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法规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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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医疗器械科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三部分内容,一、医疗器械相关的小知识二、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介绍三、审核资质应注意的要点,什么是医疗器械?,( 条例第3条) (医疗器械标准委员会),条例第3条,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
2、、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制造商的预期用途是为下列一个或多个特定目的用于人类的,不论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的仪器、设备、机器、用具、器具、体外试剂或校准物、软件、材料或者其他相似或相关物品。这些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补偿;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解或者 支持;支持或维持生命;妊娠控制;医疗器械的消毒;通过对人体的样本进行体外检查的方式来 提供医疗信息其作用于人体体表或体内的主要涉及作用不使用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的手段获得,但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辅助作用。,医疗器械标准委员会全球协调工作组的定义,如何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
3、,依据是:是否持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品种,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的编排方式为:,()(食)药监械() 字 第 号。 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 注册形式(准、进、许) 批准注册年份 产品管理类别 流水号,如: 国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3150679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4第2150217号(更) 沪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2300892号 苏 (通)药械(准)字2007第1640013号省简 区所在地的市简,对已注册医疗器械的查询方法?,http:/-数据查询-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依据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如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4、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指导性意见,应了解的医疗器械规章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分类目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介绍,一、条例的概况施行时间:2000年4月1日条款数量:4章48条涉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条款数量:7条,二、医疗机构相关条款,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六条 生产和使用以提供具体量值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应当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量行
5、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条 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要,可以研制医疗器械,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单位使用。 医疗机构研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医疗机构研制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
6、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罚责),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重复
7、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或者对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医疗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相关内容介绍,施行时间:2000年10月13日条款数:6章42条主要相关条款:15条,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国家局公布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目录(9类),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
8、 一次性使用采血器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办法与医疗机构相关条款介绍,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无菌器械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并调整。,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无菌器械。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
9、进货来源。,(一)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所出具证明的内容按第七条规定。(二)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所出具证明的内容按第十七条规定。,第七条 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在销售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销售时应出具下列证明:(一)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二)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第十七条 经营企业销售人员销售无菌器械,应出具下列证明:
10、 (一) 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 (二) 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三) 销售人员的身份证。,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医疗机构不得重复使用无菌器械。,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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