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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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法律法规讲座(社区版),主讲人:杨万玲,讲座内容提要,一、民间借贷的问题二、房产租赁的问题三、婚姻法问题四、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五、继承问题,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释三就夫妻财产问题的若干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现象一: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以及婚嫁的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呢?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新规一:【条款】第十条规定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现象二: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婆婆:养女是“招行”,养儿是“建行”,都说女儿是“招行”儿子是“建行”,生了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
3、好不容易用“养老”的钱攒够了房子的首付能让儿子“挺直腰板”娶媳妇了,结果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当然也就被这个为时不长的儿媳“分”走了。,新规二:【条款】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善意取得夫妻房产确权后止争,案例: 夫妻俩按揭购买了一套的房子。可夫妻俩买房没多久,就因为无法还贷,房屋面临被拍卖的境地。两人只好把房子卖给阿云夫妇。阿云夫妇交了房款,要求过户时,小白的丈夫却说卖房时没经过他同意,房子不卖了。为此,阿云夫妇将小白夫妻告上了法院,法院到底
4、该把房子判给小白夫妻,还是该给买主阿云夫妇?,重要条款解读,(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的归属问题(二)空头支票(三)婚前仅一方出钱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四)父母买房归属问题,(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的归属问题,司法解释第5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解读: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原则为夫妻共有,但有两个重要例外:(1)孳息。如一方在婚前拥有100万元存款,婚后产生10万元利息,该10万元利息归该一方所有。(2)自然增值。如一方婚前拥有房产并已付清全部房款,该房产婚后产生10万元的增值,则增值的10万元归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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