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制度 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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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概念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简言之:是独立的盈利性组织,二、分类 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我国法定分类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区分:企业与事业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如学校、医院等,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一、概念 在中国境内设立,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一、个人独资
2、企业的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该自然人应为“一个中国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是外资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三)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一)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2.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总结:因为这些人代表的国家行使公权力,掌握公共资源
3、,为了防止出现以权谋私,法律限制这些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二)对企业名称的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1、投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一)管理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
4、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职权的限制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聘用的人员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主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给予限制,凡签定标的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签定了一份2万元的买卖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形,该合同的处理方法是:A 该合同有效,给甲造成的损失由乙来承担 B 该合同无效,由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 该合同可撤消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四、个人
5、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使独资企业消灭的法律事实。(二)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是自然人 C、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依法成立董事会,刘某是某高校的本科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12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东大
6、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元。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0万元。刘某决定于2013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诉诸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与黄某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判决由刘某与黄某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2)刘某允许黄某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3)黄某是否承担责任?,第二节 合伙企业,一、概念 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
7、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一)有2个以上合伙人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总结:只有上述五类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其他主体没有限制。公司中除了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其他类型的公司都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没有人数上限,2人以上即可;有限合伙企业有人数上限,有2人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三)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
8、实缴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的出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用劳务出资。1、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以“劳务”形式出资,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特有的出资方式。,(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还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生产经营场所应连续经营,需具备相应的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9、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一)财产构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二)财产性质 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性质,即由合伙人共有。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应当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进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财产份额的转让1、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2、外部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
10、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3、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合伙事务的执行,(一)执行事务的形式1、共同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委托执行及监督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 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11、(二)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1、表决办法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不动产;知识产权;担保;聘任经管人员。另外:外转(F22);外质(F25);增资减资(F34);入伙(F43);退伙(F45);有普互转(F82)。,张三、李四等人共同设立一个名为“东方学园”的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司法考试培训业务,请问下列哪些行为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A将企业名称改为“东方不败”B将本企业所有的办公大楼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C将多余的办公用品出售给其他企业D王五、赵六等名师以
12、劳务出资入伙E. 聘请另一培训机构高管王某担任本企业市场经理F。拓展经营范围到注会培训、公考培训等领域G。将办公场地由浙江迁往上海,以扩大知名度H。因效应上升,另一合伙人白某欲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以获得更多回报,(三)合伙人的禁止义务1、同业竞争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绝对禁止)2、自我交易禁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相对禁止),(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核心】分配规则:约定协商实缴比例平均分担(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
13、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绝对禁止),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一)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及对外代表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合伙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先
14、由企业的财产承担,再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即: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的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各个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甲、乙、丙三人组成了合伙企业,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债权人要求甲承担合伙企业全部债务,甲可以( )。A、拒绝承担全部债务,只承担1/3债务 B、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乙追偿1/3 C、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丙追偿1/3 D、承担全部债务,然后向乙追偿2/3,由乙再向丙追偿1/3,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
15、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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