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ppt课件 7 8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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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学好法学基础理论,教学目标,法学基本知识是法律制度的基础。通过学习本章内容,掌握法的概念、作用、法律规范的概念和法律关系的构成;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体系,自觉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秩序。,课程内容,第一节 法学基本知识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体系第三节 法律运行,第一节 法学基本知识,一、法的概念和作用二、法律规范三、法律关系,案例:这个农民竟然是被迫成为专家的 “一个小小的手术后,左腿骨折的妻子面临截肢,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均称不构成医疗事故。今年9月7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终于下达了对此案的判决书:忠县中医院在对王朝珍的诊治过程中存在着医疗过失由中医院赔偿王朝珍69,8
2、45.99元,看着这张等了8年的判决书,周泽桂和妻子王朝珍禁不住抱头痛哭。”这是重庆晚报近日刊登的一条消息。这条消息说,为了这场官司,周泽桂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够格的“专家”。,一是成为医药方面的专家。8年来,贫穷的他上百次到重庆和周边区县的书店默默地抄写医书(买不起呀),熟读78本医书和20多本法律书籍,记笔记近十万字。仅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他还自己写出一份“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这份报告后来让内地司法部的医学专家也称奇,他们不相信这是出自一个农民之手。二是成为有关法律方面的专家。2001年,周泽桂凭着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向忠县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县中医院手术中存在过错,造成妻子残疾,但是法院判决他败诉。
3、周泽桂不服上诉,二审仍然维持原判。两次败诉让周泽桂明白了另外一件事,就是光有医学知识还不行,还必须懂法。,周泽桂开始学法律,他阅读了大量法律著作,并记下了200多篇法律笔记。一个本来是非清楚、证据确凿的官司让这位穷苦的农民苦等了八年,并且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漫长得象一场长征;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为了给妻子讨回一个说法,在书本都买不起的窘迫情况下,硬是靠抄写,苦读医药、法律知识,自己被迫成为“专家”,这还不够艰难吗?其实,象周泽桂这样的情况现在可以说举不胜举,平常得很。,比如由于普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因此就出现了一批专门帮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农民“讨薪专家”,他们请不起律师,也得不到法律援
4、助,就这样他们自己被迫成为“律师”。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一个专家固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个白痴的权利也同样可以受到法律的正当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不应该受到侵害。而在当前的社会现实当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把农民逼成“专家”,这是不是法律的悲哀呢?,一、法的概念和作用,1、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3、法的作用,社会作用: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
5、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包括组织社会生产、交换和分配,维护人类社会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秩序,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规范作用,指引作用:指引人的行为评价作用: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 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 预测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 为的人或他人产生示范或警示作用制裁作用: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二、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涵义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设定人们行为的范围和程度,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权利、义务。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规范性文件、非规范性文件的区
6、别请看教材187页。,2、法律规范构成要素,假定: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 处理:指法律规范中具体指明的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等的行为模式。 制裁:指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三、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含义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法律关系体现国家意志; 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手段,3、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权利的享有者和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个人和组织。 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
7、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4、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等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和行为。 注意:非客观的现象如纯粹主观的心理活动或心理现象不能成为法律事实;没有法律意义的客观事实也不能成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观点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从后果上划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从当事人认知状态划分,分为善意
8、下午行为和恶意行为。,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体系,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三、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的含义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和形式的来源。根据内容的不同,法的渊源有实质意义上的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渊源。 实质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经济和经济关系;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形式意义上的。,2、我国法的渊源,宪法:国家的根
9、本大法。法律:广义的法律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 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三、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实体法宪法和其他与宪法相关的法律(197)行政法(197)经济法(198)民商法(198)刑法(198)2、程序法(198),第三节 法律运行,一、法律制定二、法律实施三、法律遵守四、法律监督,一、法律制定,1、法律制定的含义 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狭义的法律指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委员会依法
10、制订、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的活动。,2、立法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步骤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国务院的立法程序也包括四个步骤提出行政法规议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过行政法规草案发布行政法规,3、法律文件的完善,法律公布以后,还涉及法律完善问题。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 法律解释 规范性文件清理 法律汇编 法律编纂,二、法律实施,1、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具有下列特点: 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 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
11、后盾。,2、法律执行,狭义的法律执行也叫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行政执法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 行政执法的范围比较宽泛; 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三、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也就是说,法律遵守就是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法律遵守包括保护合法行为和制裁违法行为。,四、法律监督,1、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 2、社会监督:是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的监
12、督。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思考题,1、解释法的含义。2、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3、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4、简述我国法的渊源。5、分析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的关系。,第八章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树立权利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1.宪法特征,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2.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3.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行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民事诉讼时效,合同及合同的定立。4.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排除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
13、的形态,共同犯罪,刑罚体系,刑法的裁量和犯罪种类。,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难点:1.宪法特征、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2.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3.民事行为和物权法律制度。4.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犯罪构成。,主要内容,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三、我国的经济制度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五、我国的国家机构,宪 法:宪法权威行政法:行政法治理念刑 法:勿以恶小而为之民 法:尊重权利和为行为负责程序法:如何维权,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宪法是指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
14、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宪法的特征第一,宪法的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生 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 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有严 格的规定。,(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资产阶级同封建专制制度作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640年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次,故英国宪法是历史上最早的宪法。),英国宪法没有一部成文法典,而是一系列在不同历史时期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政府在执政过程中形成的宪法惯例、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制作的宪法性判例的综合。因此,英国宪法又被称
15、为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宪法,也是美国的现行宪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民定宪法 .,法国是欧洲大陆第一个产生成文宪法的国家,也是一个宪法的多产国家。从1791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开始,到1958年为止,法国一共制定了11部宪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53年1月13日,成立起草委员会,1954年6月14日,公布了宪法草案,1954年9月20日,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三)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
16、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民主权原则; 公民权利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即国家的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国体或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
17、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或者说是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三)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我国宪法明确规
18、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采取的是单一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城乡基层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解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
19、原则和政策的总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还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一)公民的含义,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国籍法对国籍的取得作了如下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
20、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国外的,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的,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案例:空中分娩一女婴,落地一哭惊四国,一位法国孕妇和他的委内瑞拉丈夫搭乘墨西哥航空公司的班机旅行。飞行途中,他们的女儿降生了。根据法、委两国“以出生血统取得国籍”的法律,女婴便具有两个国籍。而墨西哥国籍法规定,凡在本国飞机、船舶上出生的人都拥有墨西哥国籍。更为有趣的是,女婴问世时,飞机正好在英国境内飞行,根据英国的法律规定,凡在英国及英联邦出生的人都拥有英国公民的资格。于是,这幸运的女婴便一下同时具有法国、委内
21、瑞拉、墨西哥和英国四个国籍。,(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叫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人 身 自 由 权,(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宪法第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宪法的原则,包含以下内容:任何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任何公民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有法外特权,违法必须予以追究。,青岛三女生状告教育部(平等受教权),考生张天珠指出,以北京
22、为例,今年北京的文科重点控制线是454分,而青岛却是580分,相差达120多分!整个北京市今年高考录取比例是1.43:1,而山东省的比例是2.2:1。按照这个比例推算,山东一个孩子考上大学,要比北京的孩子多付出50的努力。提起诉讼的三名女生的分数分别是:姜妍522分(理科)、栾倩457分(文科)、张天珠506分(文科),这样的分数,在北京完全可以考上较为理想的大学,而在青岛,情况却是另外一回事了。,律师意见李强、杨培银律师认为,教育部所作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教育部在该行政行为中,根据不同地域范围对招生人数做了不同的限定,这种限定使得
23、不同地域的考生被划分成了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这不同的等级中参加高考。等级之间分数标准差异巨大,从而直接侵犯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性别歧视案,1999年11月,某市国家税务局到各高等院校发布招聘通知,招聘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该局工作,所需专业为计算机、 法学、会计 ,其中该局法制处需要法学毕业生两名,招聘要求是:1、只要男生,不要女生;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A大学法律系1996级本科生刘某看到招聘通知后认为自己符合除招聘通知中第一条以外的所有要求,而且她非常渴望到税务机关工作,于是前去报考,但是税务局人事处工作人员告诉她法制处不要女生,刘某认为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
24、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要求税务局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思考讨论,1.关于平等权和劳动权,宪法是如何规定的?2.你认为本案例中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平等权和劳动权?,案例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规定根据宪法第42条规定,税务局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劳动权,平等权在法律上表现为如下几方面:,1平等既是一项原则,也是一项基本权利,包括宪法规定的各项具体权利内容.2 平等权并不意味着无差别对待,应该是在平等的条件基本上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合理的差别,以求达到最为近似的平等.3 平等要求在制定法律上的平等和适用法律上的平等.,劳动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25、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就业权 2公平获酬的权利 3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4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5 休息权 6享有社会保险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3)公民有监督权、控告权、检举权、申诉权和取得赔偿的权利,4、自由权,1)、公民人身自由第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管制和搜查(公安机关逮捕人犯时要合法)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第一、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第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第38条第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宪法第39条公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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