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鉴定方案课件.ppt
《司法精神病鉴定方案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精神病鉴定方案课件.ppt(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第一节 概 述当精神疾病患者涉及到法律问题,为了查明案件真相,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惩罚犯罪,都需要作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是司法精神病学研究的一项核心内容。本章就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概念、鉴定的依据及意义、鉴定的对象、内容及任务、鉴定方式、鉴定机构、鉴定人等内容加以介绍。,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2,本章重点,1. 什么是司法精神病学鉴定?2.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内容及任务?3. 鉴定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 简述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实施过程?,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3,一、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概念,司
2、法鉴定(judicial expertise)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司法活动中各项专门性鉴定的总称。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ise),又称司法精神病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等,是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运用精神医学和法学的理论和技术来研究和解决被鉴定人在涉及法律问题时的精神状态和法律能力的活动。它主要包括对刑事、民事等各种类型案件中疑有精神疾病的有关人员的精神状态的鉴定和法律能力的评定。,2022/12/1,第三章
3、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4,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996)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院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因此,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各种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问题而患有或怀疑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应当聘请司法精神病学专
4、家,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5,三、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对象、内容、任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指明了鉴定结论的内容与任务:“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因此,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时,应首先确定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是异常,则应确定存在哪些精神症状,其性质和程度如何,能否构成某种精神疾病的诊斯。然后判定其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对其所实施行为的辨认及控制能力有无损害及损害的程度,然后对其法律能力做出评定。,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6,(一
5、)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对象,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5.劳动改造的罪犯6.劳动教养人员7.收容审查人员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7,(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内容及任务,1.刑事案件中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内容及任务(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2)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服
6、刑能力。2.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内容及任务(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8,3.其他方面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任务(1)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2)确定各类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3)被鉴定人在某些特定事件之后出现精神异常,确定其精神疾病的性质(如功能性或
7、器质性)及其严重程度,精神障碍与该事件或医疗行为的关系,供委托单位作为定罪量刑或赔偿的依据。(4)确定被鉴定人精神障碍的治疗、预后及社会功能损害程度,以便判定其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等。,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9,四、鉴定方式,鉴定方式可分为直接鉴定和间接鉴定(一)直接鉴定 是指鉴定人直接与被鉴定人接触并进行必要的精神检查进行的鉴定。由于鉴定场所的不同,又分为门诊鉴定、住院鉴定和院外鉴定。(二)间接鉴定 亦称缺席鉴定,即在未能接触被鉴定人的情况下作出鉴定。被鉴定人因种种原因不能到场,仅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做出书面鉴定。如确定已亡故的被鉴定人在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
8、否具有订立遗瞩的能力。又如确定一位自杀身亡的人,其自杀行为与精神障碍的因果关系。,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10,五、鉴定机构,执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组织或单位,叫做鉴定机构。从管理主题的权利类型上看,我国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管理体制属于行政权利管理型体制,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社会准入与推出等由国家行政机关直接管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为了体现其权威性、效力性,也必须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开展。,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11,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为了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
9、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第四条规定:“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第五条规定:“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第六条规定:“对疑难案件,在省直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
10、的决定,2005年10月1日生效的对司法鉴定机构有了新的规定,该决定第五条指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第六条还规定:“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2022/12/1,第三章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13,六、鉴定人,(一)鉴定人的资格 鉴定人是实施鉴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 精神病 鉴定 方案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485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