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法律问题梳理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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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梳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对比,案例: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资10000元,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老王也体量公司,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老王可以获得的补偿是11万元。假设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单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获得的补偿就应该是22万元,差了整整一倍。,1,2,劳动者试用期内不合格,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试用期期限:,
2、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如何处理?,3,服务期合同期,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不受服务期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合同期,故,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期限不一致时,应当尽量将两者的关系约定明确,例如“劳动合同到期而服务期限未到期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期限届满为止”等,以避免争执,降低用工成本,病假相关,4,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批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病假工资病假时间,病假相关,4,医疗期: 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期间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病假
3、相关,4,特殊疾病医疗期限: 对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部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并非所有的癌症均能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间,仅有当癌症转移的,才以24个月为标准。若仅为良性肿瘤,医疗期期限应根据其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只有确诊的或者经司法鉴定的精神病才必然享受24个月医疗期。若仅为疑似精神病,则医疗期限按规定执行。,病假相关,4,医疗期满后员工调岗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
4、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调岗权,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病假相关,4,加班相关,5,概念区别:加班: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一般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加点: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值班: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作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加班相关,5,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5、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合同约定工资,而非基本工资实际工资部分地区可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按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计算,1、双休日出差可否算加班?2、员工主动加班,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3、调休和加班谁说了算?,加班相关,5,问题:,解答:,(1)双休日出差可否算加班?,加班相关,5,如果员工双休日出差已经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等形式替代
6、支付。劳动者双休出差,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是休息的地点是在外地不是在居住地。休息地点不同不能成为支付加班工资的理由。另一方面分析,如果双休出差无论是否从事工作都认定工作时间,单位就要对劳动者出差时间每日按24小时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这显然是违反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且双休加班都是以协商为主,此种情况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仅需要支付必要的出差补贴即可。,两种情况:,加班相关,5,(2)员工主动加班,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例外:用人单位缺乏任何关于加班审批程序的规定,且以考勤卡作为加班费的计算依据,此时,员
7、工延长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就可以将考勤统计记录作为认定加班的依据。,加班相关,5,(3)调休和加班谁说了算?,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决定权在企业,补休优先于加班工资,加班相关,5,1、员工加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额外支付工资?2、员工加点,用人单位可否安排调休?3、调休是否可以累积到下个月?,问题:,加班相关,5,解答:,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8、的工资报酬。 可见,法律并未规定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拥有像休息日加班一样的“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选择权。,措施,加班相关,5,加班相关值班与加班的区别,5,特殊用工形式下加班的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没有规定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公务员又不适用于劳动法,所以,公务员加班,无权要求加班工资。小时工看双方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双方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约定多个工作时间又不能折抵其他工作时间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于临时聘用的小时工,即“钟点工”,双方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只是约定每小时的工作报酬,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
9、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这种“钟点工”关系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不受劳动法的调整,超过以外的工作时间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所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如果劳动者存在加班的,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费,派遣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用。,加班相关,5,年休假相关,6,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
10、,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年休假相关,6,(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
11、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年休假相关,6,(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相关,6,(5)除由职工本人因个人原因不休且做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的承诺外,用人单位应在本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想免除支付未休带薪年假的义务,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休带薪年假,且应当是书面证据。未休带
12、薪年假工资一般应当在当年度支付,否则就可能构成拖欠职工的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假一般应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保留同意的证据。,年休假相关,6,(6)离职时带薪年假工资结算,劳动者离职时,如折算后有剩余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资中已支付的100%,需再另行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在离职前已休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法律规定不能扣回。为了避免带
13、薪年假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放假等方式安排即将离职的员工休满当年度应休年假。,年休假相关,6,(7)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是否享受带薪年假,目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定时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劳动者是在工作还是在休息,用人单位就无从得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费的规定。由此推论,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适用带薪年假规定。,年休假相关,6,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14、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并未将综合工时制员工排除在外。未休带薪年假工资性质不是加班费性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费的规定,由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不享受加班费法律规定不能推论出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不享受带薪年假。劳动法及其配套设施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出现法律规定不明情况下,应做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年休假相关,6,因此,第二种观点认为,除非有地方法规政策支持,否则,不定时工时制员工也应当享受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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