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不动产投资中法律及税收问题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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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第5章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与税收问题,5.1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5.2 不动产投资税收,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5.1 不动产投资中的法律问题,5.1.1 不动产法律概述1. 不动产法律的概念不动产法律:指国家调整不动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管理不动产市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是调整不动产开发、经营、交易、管理以及与不动产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与其相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法规中的有关规定。,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
2、,2. 不动产法律的调整对象不动产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不动产法律所调整的特定领域的不动产社会经济关系。 (1)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开发关系是指因房地产开发而产生的房地产开发人与土地所有权人之间及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之间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2)房地产交易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在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交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4,(3)房地产管理关系房地产管理关系:指人民政府及其房地产管理部门与法人、公民或其他社会组织在房地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又包括城市土地管理关系和城市房屋管理关系。城市土地管理关系:指用地单位或个人
3、和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与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部门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城市房屋管理关系:指国家有关城市住房及其他规划、开发、建设和改造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5,5.1.2 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土地开发用地:指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房屋的国有土地,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房屋建设用地和土地房屋一体化建设用地。 1.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6,国家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指国家对国有土地占
4、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国家本身不使用土地,因此,除了未利用的土地以外,占有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一般由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国有土地的收益权: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享有,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由国家来行使。,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7,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者有权依法使用自己拥有的土地,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于一身。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国家征用或其他农
5、民集体依法使用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有要求依法得到补偿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土地所有权中处分权权能的实现。,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8,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条件下依法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派生性。指土地使用权是由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权利。 “分离”:指土地所有人在不丧失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将部分权能暂时或长久地让渡给他人享有;(2)物权性。指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土地所有权而产生的,但并不从属于土地所有权,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土地使用人对土地享有独立的支配权
6、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3)明确的期限性。指土地使用权最终要回归到所有权中使土地所有权恢复圆满状态。,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9,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0,各类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O年;教育、科技、文化、卫 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
7、地4O年;综合或者 其他用地50年。,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1,2. 土地使用权出让(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用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方式。,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2,(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出让合同的标的(包括出让合同标的要求的土地位置、面积、界线等土地自然状况等);土地用途;土地出让金的数
8、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即使用条件;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让合同的变更和续期;违约责任;土地使用权的终止。,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3,3. 土地使用权划拨(1)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建设用地者。 (2)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4,5.1.3 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1. 房地产开发的概念指在依法取
9、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所谓基础设施建设是指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和道路等设施建设和土地的平整。 2. 房地产开发的原则指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并实施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应依法遵守的基本原则。 (1)依法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原则。,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5,(2)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的原则。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原则。 (4)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5)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综合开发有利于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加
10、快改变城市的面貌;有利于城市各项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方便生活,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6,3.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和资质认定(1)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7,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股份有限,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法律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11、的部门备案。,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8,(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认定 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
12、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19,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完
13、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0,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
14、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1,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2,4. 房地产开发建设法律责任 (1)房地产
15、开发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 倍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3,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违反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条件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
16、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4,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条件,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将尚未建成、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预售合同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发展商办理大产证后取得小产证的房屋买卖形式。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022/1
17、2/11,主讲人:李军峰,25,商品房现房销售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6,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
18、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7,(2) 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
19、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8,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29,5.1.4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国家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各种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房地
20、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统称。 1. 房地产交易的概念房地产交易:指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对象而进行的一种商品交换活动。它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等。,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0,2. 房地产交易的原则 (1)房地一体原则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 (3)房地产交易价格分别管制原则 目前,除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租赁价格,房屋的抵押、典当价格,均实行市场调节价。,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
21、1,3. 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的概念房地产转让: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是房地产交易的主要形式。 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 买卖;交换;赠与;以房地产抵债; 以房地产作为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因企业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其他方式。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存量房屋买卖是房地产转让方式中的买卖。,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2,4. 房地产抵押(1)房地产抵押的概念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
22、为。 (2)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范围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享有处分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所占集体土地的使用权。,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3,(3)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原债权即抵押房地产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总额,它是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利息指原债权产生的孳息,自然属于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的范围。违约金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也属于担保的范围。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在履行主合同中,
23、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应给予的赔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申请费、拍卖费、评估费、保全费等。,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4,(4)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指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房地产抵押权人依法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并就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所得优先受偿的过程。一般财产抵押,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折价、变卖和拍卖三种方式。根据我国房地产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是拍卖。,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5,5. 房屋租赁(1)房屋租赁的概念房屋租赁: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
24、支付租金的行为。,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6,(2)房屋租赁的限制条件根据我国有关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依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属于违章建筑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7,(3)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决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
25、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8,5.1.5 不动产权属管理法律制度 1. 土地使用权登记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房屋所有权登记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2022/12/11,主讲人:李军峰,39,3. 不动产变更登记 (1) 地产使用用途改变;(2)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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