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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第三条 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
2、,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第二章 管理原则第五条 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 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第七条 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第八条 按照“公
3、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第三章 职能分工第九条 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第十条 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2.营销部主任协助分管副总经理领导客户业扩报装工作,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3.生技部主任负责重要客户的设计审查,指导处理大客
4、户送电工程的技术问题。第十一条 营销部营销部为公司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专职业扩专工。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司业扩报装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2.通过公司所有营业窗口办理全部10kV及以上新上、增容、改造等客户申请。3.组织10kV及以上客户工程设计审查工作。4.负责对公司业扩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5.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审查和相应客户受电工程完工的回访工作。6.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的供用电合同审核工作。7.负责对各供电所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8.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的装表接电
5、工作。9.负责业扩指标汇总、分析、总结工作。第十二条 发展策划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对35kV及以上客户的新建、变更用电、地方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的确定、论证、审批。参加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的设计审查。第十三条 生技部1.负责落实对10kV客户的新建、变更用电接入系统方案的确定、论证、审批。2.参加10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设计的审查。3.负责按照电网建设改造的技术原则,确定业扩工程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4.负责安排停送电计划,保证客户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送电。5.负责按照资产分界组织公司侧供电设备的施工管理、验收、送电以及资料归档。6.负责对客户消谐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设备验收等工作。第十四条 调度所
6、1.参与10kV专线、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的方案会审、供用电合同会签。2.参加10kV专线、35kV及客户业扩工程设计的审查。3.负责提出10kV及以上客户接入系统保护、远动、通讯、自动装置配置方案和保护定值的审定。4.参与10kV专线35kV及以上客户工程送电前验收,负责调度指挥工作。5.负责每月5日前将电网10kV及以上输配电线路上月最大负荷情况和线路输送能力情况进行通报。第十五条 供电所1.负责所辖营业区内2000kVA以下高压客户和低压客户运行管理工作。2.负责所辖营业区内低压客户客户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3.组织本营业区内低压客户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4.负责对低压客户工程中间检查
7、、竣工验收、供用电合同签订、装表接电工作。5.负责本营业区内所辖客户的资料建档工作。第四章 主要工作流程第十一条 业扩报装工作主要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及答复、受电工程设计及设计审核、受电工程的施工、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业务收费、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资料归档等。第十二条工作流程:1、高压客户报装接电工作流程:受理客户申请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确定供电方案、计量计费方式供电方案审批收取高可靠性供电、临时接电费客户工程设计设计审查答复客户 客户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中间检查 装表接电电费建帐立户资料归档 2、低压客户报装接电工作流程:受理客户申请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
8、确定供电方案、计量计费方式答复客户 装表接电电费建帐立户资料归档收取相关费用客户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签订供用电合同第五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十三条 受理申请1、受理方式:营业厅与各营业网点同城异域现场受理; 通过95598电话24小时受理;(3)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网上客服系统受理。2、工作要求:客户办理申请登记时,应向客户提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办理指南”和“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意见卡”,指导客户填写相应的申请书,收取、审核客户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在1个工作日内转入下一工作环节;并指导客户办理下一步工作。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第十四条 组织现场勘查
9、,制定供电方案营销部牵头组织发策、生技、调度等相关部门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与客户协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受电变电所所址)等确定供电方案所需内容:1、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制定:按照管辖范围,由供电所组织现场勘察,制定供电方案。2、高压供电方案的编制权限划分:(1)供电电压在10千伏以下的用电工程,由供电所现场勘察、拟定、审批供电方案,答复客户。(2)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下的10千伏用电工程,营销部组织供电所进行现场勘察,方案经生技部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营销部统一答复客户。(3)客户用电申请容量在630千伏安及以上的10千伏、35千伏用电工程以及10千伏专线用电工
10、程,营销部组织发策、生技、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生技部提出供电方案,经有关部门会办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营销部统一答复客户。(4)110千伏及以上客户用电申请,由营销部组织发展、生产、调度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由发展策划部提出接入系统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由营销部统一编制答复客户供电方案。3、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拟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架设方式、路径、计量方案等。第十五条 确定供电方案1、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
11、,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2、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1)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2)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保安措施、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用电服务终端安装位置、责任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3)对高危行业、重要客户应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明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非电保安措施及自备电源等内容,并在供用电合同中体现
12、。3、自受理客户申请,客户资料提交合格后,如非客户原因拖延,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并请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上签字、盖章。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4、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主动与客户协商,说明原因,取得客户谅解,并将重新制定的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第十六条 确定计量、计费方式1、供电方案中的计量计费方式,根据确定供电方案的职责分工,由业务主办人员拟定初步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
13、,由计量专工、电费电价专工审核确定,按供电方案审批权限办理,接火送电前由计量、电费电价专工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确认计量、计费方式和电价执行标准。2、工作要求: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安装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第十七条 工程设计阶段供电公司应依法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报装设计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第十八条 设计审查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查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要倡导采用降低
14、能耗的先进技术和产品。1、10千伏(不含专线)及以下用电工程,按确定供电方案的职责划分,由营销部或供电所组织有关人员审查。2、10千伏专线、35千伏及以上用电工程,由营销部组织发策、生技、调度等有关部门审查。3、图纸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客户不得进入施工阶段。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图纸,应一次性告知客户。审查合格后,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客户应书面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完毕后再次进行审查。4、设计审查期限要求: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将审查意见书面答复客户。 第十九条 业扩工程物资供应、施工阶段1、供应电气设
15、备的供应单位,应向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能够证明其产品质量的资料,例如:型试试验报告、安全证书、3C认证、ISO质量认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力设施施工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有效期和施工资质等级与客户业扩工程的电压等级是否一致。3、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气试验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电气试验的单位是否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试许可资质、许可有效期和试验资质等级与客户业扩工程
16、的电压等级是否一致。电气试验人员应具备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必须使用具备有效鉴定合格证书的试验设备,并严格执行国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标准。4、供电公司应依法对施工、电气试验单位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核;如发现无资质单位进行业扩报装工程施工、试验或具有资质的单位超越资质规定范围进行施工、试验的,应及时向电力监管部门汇报。第二十条 中间检查客户受电工程的施工期间,由业扩报装承办部门根据客户申请、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有关电气安装与验收规范和施工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启动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验收不合格的
17、项目,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进行整改,并应督促客户进行整改。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1、高压客户用电工程,按产权划分确定,产权属供电部门的,由生产部门组织验收;产权属客户的,由营销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低压用电工程,按管辖范围,由供电所组织验收。2、对客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客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3、对验收不合格的客户用电工程,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直至合格。第二十二条 业扩费用收取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收费名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2、营销部
18、负责业扩报装相关费用收取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签订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在供电方案确定答复客户后,业扩报装承办部门应与客户取得联系,就合同有关事宜进行商谈,做好准备工作,在装表接电前正式签订,需附带电费结算协议或其他协议的,应一并办理。第二十四条 装表接电1、客户用电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按管辖范围和电压等级,由营销部或供电所组织装表接电。2、安装的电能计量装置要予以加封,并由客户在工作凭证上签字(章)。3、时限要求: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
19、个工作日。第二十五条 电费建帐立户1、客户报装接电工程装表接电后,由电费电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费建帐立户。建帐立户后,应将信息及时返回报装接电管理部门,以便核实。2、时限要求高压客户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低压客户应在5个工作日内建立电费帐户或更改帐户。第二十六条 资料归档客户用电工程全部结束后,由营销部、供电所负责建立健全客户基础资料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客户基础资料包括:项目批文等证明文件、客户申请、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竣工图纸、中间检查记录、验收报告、供用电合同、服务意见卡等。归档工作应在装表接电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六章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七条 报装接电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由公司定期开展检查
20、,各供电所也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第二十八条 考核重点1、各业务阶段和业务环节的工作时限;2、营销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行业作风;3、落实执行“三不指定”政策的情况。4、客户业扩报装服务意见卡的回收率和满意率。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公司下发的沂源县供电公司客户报装接电实施方案和沂源县供电公司业扩工程(设计、设备、施工)管理办法(源电200857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沂源县供电公司客户业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客户业扩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理顺管理程序,明确各单位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
21、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客户新上、增容、改造及大修等电力工程的管理工作。对违反工程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考核。对在电力工程的管理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者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3条成立公司客户业扩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客户业扩工程管理的领导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苏海勇成 员:朱庆团、司继海、李国庆、李作军、宋以新、段宇菁、徐 强、 主 军、王传俊、任恒滨、唐守文工作小组:组 长:司继海成 员:、何君明、刘绵和、王连孟、翟 健、卜凡明、刘延会、隽照波。第4条 相关业务部门职责4.1营销部4.1.1业扩报装工作归口管理部门。4.1.2制定公司新装(增
22、容)、销户(减容)用电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标准、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4.1.3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协助、指导客户填写用电申请书,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4.1.4负责受理并组织10kV及以上电力客户的业扩勘查、编制供电方案、答复客户供电方案、客户受(送)电工程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供用电合同起草签约、接火送电。4.1.5负责审查、审定新装增容供电方案中的计量方案、电价方案。4.1.6负责10kV及以上或高压电机的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4.1.7负责对客户建档立户及客户资料归档工作。4.1.8参与35kV及以上客户输变电工程的系统接入方案审查及设计审查;负责35kV及以上客户输变电工程的竣工
23、验收。4.1.9对各供电所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公司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管理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分析。4.2发展策划部4.2.1负责接入电网客户工程项目的电网规划。4.2.2参加对客户设计方案进行审核。4.2.3对客户工程是否符合电网规划进行监督、检查、考核4.3生技部4.3.1参加630kVA及以上专变、10kV专线、双电源客户、35kV及以上客户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的供电方案确定、审查。4.3.2参加630kVA及以上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的竣工检查及验收送电工作。4.3.3负责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的初勘和帮助客户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对35kV及以上的客户进行设计。4.3.4组织相关
24、部门对35kV及以上客户输变电工程的系统接入方案审查及设计审查。4.3.5受客户委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符合配电设计标准。4.4安全监察部4.4.1参加630kVA及以上专变、专线、双电源客户、35kV及以上客户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的供电方案审查;4.4.2参加630kVA及以上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的竣工检查及验收送电工作。4.5调度所4.5.1负责审查客户通讯及自动化装置的配置及保护定值整定工作。4.5.2参加630kVA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审查及设备验收送电。4.5.3参加10kV 专线、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系统接入审查及设备验收送电工作。4.6乡镇电管部4.6.1与营销部
25、共同负责客户新上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检查工作。4.6.2与营销部共同负责检查各供电所新上业扩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对客户工程的安全监督。4.6.3协助供电所和客户做好工程的配套服务工作。4.7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业扩报装全流程办理过程中的主办人员严格按照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服务。4.9供电所4.9.1受理10kV以下客户用电申请,协助、指导客户填写申请书、业务表单,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4.9.2负责公用变压器上的低压及居民客户供电方案的审定、答复。4.9.3参加辖管或辖区内10kV及以上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的现场勘查。4.9.4参加辖管或辖区内10kV及以上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受(送)电工程
26、的中间检查、竣工验收。4.9.5受客户申请,配合客户低压业扩工程施工。4.9.6负责受理各类客户减容、暂停、变更用电、移动表位及处理计量故障等申请工。4.9.7负责办理辖区内四到户客户减容、暂停、变更用电、移表及处理计量故障等工作。4.9.8负责低压电力客户建档立户及用电资料的归档工作。4.9.9负责辖区内10kV、变压器容量在2000kvA以下客户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第5条客户新装、增容业务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供电方案勘查答复阶段、业扩工程设计审查阶段、客户工程中间检查阶段和竣工验收送电阶段。5.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
27、干规定(试行),结合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制定“低压客户业务管理流程”,“高压客户业扩报装管理流程”: 高压客户新装、增容业务流程:客户工程设计受理客户申请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确定供电方案、计量计费方式供电方案审批设计审查收取高可靠性供电、临时接电费客户工程施工签订供用电合同竣工验收中间检查资料归档电费建帐立户装表接电答复客户 确定供电方案、计量计费方式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受理客户申请资料归档电费建帐立户装表接电签订供用电合同竣工验收客户工程施工收取相关费用答复客户低压客户新装、增容业务流程: 5.2 业务主旨 根据供电服务规范要求,向客户提供营业厅、95598客户服务电话和客户服务网站、
28、传真等多种业扩报装受理方式,其中新装用电、增容用电必须到电力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各营业场所内公告新装用电、增容用电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公司对本营业区内的客户有按照供电服务规范规定提供电源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营业区内的客户拒绝受理申请和拒绝供电。5.3业务说明5.3.1新装、增容用电包括:a)新装、增装变压器容量用电;b)新装、增装低压电力负荷用电;c)新装、增装照明负荷用电;d)申请多电源用电;e)申请高压电动机、自备电厂用电。5.3.2销户、减容包括:a)销户、减容变压器容量;b)销户、减容低压电力负荷;c)销户、减容高压电机。5.3.3供电公司向客户提供的额定电压为:a)低压:单相为2
29、20伏;b)三相为380伏;c)高压:10、35、110千伏。5.3.4客户申请新装用电、增容用电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对一定容量以上的用电项目,宜建立用电征询制度,即在确立项目阶段,客户即应向供电公司营业机构提出能否供电的征询,并就项目供电的可能性及其条件同供电公司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立项选址,立项后提出用电申请。公司应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个别因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可通知客户暂缓办理。相关用电需求回复事宜由公司营销部“一口对外”书面答复。5.3.5对供电有特殊要求以及申报多电源的客户,应先与公司有关部门协商,或经有关权威咨询机构就供电可行性等问题进行论证,达成意向性协
30、议后,再申请报装用电。对接入电网影响电能质量的各种干扰源用电设备,在接入电网运行之前,必须进行电能质量技术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电能质量的影响。5.4 报装受理5.4.1公司营业厅受理客户正式用电申请时,业扩专工需核对客户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否符合受理报装的要求。受理的业务事项直接进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的处理流程,产生电子工单传递到下一个环节。增容、减容、销户客户是否存在欠费,若存在欠费须结清欠费后方可办理用电业务。业务登记时协助客户按照不同用电需求分别填写“高压用电登记表”、“低压用电登记表”,业务登记后应向客户发放“业扩报装意见卡”和“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办理须知”。5.4.2 建筑工地施工
31、用电和永久性建筑正式用电的申请,应分别申请、同时办理,永久性供电设施与用电设施应同步建设。因客户责任造成永久性供电设施建设拖期,公司不承担为已建成的用电设施不能及时供电的责任。5.4.3 客户办理新装用电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交由业扩专工(业扩员)进行审核:a)居民客户申请新装用电时,应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必要时,应出示独立的户籍证明,提供用电地址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如未办好产权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证。申请户名应为上述证件的户名之一。居民客户委托他人申请新装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复印件;b) 低压非居民客户申请新装用
32、电应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非企业人的单位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或负责人)复印件;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有必要还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未办好产权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红线图或土地使用许可证、建筑许可证。c) 高压客户申请新装用电应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属非企业人的单位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产权证明复印件(若属于租赁,还应提供租赁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但户名以委托代理人登记);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有权单位批准的
33、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红线图或建筑总平面图;7)用电设备明细表、综合管线资料、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等,如有其他特别需要说明的需另附书面报告;8)对工业类建设项目,应提供环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文件。d) 提供供电公司认为必须的其它资料。5.4.4 客户办理增容用电,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该提供原报装容量的有关资料:a) 供用电合同原件;b)项目扩建或改建的批文;c)核查原报装容量及计量装置安装情况。7.5 勘查并确定供电方案5.5.1 供电方案包括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客户电能计量方案以及客户电价方案。a)客户接入系统
34、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b)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电源进线方式、受电设备容量、主接线、电源及受电设备调度运行方式、无功及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配置、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保安措施、供用电设施产权及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c)客户电能计量方案包括:计量点、计量方式(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装设套数);计量器具的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电能计量柜(箱)的选用;线损计算方式、未分别计量的多种电价类别的电量确定方式等;d)客户电价方案包括:电价类别、有无附加、计费类型、基本
35、电费算法、是否执行分时电价、力率考核方式及其考核标准等。;5.5.2 供电方案拟定供电电源的原则5.5.2.1客户用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采用双电源(或多路电源)供电方式:a)中断供电后将造成人身伤亡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b)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c)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d)中断供电
36、后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e)高层建筑用电;f)对用电有特殊要求者。5.5.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电源由客户自备:a)在电力系统瓦解或不可抗力造成供电中断时,仍须保证供电的;b) 客户自备应急电源比从电力系统供电更为经济合理的。5.5.3 业扩专工(业扩员)根据电力客户高压业扩报装情况,编制现场勘察计划。计划编制原则:高压单电源客户,报装容量在630KVA及以下的客户申请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察;高压双电源客户、专线客户、报装容量超过630kVA的客户申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初勘。5.5.4 业扩专工根据现场勘察计划组织变电专工、配电所辖供电所技术员进行现场勘查。5.5.5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
37、包括: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式等。5.5.6现场勘查后,业扩专工负责依据电网现状及规划,结合客户需求,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城市电缆线路设计规范、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等技术规范拟定初步方案,填写“
38、现场勘查工作单”并备案。5.5.7 业扩专工将初步供电方案报生技部审核,审核后报分管经理审批。供电方案经审批后,业扩专工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供电方案有关内容以“答复客户通知单”的形式答复客户。5.5.8 公司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确定供电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客户受电系统方案、主电价、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安装位置等供电方案内容书面答复客户。5.5.9 答复供电方案按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在规定期限办理:自受理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39、。5.5.10 供电公司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 客户对供电公司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可在一个月内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答复客户的供电方案在有效期内遇到情况变化,应主动与客户沟通协商,合理调整,重新确定后书面答复客户。5.5.11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客户交纳业扩费用止。供电方案的有效期:高压供电为一年,低压供电为3个月,逾期注销。5.5.12 客户遇特殊情况,应在方案有效期到期前提前10天向供电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视其情况办理适当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前款规定。5.5.13 对于低
40、压客户报装后如配电变压器的总负荷超过其额定容量70%,则供电方案须经配电运行管理部门同意。5.6 受电工程设计审核和施工检查5.6.1 经核准的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安装位置等供电方案内容是设计单位开展工程设计的必要依据,客户应根据书面答复的供电方案有关资料落实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5.6.2 新装、增容用电工程,业扩专工应为客户办理业扩工程设计的委托手续提供方便,并帮助监督、协调承办单位及时完成设计工作。5.6.3 新装、增容用电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包括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5.6.4 申报新装、增
41、容用电的客户应提供受电工程设计资料一式两份交公司业扩报装部门组织审核。 5.6.5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高压供电的客户提供的设计资料有:a) 受电工程设计总体说明书(一般由设计单位编制);b) 外部电源进线接线方式(根据供电方案设计的进线接线图);c) 厂区用电负荷分布平面图(或用电设备分布图);d) 用电负荷组成(如:工业负荷、办公照明等)及保安负荷(断电后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人身安全的用电负荷);e)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f) 影响电网电能质量的特殊用电设备清单(产生高次谐波的非线性用电设备)及相应的限制措施;g) 变(配)电室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42、;h) 变(配)电室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i) 补偿前后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j) 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k) 隐蔽工程设计资料(包括电缆沟、电缆头制作、接地装置埋设等);l) 厂区配电网络布置图;m) 自备保安电源及其接线方式、投入切换装置;n) 供电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5.6.6 低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负荷组成、特殊用电设备清单和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等有关资料。5.6.7 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应依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
43、工及验收规范、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城市电缆线路设计规范、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并积极推行典型设计,倡导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禁止超设备铭牌参数运行,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5.6.8 专线客户、双电源客户、供电容量630kVA及以上的客户工程设计,业扩专工负责组织变电专工、线路专工、运行专工、计量专工审核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并负责审核相应的设计资质、承装承试单位资质以及电气设备装置的入网资质5.6.9 业扩专工(员)应及时将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客户,并督促客户
44、按照审核意见对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5.6.10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资料审核期限为: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5.6.11在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业扩专工(员)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及电力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施工及技术标准,组织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及施工质量抽检,包括电缆沟和隧道、电缆直埋敷设工程,接地装置工程变压器、断路器等电气设备特性试验等,及时发现和
45、纠正不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施工工艺及质量问题,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督导期整改。5.7 工程验收5.7.1 按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客户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 a) 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b) 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c)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d) 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e)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f) 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g) 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7.7.2 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业扩专工(员)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调度等相关部门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竣工检验。验收的依据为审定设计图纸以及电力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的验收规范、标准,检验的重点是与电网连接的一次设备安全性能,电气设备特性试验,受电装置进线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其与客户内部保护之间的配合情况,保安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双电源及保安电源闭锁装置的可靠性,以及保证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帮助、指导客户提高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对检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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