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条例》解读培训PPT课件.ppt
《《森林防火条例》解读培训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森林防火条例》解读培训PPT课件.ppt(14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条例解读,森林防火条例颁布背景,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一场燃烧了27个昼夜的大火夺去了213人的生命,毁掉了5.6万多民众的家园,烧掉了一大串官员头顶的乌纱帽,更烧出了我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和法律法规体系的漏洞和空白。森林火灾怎么防?发生森林火灾后怎么救?火灾责任该由谁来承担?一连串待解的问题使得我们对森林防火行政法规的需求迫在眉睫。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现行森林防火条例,并于3月15日起施行,确定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此,我国森林防火工作步入依法治火的轨道。,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二十年来的成就,1988200
2、8,据统计,建国以来到1987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5932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4.7万公顷,年均伤亡788人;1988-2008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7936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2万公顷,年均伤亡194人,比1950-1987年间年均分别下降了50.2%、90.3%和74.3%。,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插入超链接:八大转变,国务院:几大决定,一是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林区逐步推进政企、政事分开,有必要在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火灾预防、扑救等方面的职责。 二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业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体承包、租赁等已经成为森林经营的主要模式
3、,有必要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基础上,明确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 三是近几年随着我国应急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应急机制的建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公布施行,原条例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规定也需要进行相应完善。 四是原条例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轻,难以有效制裁违法行为,有必要予以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亟需在立法上得到解决。因此,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对1988年施行的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修订背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四章 灾后处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目 录,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本章共十二条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解读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条】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对林业的三个定位,即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从事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性
5、发展,向社会提供森林生态服务的行业。这一定位充分体现了“三大效益”兼顾,生态优先的原则。2009年6月,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又提出了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这一论断。,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制定条例目的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88年、2008年的条例都体现了这一点。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困难的自然灾害,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都充分说明,森林火灾重在“预防”,森林大火一旦形成,任何补救措施都将事倍功半。我国90%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因此,
6、“预防森林火灾”是本条例的直接立法目的之一,通过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类主体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航空护林场站建设、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和广泛宣传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如何积极扑灭,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这是制定本条例的另一直接立法目的。,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条例的立法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本条例的立法依据。此外,我国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7、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中的有关条文,也是修订本条例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433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国办发200641号)、2001年4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重点省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等也是制定本条例的重要依据。实践依据是根据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将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写入本条例中,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解读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和调
8、整对象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条中的“境内”是指“疆界内”或“边界内”。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因此,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后,不是针对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法规就不能在特区范围内予以适用。本条例作为一部调整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国家行政法规,其适用范围应遵循上述原则规定。,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二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要加强林区城镇消防工作”;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
9、围的通知(国森防198913号)明确规定“市区园林的消防工作,由当地公安机关实施监督”。因此,本条例适用范围不包括城市市区。,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早在建国初期国家就提出了“防胜于救”的工作方针;上世纪60年代初,又全面系统地概括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方针。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是正确的。2008年条例修订仍坚持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积极消灭”是指一
10、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把握战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扑救森林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森林资源损失。,【第三条】 “预防为主”是指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首先要做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的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我国森林火灾隐患长年存在,90%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防火工作必须立足于防范。,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四条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解读本条是关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森林防火职责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实践中,国家森林防
11、火指挥机构是指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3号)的规定,国家林业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因此,本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
12、火指挥部的通知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其主要职责是: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检查全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各地查处重要森林火灾案件。,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四条】 本条第三款规定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组成单位包括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
13、气象局、新闻办、总参作战部、总参动员部、总参陆航部、武警总部、武警森林指挥部。,本条中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不仅包括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还包括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非成员单位,如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旅游局等,这些部门同样对森林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责任。,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其主要职责是: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检查全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
14、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各地查处重要森林火灾案件。,【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解读本条是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森林防火职责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现行行政管理要求,在行政组织中,一定的人对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和统一指挥,这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素。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行政首长在本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具有最后决定权,并且对本机关的行政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具有使职权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灵敏、决策高效、行动迅速的特点。,【第五条】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各部、各
15、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我国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是指省长、市长、县长、乡长“四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涵盖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全过程,预防要落实责任,扑救要措施到位。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长期以来在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6、,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同时也需要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六条】 “森林”: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地:郁闭度
17、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另外,根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有林地指连续面积大于0.067 hm2、郁闭度0.20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 林木:生在在森林中的树木。,第七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包括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
18、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如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在森林火灾预防上,互相监督,在森林火灾扑救上,互相支援。,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经费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 森林防火工作是社会公益事业,要求各级政府要有资金投入、要有经费保障,列入公共财政。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物质
19、保障。,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第九条 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目前已取得的成就: 一是我国已建立了能够准确监测林火、快捷传递信息、高效处理数据等功能的国家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部分省(区、市)和重点地市建立了规模不等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国家和一些省区还建有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为科学调度指挥和科学决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开发了全国林火信息系统,为全国各地提供林火预报信息、监测信息发布
20、和林火信息管理、文件传输、电子邮件、文件共享等多种实用技术服务。 三是卫星林火监测体系已覆盖全国。,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与实际需要的差距: 一是研究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是研究深度不够、实用性差,成果转化率低; 三是重大关键问题突破困难,主要是森林火灾的高效扑救工具和扑救技术等问题,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现有科研水平的限制,研究进展缓慢;四是基础研究薄弱,林火生态学、森林火灾损失评估等工作开展少,应用成果少;五是研究力量薄弱,专业研究机构和人员数量少。,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
21、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解读本条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 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对于提高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火灾保险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险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
22、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一条】 森林保险作为重要的林业风险保障机制,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参与保险、支持保险,并按保费补贴分担比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解读本条是关于表彰和奖励的规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
23、室,为了肯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调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更好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本条第一款规定,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一章 总 则,【第十二条】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评选方法可参照人事部关于加强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的通知(人核培发 19944号)、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
24、的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办安字 200186号)等。,第一章 总 则,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返回目录,本章共十八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第二章 森林火灾预防,第二章 森林火灾预防,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规定。,【第十三条】 1992年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10631992)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该标准已于2008年修订
25、(LY/T 10632008)。该标准规定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及其区划方法,将森林火险等级分为三级: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大,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中,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小。这项标准的制定统一了全国森林火险划分等级,为我国宏观决策和分类指导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 10632008),2009年重新公布了全国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名录,一级火险区922个,二级火险区668个,三级火险区951个。,第二章 森林火灾预防,第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 防火 条例 解读 培训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48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