查合同,设计院完成出具报告) 8、环境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签订环境评价报告书合同,由设计院完成,我公司同意,市级以上环保局批准) 9、投资概算(设计院完成) 10、 签订设计合同 11、 单体建筑红线图(规划局批准) 12、详细的施工图设计(设计院完成,我公司同意) 13、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消防审查意见书,
16、人防审查合格书(市级以上施工蓝图审查中心审查批准,消防大队批准,开发区人防办批准) 14、单体建筑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批准) 15、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局批准) 16、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到建设局备案) 17、施工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缴纳劳保统筹、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到质监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2、 施工许可证(建设局批准) 13、 施工现场放线(规划局批准)二、基建办工作职责1、 全面负责公司基建管理工作(暂不含公司总部区)。2、 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各部门审批、领取许可证等)。3、 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管理、质量监管、
17、竣工验收、决算等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工作。4、 协助分管领导组织招投标,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5、 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审核图纸并及时向施工方下达修改通知单和工程施工联系单。6、 负责基建施工图纸等工程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7、 参与公司建设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的编制工作。8、 负责基建工程施工中消防(安全生产)的督查,使施工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基建办岗位职责部门名称: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办部门岗位设置:副主任一人、科员二人。一、基建办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
18、总公司基建管理工作(暂不含公司总部区)2、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各部门审批、领取许可证等)。新增房产、土地、环保、消防、人防、审图、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水电燃气道路接口等手续办理 。3、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管理、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决算等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的审定拨付工作。新增基建项目的方案,规划、概算、材料、市场调查及合同的商谈、签订。4、组织招投标,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及基建工程成本的监管。新增确定材料供应商。5、在建工程的过程控制,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检查开工前的资料完善情况、
19、核对上岗人员的配备情况,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隐患监督,工程完工后工程量的决算、组织竣工验收(消防设施检测、电器设备检测、环境检测、竣工规划验收)。6、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审核图纸并及时向施工方下达修改通知单和工程施工联系单,经济签证、设计变更。新增负责与相关使用部门联系协调,完善建筑物使用功能,监督建筑材料的质量,保修期内的基建维修。7、检查基建工程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8、负责公司建设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的编制工作,及与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9、定期对基建工程施工中消防(安全生产)的督查,使施工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0、,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基建办公室人员组成主任 李军副主任 孙晓安主要人员 鲁文辉 马国良三、工作制度1、基建办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2、基建办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项目负责制,严格权利与责任,同时,设立A、B位,A位项目总负责人,B位为项目补位负责人。A、B位对项目有同样的知情权,A位有项目决策权。3、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4、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
21、工作人员实行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5、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院里做好汇报工作。6、配合审计处做好工程竣工后的决算与审计工作。7、组织施工单位对使用单位进行回访,完成工程善后工作。四、基建办公室各岗位职责(一)主任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总公司基建管理工作(暂不含公司总部区)。2、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督促与检查(包括各部门审批、领取许可证等)。3、 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管理、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决算等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的审定拨付工作。4、 组织招投
22、标,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及基建工程成本的监管。5、 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审核图纸并及时向施工方下达修改通知单和工程施工联系单,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管理工作。6、 检查基建工程相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7、 负责公司建设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的编制管理工作,及与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8、 定期对基建工程施工中消防(安全生产)的督查,使施工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基建土建现场负责人工作职责1、工程师应根据院内部规章制度及专业范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3、。2、配合基建工程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各部门审批、领取许可证等)。3、配合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合同签订;负责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决算等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进度款的核实工作。4、工程师对土建重要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重要形成过程、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进行检验、审核,对项目进度、投资款项拨付情况进行监督和参与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5、负责基建职责内资料的立卷归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参与公司建设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的编制工作。6、协助领导组织招投标,参与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作。7、负责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8、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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