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宗教管理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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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宗教管理工作总结 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宗教工作总结一】 20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
2、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2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
3、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
4、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宗教工作总结二】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
5、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
6、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
7、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宗教工作总结三】 按照市人大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宗教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现就全区近年来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早期,全区宗教工作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后于1999年11月成立了区民族宗教局,当时与民政局合署办公,2004年7月按省编办要求单列为区政府工
8、作部门,现有编制6名,实有工作人员7名,领导1正2副。我区是全省确定的40个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 ,全区现有道教、佛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注册的宗教团体3个(伊斯兰教协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佛教协会),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2处,分别为:。现有宗教教职人员15人,信教群众上万人。其中信徒1200人、天主教信徒1000人、伊斯兰教信徒800人,佛、道教敬香人数众多。目前,全区各宗教发展情况良好,活动正常,教职人员爱国爱教,宗教领域长期保持稳定,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彼此尊重、团结和睦,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贯彻条例,全面
9、掌握宗教情况和动态。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先后组织举办了全区党政部门、乡镇领导和宗教界参加的条例学习培训班共5期,并将两个条例的宣传纳入到全区“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必学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板报标语、上街设点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条例及有关宗教政策,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册;采取召开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和下乡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条例及相关法规,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宗教法规政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两个条例及宗教政策的知晓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对民族宗教领域内的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
10、题,特别是要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渗透活动,切实做好反邪教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开展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继续做好私设点的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每年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 三、宗教工作管理措施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主要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和加强监督来引导信徒“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维护农村稳定和谐的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宗教”。为确保 全乡社会稳定,谷拉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其他 班子成员,综合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非正常的监督管理。乡党委、政府还针对涉及
11、非正常活动的迹象,要求各村委会干部密切关注,将参与“”活动的村民进行政策指导、思想教育,使村民认识到邪教的反动本质及危害,增强抵制邪教组织的自觉性,提高思想认识,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彻底与邪教组织脱离。 (二)加强宣传教育,感化受教群众。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按照“进村、入户、面对面”的要求,抽调得力干部配合派出所、综治专干深入到非正常活动点巡回宣传教育,并从网上下载相关知识打印成册发放到信徒手中,把邪教组织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人人同邪教活动做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充分利用聚会日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使广大信
12、教群众学法,懂法,维护其合法权利,积极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防止地下势力渗透。为保证与保持联系、沟通,对情况的及时掌控以及对教徒心理动态的及时了解,实时监督教徒教徒的行为动态,严防外来人员传教、布道,抵御地下势力的渗透,防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趁机窃取情报,染指民族问题,对我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和潜在的危害,对我实施“西化”和“分化”,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私设家庭聚会点,从而达到对的监控作用,维护全乡稳定和谐。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难点地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策法规
13、和农村实用技术科技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文化素质。 (二)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热点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解决“六难”问题,让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好政策和享受发展带给农村的成果,使群众拥护党的农村政策,从而自觉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传承农村优良传统文化。 (三)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在学校开设宗教政策课。因为青少年时期的理想信念尚未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正确树立,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宗教信仰的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有益活动,坚决阻止宗教组织对学生的侵蚀。 (四)对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宗教场
14、所负责人相关宗教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对宗教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清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触犯国家相关法律、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如果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从而使信教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宗教工作总结四】 20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在“抓发展、促团结,抓管理、促和谐,抓基础、促规范”上下功夫、求实效,较好
15、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年内,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20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安全年”先进单位;机关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严格执行市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对20XX年少数民族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20年度申报少数民族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定了扶持项目。年底,组织督导组就20年度少数民族扶持资金使用落实和扶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调研。全年,落实各级扶持资金65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级扶持资金 290万元,推动了56个少数民族基础设施项目和种植、养殖项目建设;
16、为全市各县(市)区的150户低收入养殖家庭争取省扶持资金45万元,为开展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民品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和监督检查工作。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经申报成为“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年落实民品贴息贷款6000万元,为民品企业降低成本172.8万元,缓解了民品企业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的流动资金压力。 (二)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农户为主、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引导我市民族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0余家,社员近2000人,涉及禽畜养殖、蔬菜粮食林果种植、有机肥料生产、食品加工等多个产业
17、,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年内,为全市11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发展资金110万元。9月份,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部分民族村书记主任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通过组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活动,增强了少数民族农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提升了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惠民政策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济民宗发206号),为基层用足用好政策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认真落实关于春节期间对我省穆斯林农户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一次性补贴的通知(鲁民发
18、202号),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发放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民族教育专项经费60万元,为章丘埠村大冶小学、区段店镇小金庄小学、区党东小学改善了办学条件,及时解决了永长街回民小学冬季供暖问题。积极协助市民族医院对原建筑设施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医院整体环境和水平。支持市民族医院开展医疗惠民行动,组织医务人员赴县尹坊村、区凤凰村开展送医下乡活动,为4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义诊,免费赠送药品价值近万元,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热烈欢迎。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
19、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春节前夕,隆重举办了省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迎春茶话会,副省长贾万志出席茶话会并作重要讲话。10月,组织开展了第十二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了调研督查民族工作、民族文艺汇演、送医下乡、清真食品检查、创刊济南民族与宗教杂志等八项主题活动。联合市文广新局在全市开展了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活动,10月30日,在山东百花剧院隆重举办了以“展示民族文艺风采,共享绚丽多姿文化”为主题的“喜迎十八大”市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汇报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集中展现了我市少数民族文艺工作取得的成就,展示了我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20、,努力营造了全市各族人民喜迎党的十八大的良好氛围。省民委主任马文艺,市委副书记雷杰,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等领导出席活动。 (二)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个人以及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按照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发放宣传读本、举办文艺表演、扶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召开民族宗教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认真
21、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9月份,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了民族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着力推动了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清真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我市民族工作建言献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慕建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豫在宣传月期间视察了全市民族工作,实地察看了济南回民中学、清真南大寺、云亭清真楼,听取了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在加快发展民族经济、教育事业,推进民族团结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给
22、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也赴基层进行了民族宗教工作督导调研。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一)加强民族联谊组织建设。经过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成功召开了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更名为济南少数民族联谊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慕建民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是联谊会十三年来第一次召开代表会议。联谊会的换届,为更好地发挥联谊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打下了基础,为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平台与载体。 (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认真贯彻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
23、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社区民族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平台建设,区纬十路社区成立“民族之家”,省内首家少数民族社区博物馆区堤口社区文史陈列馆开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命名活动的通知(济民宗发2024号),着力打造了社区示范窗口、学校示范窗口、清真寺示范窗口和企业示范窗口品牌。 (三)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继续完善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发挥24小时少数民族服务热线电话的作用,认真接待本地和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咨询求助,帮助部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生产经营、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召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加强了与
24、有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与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先后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40余起,特别是妥善处理了省立医院(西院)医患纠纷,外来少数民族围堵区刑警队、县公安局等群性事件。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到我市调研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护情况时,对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做好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 (一)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方案,专门成立了“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学习月有关工作。6月1日,在洪楼广场举行了省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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