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学总论课件.ppt
《治安管理学总论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治安管理学总论课件.ppt(18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治安管理学总论,“治” 相对于 “乱”意为“治则不乱”治即治理、整治、管理,“安”相对于“危”意为“安则不危”安即安定、安宁、安全有序,第一章 治安管理概述 第一节 治安与治安管理的概念 古代“治安”的含义,近现代“治安”的含义,广义的治安即静态治安,指通过治理在整体上实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并由一定社会规范加以调整的一种安全、有序、稳定的社会状态。,狭义的治安即动态治安,指由国家特定主管机关依法进行的,旨在实现一种安全、有序、稳定的社会状态的管理活动。,。,治安即社会治安,政治属性(维系着政治经济秩序)法律属性(其基本内容是由法律规范加以确定的)社会属性(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内容广泛),治安
2、管理,1.治安管理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2.治安管理的属性是行政管理;3.治安管理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治安管理是依法公开实施的活动。,治安管理的范围,户政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治安巡逻群众治安防范消防监督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计算机安全监督管理,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性质、职能和任务治安管理的性质,1.阶级性 治安管理代表和体现着阶级的利益 和意志,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阶级 的统治所需要的社会治安秩序。2.行政性 治安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活 动,是适用行政管理的活动。,治安管理的职能,服务职能:通过开展
3、各项治安管理业务,提供人口统计资料,治安信息,安全保障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安全防范职能:预防和制止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职能:通过开展各项治安管理业务,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惩处职能: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种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惩戒,制裁。,治安管理的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预防、遏制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第三节 治安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治安管理的指导思想,服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治安管理的原则,严格依法管理
4、预防为主,保障安全专门机关管理与群众相结合公开管理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第四节 治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体系一、治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治安管理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属性具有职权属性具有主体的特定性具有对象的多样性,治安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治安管理的基本理论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的行为与方法治安管理的历史与发展,治安管理的学科体系,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治安管理基本业务治安管理技术技能,治安管理学的学科特点,专业性系统性实践性技术性,第二章 治安管理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治安管理,特点:奴隶社会是治安管理的萌芽时期;治安管理职能分散在司法、刑事、军事等国家职能之中,并未设置治安管理机
5、构。,一、奴隶社会的治安管理夏、商时期的治安管理,夏朝设有后稷、司徒、秩宗、司马、士、共工等六卿,其中司徒的职责是负责处理民事纷争,维护社会秩序,类似于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的职能;司马和士分别掌管军事和司法,负责部分治安管理职能。此时已有交通管理职能的萌芽,并对人口实行登记和统计。商在沿袭夏朝的基础上,出现了对旅馆业的管理。,一、奴隶社会的治安管理西周、春秋时期的治安管理,西周时期出现执掌治安管理部分职能的官职在西周的基础上,春秋时期的治安管理职能进一步细化,设置了一些官吏分别执掌相应的治安管理事务。,二、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特点: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机构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社会治安管理职能基本上没
6、有从军事、刑事、司法等职能中独立出来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十分重视户籍管理和基层治安防范,二、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 秦、汉时期的治安管理,治安虽与军事、司法等职能基本上混合在一起,但在官职设置上有了初步的分工和一定程度的独立。重视对户口的管理,建立了户籍制度,对所有人口造册登记,实行出生登记死亡注销的管理,实施“什伍连坐”制度。设置治安管理独创性的机构亭(设置在道路交通要道上,其首要职责是管理治安、预防犯罪)。重视道路交通和旅馆业的管理,建立有消防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二、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 唐、宋时期的治安管理,唐朝造在中央和地方设置的户部、司户等机构,分别掌管户口、治安和捕盗,在基层设有邻、
7、里、乡,以及坊正、村正等,负有一定的治安管理职能。宋朝在唐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扩大了金吾卫的职能;地方设有巡检司,负责治安管理;重视对旅馆、典当、火药火器作坊的管理;在消防和交通管理方面也有所发展。,二、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元、明、清时期的治安管理,元朝在中央除了户部、刑部执掌与治安管理有关的事务外,沿袭了辽金制,专设警巡院和京城兵马指挥司,负责京师治安;地方上,分别设置录事司、判官和县尉,负责地方治安秩序,设有巡检司,巡查地方治安,缉捕盗贼;根据职业把居民分为若干户种。明朝后期禁止吸食鸦片,重视加强火政和防火宣传。清朝的保甲制度与连坐制度相联盟,保甲组织与团练相结合,成为统治阶级强化治安控制
8、和镇压人民的重要工具。,三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特点:基本形成完整的、多层次的治安管理机构体系颁布了大量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成立专门警察机构,三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清朝末期的治安管理,开始仿效西方建立警察制度,成立专门的警察机构。在各地开办警务学堂或巡警训练所,培养、训练警察官吏。颁布了一系列的警察法规。,清政府上海巡警总局,三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北洋军阀时期的治安管理,北京现存最古的消防车,在清末警察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强化警察机构及其职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多层次的治安管理体系。颁布了大量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三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治安管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
9、治安管理,民国京师警察厅消防队建队纪念碑,更加重视警察的作用,其警察机构以及职能已开展到了空前的程度,治安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 新中国的治安管理建国前人民民主政权的治安管理,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内务部下设民警局;抗日民主政权各边区人民政府下设民政、保安等机构,负责治安管理事务;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前警察组织逐步建立,人民公安机关相继产生。,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公安局,四、 新中国的治安管理解放初期的治安管理,在公安机关内部自上而下建立各级治安管理机构,形成了完整的治安管理体系;经过1950年及1953年的两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确定了治安管理工作任务,初步建立和开展了治安管理的
10、各项业务,建立了以户口管理为中心,以派出所工作为基础,多部门共同构成的治安管理体系。,解放初期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四、 新中国的治安管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治安管理,50年代警卫处为保卫中央领导人来沪视察工作期间,用伪装提琴盒装置手枪。,1957年全国公安会议提出治安工作重点的转变;1963年提出以城市为重点,同时加强和提高城乡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重视治安管理立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一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文革后期,治安管理工作开始恢复。,第三章 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第一节 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概述 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涵义,制定主体是国家有权机关,即宪法、法律赋予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的国家立法机关和
11、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为了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治安管理主体的行为和调整治安管理关系;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是由一系列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法律体系。,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形式,治安管理法律治安管理行政法规治安管理部门规章治安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特征,政治性社会性技术性强制性数量多、形式各异,第二节 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内容,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管理法律规范特种行业管理法律规范危险物品管理法律规范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范消防管理法律规范户政管理法律规范边防与出入境管理法律规范,第三节 治安管理法律关系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概念,治安管理法
12、律关系是受治安管理法律规范调整和确认的一种社会关系;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治安管理主体与治安管理对象的权利义务;治安管理法律关系是治安管理主体与治安管理对象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治安法律关系是治安管理关系的法律化。,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治安管理主体与治安管理对象。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治安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治安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治安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行为、物及物质利益、精神财富或智力成果。,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地位,第一层次的法律:宪法第二层次的法律:基本部门
13、法第三层次的法律:经济、文教、环保、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行政法治安管理法律规范属于公安行政法及警察法,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作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裁处罚治安违法行为,第四章 治安管理主体第一节 概述治安管理主体的概念,治安管理主体是依法享有治安管理职权的组织治安管理主体既是治安管理关系的当事人,又是治安管理职能的承担者治安管理主体是治安管理活动的主动实施者,治安管理主体的分类,根据治安管理主体的具体业务:社会公共秩序管理部门特种行业管理部门危险物品管理部门户政管理部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计算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安全防范监督管理部门,确
14、立治安管理主体概念的意义,保证治安管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治安管理主体管理目标的确定和实现保证有效监督治安管理主体的活动,第二节 治安管理机构,中央治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省级治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市级治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县级治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基层治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节 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 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置的安全防范机构,其性质是内部保卫组织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由企事业单位领导,本单位其负责人事管理和经费来源;在业务上受公安机关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是我国警务体制和治安管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群众性治安防范
15、组织,指设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委员会、治安联防队、义务消防队等是一种不脱产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由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领导、指导工作内容主要是治安防范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治安保卫的辅助力量,保安服务公司,是一种企业性质的安全防范服务组织,实行有偿安全保卫服务,为客户提供安全保护,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业务活动由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创办保安公司需经公安机关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领执照 保安人员可配备非杀伤性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经批准后可可配备一定数量的枪支,第五章 治安管理职权第一节 治安管理职权概述 治安管理职权
16、的涵义,治安管理的享有者是治安管理主体设定治安管理职权的目的在于贯彻执行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有效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所需要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治安管理职权主要是以强制性的作用方式实施治安管理的治安管理职权作用的对象具有普遍性,职权客体具有广泛性,治安管理职权的特征,社会公共性独立自主性单方主动性手段多样性,治安管理职权与其他权力的关系,与警察权的关系:从属于警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既是行政职权的组成部分,又是行政职权的具体配置形式与刑事职权的关系:两者都是国家职权的具体转化形式,职权主体有部分重合;两者所实施的的权力客体不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运用的职权手段和措施不同,第二节 治安管理职权的类型,具
17、体的治安管理职权,执行权许可权确认权调解权裁决权处罚权强制权,第三节 治安管理职权实现的手段,治安处罚治安强制措施治安处置措施治安教育措施治安控制措施治安管理技术性手段,治安强制措施,强制戒毒强制收容教育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强行遣送强制传唤强制约束查封冻结扣押财物强行铲除罂粟强行收缴强行拆除强行清障强制检查,治安处置措施,紧急治安处置的形式,紧急排险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封闭戒严紧急征用,治安教育措施,劝阻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管教治安调解,治安控制措施,治安调查 治安巡逻 守望 堵卡 治安耳目,治安管理技术手段,报警技术电子监控通信技术安全检测技术,第六章 治安巡逻第一节 治安巡逻
18、概述治安巡逻的涵义,治安巡逻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依法组织实施的一种巡查警戒活动,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范、查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治安巡逻主体多元性,治安巡逻方式灵活,治安巡逻业务包容性,治安巡逻功能有效性。,治安巡逻的作用,是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是及时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措施是收集、传递和掌握治安信息的渠道能够促进警民关系,我国城市治安巡逻体制的模式,第二节 治安巡逻的职责和权力,治安巡逻的职责(一)1.维护警区内的治安秩序2.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3.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4.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5.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
19、行、示威活动6.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7.维护交通秩序8.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治安巡逻的职责(二),9.接受公民的报警10.劝阻、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11.制止精神病人、醉酒者的肇事行为12.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 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13.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失物招领部门14.巡查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有关人员消除隐患15.纠察人民警察警容警纪16.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巡警的权力,盘查权查验权强制措施权纠正道路违规权治安处罚权优先使用单位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讯工
20、具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节 治安巡逻勤务的基本内容巡逻勤务的类型,步巡自行车巡逻机动车巡逻马巡舟巡空巡,巡逻方法,定线和乱线巡逻一般与重点巡逻白天与夜间巡逻公开与秘密巡逻,盘查,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以发现或确认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警务活动。,盘查嫌疑人行动的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将其带到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1、;(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现场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盘查嫌疑人行动的特点,1.较强的目的性。 盘查实施是针对有明显迹象的犯罪嫌疑人。是对“明显的违法犯罪迹象”通过依法盘查进行实际验证。2.嫌疑人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 除群众举报和了解,对有些嫌疑人具有比较明确的指向性,其他只能通过观察抓住表现在嫌疑人身上的蛛丝马迹发现疑点,确定盘查对象。3.嫌疑人反抗行为具有突发性。 由于被盘查的嫌疑人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一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采取反抗或逃跑措施。,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1.嫌疑人的辨别。 (1)身份可疑的人。身份证不符;多个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身份与语言、行
22、为、穿着、携带物品。 (2)行为可疑的人。有异常表现或异常行为,无事在居民区、商场、银行等地窥视。 (3)体貌和面部表情可疑的人。与通缉犯相似;惊慌恐惧;身有可疑外伤或身有血迹、伤疤的人。 (4)携带可疑物品的人。携带似作案工具的;携带物品遮遮掩掩的。 (5)带有明显犯罪迹象的人。身负可疑外伤;衣服被撕扯;自行车、汽车有撬痕或损坏。 (6)其他异常的可疑人。,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2.告知。 发现可疑人员时,应在2-5米左右地方举手示意停下,并告知依法盘查,请予配合。,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3.人、物分离。 对携带包裹的嫌疑人,必须把嫌疑人与其携带的包裹分开,再进行盘问检查,防止嫌疑人使用装在包内
23、凶器进行顽抗。,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4.盘问 对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在这干什么等。 对物:来源、什么用途等。在盘问中注意其表情、动作、语言逻辑等。“十看十对”看证件对年龄 看面貌对年龄 看原籍对口音 看举止对职业 看言行对学历 看衣着对身份看物品对来源 看同伴对关系 看去向对方位 看神情对心态,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5.检查。 证件检查。(手、距离、核实身份) 物品检查。(加强控制) 顺序:一问、二看、三听、四闻、五摸、 六开。 取物从上到下不能掏底、翻动;对赃物、凶器应用干净布或带手套拿取,防止破坏痕迹。 人身检查。(搜身),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人身检查的目的: 一是为了查明和清除隐藏在
24、犯罪嫌疑人身上的各种凶器,如手枪、尖刀、锥、剪等。如将其搜缴过来,对执勤警察和过往群众的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也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凶器自伤、自残。 二是为查获犯罪嫌疑人携带的罪证,如现金、票据、文件等物品,防止犯罪分子销毁罪证,企图否认事实,拒绝伏法。,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人身检查的特点: 1.近距离接触。 2.行为不确定性。 3.物品隐蔽性、多样性。 4.外在危险性。,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人身检查的要求:(1)搜身必须在犯罪分子已被缉捕,失去反抗能力的前提下进行。-已被控制 (2)搜身必须是在保持高度警惕的前提下进行。 (3)搜身一般应左至右、从上至下的步骤进行。 (4)一般
25、要用手挤、压、触、摸、翻等动作。 (5)搜身时口令必须准确清楚。 (6)搜身必须认真彻底、不留任何后遗症。 (7)对女犯罪嫌疑人的搜身应由女警察执行。,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人身检查的步骤:1.远距离控制。2.接近。3.近距离控制。4.搜身。5.上铐。6.带离。(赃物收集),盘查嫌疑人基本程序,6.处理。(1)没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释放(2)查明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或教育批评或治安 处罚(3)查明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事实的,采取强制措施, 带回巡逻单位,依法处理(4)对醉酒者或精神病人,采取适当约束措施(5)对受害者,应及时予以帮助,盘查嫌疑人行动中应注意的问题,1.盘查是一种警务活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治安 管理学 总论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521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