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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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残联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区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持续提升,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学段服务拓展力度不够、融合教育质量不高、特殊教育资源不足、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2、办发(2021)60号),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各阶段适龄残疾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
3、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二、主要任务(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全面落实一人一案,研究制定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依托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入学建议。按照普通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骨干、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全覆盖、零拒绝”做好教育安置。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确
4、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辍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2 .扩大随班就读规模。研究制定随班就读工作指南,建立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到2025年,全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达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3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服务能力。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
5、学生的能力,在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市域内视力、听力障碍学生全部集中就读。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招收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的能力。将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能充分满足区域内残疾学生特殊教育需求,兼具区域资源中心功能的特殊教育服务综合体。4 .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有关要求,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制定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合理控制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学生规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送教上门
6、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5%o(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 .多举措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研究制定融合幼儿园建设规范,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每个设区市至少应设有一所公办幼儿园作为康复定点机构开展融合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2 .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
7、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重点支持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面向全区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2025年实现每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3 .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扩大招生指标。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残疾学生的需求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支持有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增设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为残疾人实现终身学习提供条件。()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加强普
8、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建立示范性融合办学的特殊教育集团,探索适合本地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综合改革,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为残疾人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便捷,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
9、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场所、资源,协同实施教学、培训,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3 .推动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10、,推动符合条件的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4 .推动科研、教学改革与特殊教育融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开展特殊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孤独症、多重障碍学生教育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建立入学评估、幼小衔接和助教陪读制度。将陪同康复服务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体系,享受康复定点补助,为孤独症和多重障碍学生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减轻家长负担提供支持。(四)提升特殊教育基础能力。1 .加强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11、。依托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自治区视障教育基地,统筹解决全区视障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每个设区市应建有1所相当规模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使其成为当地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2所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应建有1所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8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根据残疾儿童就学实际可扩大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规模或规划建设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设
12、区市儿童福利机构要依托现有场地、设备和人员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支持南宁市和较大城市独立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2 .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依托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建立自治区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全区特殊教育资源,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依托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本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专业化的特殊教育指导和服务。鼓励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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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十四 特殊教育 发展 提升 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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