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介绍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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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基础知识介绍,2018年9月,保险发展简史,01,保险知识介绍,02,财产保险介绍,03,行业前景展望,04,目录,1,保险发展简史,PART ONE,回顾过去、面对挑战、立足发展、展望未来,保险的起源,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商法规定:凡因减轻船舶载重而抛弃入海的货物,如果是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符合保险的分摊责任。,船舶抵押借贷起源说,借款,如果船安全抵达,还本付息,如果船出险借款不还,利息不付,1347年10月23日,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开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发现最早的保险单,它承保“圣克勒拉”号船舶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保险。1397年,在佛罗伦萨出现了具有现代特征
2、的保险单形式。,意大利,保险的起源地,海上贸易和海上保险地中心。,1688年,英国咖啡馆主爱德华劳挨德是劳合社的创始人。1871年,第二家劳埃德咖啡馆正式被批准为保险社团,主要经营海商保险,后又允许其经营其他险种。1667年,英国牙医尼古拉斯巴蓬现代保险之父开设了一家“火灾保险所”。成为第一家私人经营的火险机构,并首先推出了“火险差别费率”。【 背景:1666年9月2日,位于伦敦市中心的皇家面包店突然因为烘炉过热,引发了一场火灾。大火蔓延至全城燃烧了五天五夜,烧毁13000多栋住宅和90多个教堂,伦敦80%的建筑物被烧毁,20万人因此无家可归。】1693年,英国天文学家兼数学家爱德蒙哈雷编制了
3、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保险的起源,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6,第四阶段2002 至今,第三阶段19792001,第二阶段19491978,第一阶段 18051948,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新中国保险业的产生与停办,我国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我国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第一阶段(18051948):我保险业的产生和初步发展,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7,闭关锁国、广州十三行、洋人、洋船、洋货第一家保险公司(1805年)英国人设立的“谏当保安行”第一个人寿保险是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本地中国人没人对这些保险感兴趣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水运保险),上海是全国保险中心,发展的顶峰是20世纪三十
4、四十年代;解放前最多有214家,外商公司166家(例如美国友邦1921年在上海设立公司),华商公司48家;中国银行业介入保险业(投资经营);我国保险市场为外商所垄断,保费收入的80为外商所有。,第二阶段(1949-1978) :新中国保险业的产生与停办,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对旧中国保险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和改造;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独家经营,隶属国务院;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立即停办国内保险业务”;,第三阶段(1979-2001):我国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1979年,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长会议纪要,明确提出逐步恢
5、复国内保险业务; 1980年12月,除西藏以外各地恢复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独家经营1979-1987,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1991年,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1995年,颁布并实施保险法;1996年,泰康、新华、华泰、天安等相继成立;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分为三;1998年,保监会成立;,稳步发展1988-2001,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1995年诞生,2002年、2009年和2015年三次修订保险法2006年国十条2014年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上升为国家意志2018年银保监会
6、成立,1424意大利,1683伦敦,1667伦敦,1710伦敦,1880伦敦,1898美国,1919英国,1858上海,1949北京,2003上海,2016上海,2,保险知识介绍,PART TWO,保险概述、保险原则、保险合同,保险概述保险含义,保险含义,【经济角度】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即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摊;,【法律角度-保险法第2条】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7、,保险概述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具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保险概述保险相似制度,风险管理,4,3,2,1,风险概率,自有资金可以覆盖损失,风险自留,商业保险,非营利法人风险资金池,互助保险,风险证券化去实体化、虚拟化,巨灾证券,营利法人专业风控选择风险,保险概述保险的职能,基本职能 1、补偿损失职能 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任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 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8、,派生职能 1、防灾防损职能风险管理 2、融资职能保险资金的运用,保险原则,保险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定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意义:将投保人利益与保险标的的安全紧密相连,防止投保人或受益人获得额外收益。 例如:用他人的车进行投保。,保险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对于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如实告知,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
9、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的告知:保险合同订立前,应主动说明合同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保险事故发生后,如实履行赔偿义务,若拒赔,应发送拒赔通知书。,投保人的告知:保险合同订立前,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事项;合同有效期内,风险增加;保险标的转移;重复保险。,保险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证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担保对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和不作为(承诺保证),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确认保证)。 对被保险人要求更高,一旦违反保证条款,无论是否给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即可宣告合同无效。 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形式在保险合同内说明的保证。 默示保证:指在保险单中,虽没有文字明确列出,但在习惯上
10、已经被社会公认为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遵守的事项。国际惯例、行业习惯。,弃权和禁止反言针对保险人 弃权: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它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如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 禁止反言:当事人一旦放弃原可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保险原则近因原则,近因: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并非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指造成损失的近因是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损失的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保险原则近因原则,近因判定 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即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该原因即为近因。
11、 2、多种原因同时致损 多种原因同时致损,组成并联关系,多种原因均为近因。 (1)都属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范围,则保险人应承担全部损失(不承担损失)。 (2)无除外责任,且至少一个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应承担全部损失。 (3)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若可分解,按比例承担损失,不可分解,不承担。,保险原则近因原则,近因判定 3、多种原因连续致损 连续发生并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都属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人负(不负) 赔偿责任。 如果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 (1)若多种原因连续致损,且具有前因后果的关系,那么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为近因; ( 2)多种原因中有间断情形,即有新的独立因
12、素加入,则新介入的因素为近因。 由除外责任导致保险责任发生的,不予赔偿。 由保险责任导致除外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保险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一、涵义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补偿,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二、赔偿限度 赔偿时,必须把握三个限度,以保证被保险人既能恢复失去的经济利益,又不会额外收益。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三个限额同时起作用,以其中最少的限额作为保险补偿的最高额。,保险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特例:定值保险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发生保险事故,根据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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