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特殊侵权责任课件.ppt
《第七节特殊侵权责任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节特殊侵权责任课件.ppt(9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七节 特殊侵权责任,一、特殊侵权责任的意义和特点 (一)意义 特殊侵权责任是法律分别地具体规定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的侵权责任。 如本法第7、65、69、70等条规定的各种侵权责任。 (二)特点,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1.不是责任人的行为造成损害。 是其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物或者其经营的业务致人损害。 2.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区别具体情况,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如第38条规定的教育机构的责任和第65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的责任,前者适用推定过错原则,后者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责任构成要件各有不同。 不同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各不相同。如第70条规定的民用核设施致,害的责任,只要
2、求损害和因果关系要件,无须损损害行为违法和过错这两个要件,而第54条则要求过错要件。 4.不同的侵权分别适用相关的法律规范。 如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就分别适用第78、79、80条。,二、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 (一)替代责任 即对特定关系人的不当行为承担的责任。如监护人的责任。 (二)不作为的侵权责任 即依法负担作为的义务而不作为致人损害者的侵权责任。,(三)工业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即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业物致人损害,生产者、经营者、占有人的侵权责任。 (四)专家责任 即特定技术专长的人不正确实施,技术致人损害时的侵权责任。 典型如医疗损害责任。 其他如注册会计师、专业鉴定机构等不正确实
3、施专业技术致人损害的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其饲养人、管理人等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六)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即饲养动物之外的特定物件致人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等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如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三、替代责任 (一)意义、种类和特点 1.意义。 即责任人对其特定关系人的损害行为承担的责任。也叫转承责任。 2.种类。 监护人责任、用工者的责任。,3.特点。 (1)责任人不是损害行为人. (2)责任人与损害行为人有特定关系。如监护、用工等关系。 (3)责任人对损害行为人有选任、监督、管理或监护的义务。 (4)以无过错为归责原则。,(二
4、)监护人的替代责任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法第32条 ) 1.责任构成要件。 (1)须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2)须损害行为不合法; (3)须损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责任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 2.责任的归属。 被监护人无财产的,监护人全部承担责任;被监护人有财产的,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监护人,负补充责任。 离婚一方独立承担有困难的,可请求与另一方共同承担。 委托监护人有过错的,与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被监护人被教唆、被帮助而侵权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用工者的替代责任 1.意义。即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所用
5、工作人员或劳务人员在工作中致人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也有叫“雇主的替代责任”的。 法律依据:本法第34、第35条。,2.责任构成要件。 (1)须工作人员或劳务人员致人损害; (2)须工作人员或劳务人员在工作或劳务过程中不法致人损害; (3)须工作人员或劳务人员的不法损害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4)须工作人员或劳务人员有过错而用工者对损害没有过错。 用工者指使、教唆的,适用本法第9条而不是替代责任。 3.责任归属。 用工者替代损害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法第34、35条两条的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
6、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四、特定行业者的不作为的侵权责任 (一)意义、特点和类型 1.意义。 法律规定的特定行业违反其作为的义务致人损害时承担的侵权责任。,例如,宾馆业者对其顾客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致顾客被其设施损伤,应当赔偿损失。 2.特点。 (1)主体负有作为的法定义务而不作为致人损害; (2)适用过错责任原则。,3.类型。 三种,本法第3640条的规定。,(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不作为侵权责任。 本法第36条第二、三两款,规定了这种侵权责任。 该条第二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
7、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有必要申明的是,该条第一款的规定,即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不是不作为的侵权,而是作为的侵权。 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须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权致人损害的事实; (2)须网络服务提供者违反作为的义务,即未采取必要措施; (3)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不作为与损害之间有因
8、果关系; (4)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过错。,(三)安全保障义务者的侵权责任 1.安全保障义务的意义。 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人所负担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2.安全保障义务人。 包括两类: (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 (2)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宾馆、商场等特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进入其场所者,群众活动组织,者对活动参加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此项义务致人损害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第37条作了规定。该条有两款。第一款中有三个要点:(1)其中的“等”的意思是列举未尽;(2)安全保障义务应理解为法定义务。,因为本法规定的是侵害绝对
9、权、违反绝对义务的责任;(3)因为(2)的原因,该条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以约定为必要,也没有统一标准,由法律根据相关行业在安全保障需要性方面的特点,区别性地确定,甚至,由法院根据某一行业的特点确定。,3.构成要件。 (1)须责任人是特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2)须责管理人或组织者违反其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 (3)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第三人承担责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人和组织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四)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1.意义。,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指行为能力欠缺者在教育机构学习
10、、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教育机构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包括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和补充责任三种责任。,本法第38-40条作了规定。 2.构成要件。 (1)须行为能力欠缺者在教育机构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 (2)须教育机构具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作为; (3)须教育机构的不作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教育机构有过错。 3.不同的归责方式。 限制行为能力人受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第39条) 无行为能力人受损害,教育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担推定,过错责任。(第38条) 第三人不法侵害行为能力欠缺者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违反义务不作为的,负补充责任。,五、工业危
11、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一)意义和特点 1.工业危险物的意义。 工业危险物,是工业生产的具有一定危险的物品,如飞行器、机动车、环境污染物、核设施等。,2.工业危险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特点。 工业危险物是致人损害的工具或者媒介。这些物品致人损害的,其生产者、经营者、占有人等承担侵权责任。,3.责任类型。 包括: 产品责任(第4147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4853条); 环境污染责任(第6568条); 高度危险责任(第6977条)。,(二)产品责任。 1.意义。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简要解释如下: (1)产品。,产品,是指经过加工
12、、制作,用于销售的制造物。 有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经加工制作的自然物,不是产品;二是用于销售,用于销售是指生产、制造该产品的目的,即产品是可以进入流通领域的物。,(2)产品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规定,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不同,产品瑕疵是产品存在的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 2.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产品造成的损害; (2)须致害产品有缺陷; (3)须致害产品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致害源是产品缺陷。 3.规范依据。
13、 本法第4147条、民法通则第122条、产品质量法等。 4.不同责任人的不同责任类型。 (1)生产者是无过错责任; (2)销售者区别情况承担过错,责任或者无过错责任; (3)运输者、仓储者是过错责任。 5.责任分配规则。 (1)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 (2)生产者、销售者互相享有追偿权;,(3)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4)产品损害是由于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过错引起,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6.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 除适用产品责任的一般要件外,还需要: (1)须侵权人故意; (2)须产品缺陷造成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七节 特殊侵权责任课件 第七 特殊 侵权 责任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525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