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复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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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第一部分 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是贯穿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四个环节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其中,设计是基础,是源头。这一关把不好,建筑就会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建筑防火必须从设计抓起! 一、 建立两项制度 建筑设计消防专项资质管理制度。 对甲乙级建筑设计院的要求;对其它院的要求。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二、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 (1)预防措施(控制消除火灾发生的条件力争不起火) (2)应急准备(控制消除扩大成灾的条件力争不成灾) 防止火灾蔓延的准备(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防火间距)
2、; 灭火救援的准备(创造灭火的各种条件); 疏散避难的准备(创造疏散避难的条件); 耐火抗火的准备(确保建筑不因火烧而倒塌,能为安全疏散、灭火救援提供保护,能为灾后修复利用创造条件)。,三 审验纵深防御的消防安全体系,为及时灭火、控制火灾扩大蔓延提供足够的消防人员、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消防电梯等条件。,疏散和就地保护人员。及时报警,提供充分的疏散条件及最悲观条件下的避难条件。 加强结构耐火能力,使其在火灾情况下不倒塌。,限制、消除火灾爆炸扩大蔓延的条件和因素。构筑防火单元、防火分区,做到滴烟不漏、无火穿透。,控制和消除发生着火、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即控制可燃物、控制点火
3、源、控制可燃物和点火源相互作用,把火灾发生的机率降到最低。,防火,灭火,堵火,避火,隔离着火建筑,防止火烧连营。用防火间距、防火墙等隔离手段,限制火灾蔓延。,耐火,第二部分 建规 一、修订整合的背景,2007年,建规高规开始修订。2009年,决定整合。 2010年3月18-21日,召开整合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同年7月16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布。2012.2.16-18送审稿通过审查。 2012.8.报住建部。 2012.12.第二稿上报。2014.6第五稿。 修订整合是为了: (一)适应工程建设发展 的实际需要。 (二)适应与火灾作斗争的需要。建筑外墙和外保温火灾屡屡发生,突破外墙和
4、防火分区的火灾也时有发生,需要从技术上对防范此类火灾拿出措施、作出规定。,( 三)克服两本规范不协调的需要。 建规 和高规在排烟场所、应急照明、电缆井管道井的封堵等方面都存在严重不协调的内容,多层严于高层,逻辑上严重不合理。 (四)完善工程建设防火标准体系的需要。合并建规 高规 ,对健全完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设计通用性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进一步提升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程防火部分)框架细化表,二、建规的历史沿革,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 16-1974 9章6个附录148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5、1987 局部修订:95年、97年、2001年 10章5个附录252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2章1个附录38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76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82; GB 50045-95(2005年版)9章1个附录214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03条. 两者要求相同、相近的条文170条。,三、修订整合原则,总结和吸取与火灾作斗争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标准、总结吸收有关消防科研成果及地方标准的成熟内容。解决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两项标准相互间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四、重点研究修订的内容,1、高层建筑 2012年,中国摩天大楼总数已超
6、350座,而全球在建的摩天大楼中有87%在中国。这意味着今后10年,中国平均每5天就有一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而5年后,我国的摩天大楼将超过800座,是现在美国总数的4倍。坊间传言,上海拟建1228米的超群大厦(Bionic Tower),有可能于2015年到2020年建成,共300层,建成后可以入住10万人。但目前暂时没有超群大厦已经确定投资方以及选址开工等方面的具体内容。长沙的天空城市已停工。,火灾垂直蔓延:,在楼梯间、电梯井内产生烟囱效应。,在各种管道穿越楼板的缝隙处向上蔓延。,沿玻璃幕墙和楼板层间的缝隙间蔓延。,A、内部,在没安设阻火阀的风管里往四处扩散。,B、外部:通过窗口形成卷叠式燃
7、烧,呈跳 跃式发展。,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加拿大提出通过1.1m宽楼梯到地面的时间,比较了美、英、法、日、新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目前的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规定,总结了上海教师公寓火灾和沈阳皇朝万鑫火灾的起火成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2、特殊人群使用建筑 针对火灾中死伤的人老弱病残童居多的情况,完善和提高了上述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增加了老年人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医疗建筑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应按护理单元再进行防火分隔的要求;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园和老
8、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提高了医疗建筑、老年人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修改为60min。,3、灭火救援设施 增加了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和救援入口的设置要求。 明确了消防电梯层层停靠和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地下场所设置消防电梯的要求; 增加了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影响消防救援等要求。见第6.2.11条。,4、物流配送建筑 2007年2009年,对物流配送建筑的建设和使用现状进行了调研,对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定性及不同区域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等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物流配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的条文。 3.3.11,5、建筑外保温系统 央视大
9、火烧出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文。 上海教师公寓大火和沈阳万鑫大火烧出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 2011)65号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公安部119、120号令的发布,促成了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 2012)350号文的下发。 建筑保温势在必行,但火灾屡屡发生绝对不行! 公安部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所等单位开展了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技术研究,住建部、公安部还组织编制组到美、德、法、瑞士等进行了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增加了
10、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设计的要求,第6.7节。,6、有顶步行商业街 这类建筑集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是以商业街为纽带,占地面积相当大的综合性商业建筑。 如何防火设计?规范尚未明确,各地把握不同。 2008年2010年,编制组通过调研,在相关试验、火灾危险性分析、研究国外相关标准并分析、总结国内有顶商业街建设过程中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和相关地方规定的基础上,规定了商业街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5.3.6,7、商店建筑 增加了高层商店的人员密度系数,统一了高层与多层商店的人员密度系数和百人宽度指标,减小了家具、建材、灯饰商店的人员密度系数。 增加了展览厅的人员密度系数。,8、木结构建筑 20
11、07年2010年,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与加拿大木材协会、北欧木材协会等机构合作,对木结构建筑的构件耐火极限、安全疏散、主动防火措施、防火间距以及组合结构的建筑防火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柱、楼板和墙体进行了试验研究,对国外有关木结构的防火标准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与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和原建规相关条文协调的基础上,系统地规定了木结构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 11章,9、防止火灾蔓延 补充了防止火灾竖向和水平蔓延的防火设计要求; 增加了地下商店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有关防火分隔的具体要求,见第6.4.126.2.14条。,10、增加了1105m33105m
12、3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4.3 修订了医院液氧储罐容积和间距的有关规定。4.3.4 补充了液氨、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及其储罐与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4.3.7、4.3.8。,五、章节修订变化情况,现行建规12章,1个附录,387条,强条176条;高规9章,2个附录,214条,强条103条。两者要求相同、相近条文170条。合并稿 , 12章,3个附录,415条,强条165条。新增了3章,2个附录,减少了3章。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法新附录B 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新附录C 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六、重点修改条文介绍,学习规范条文,要力争吃透其精神,
13、做到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1 总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1 总则,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
14、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6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 建规23,高规17,报批稿24 2.1.1 高层建筑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它民用建筑。2.1.2 裙房annex (高2.0.1)在高
15、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2.1.3 重要公共建筑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建2.0.13),2.1 术语,2.1.4 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 facilities (2.0.21)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定性:1)属于住宅;2)疏散宽度、安全出口、消火栓等均按住宅设置;3) 疏散距离从二层房间最远点至一层安全口不应超过22米;4 ) 一、二层为一家,可设
16、一部户内楼梯,梯宽1.1m,踏步260X175;5). 一层店铺面积不超过200,可设一个安全出口,门宽不小于1.4米;6). 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与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2.1 术语,2.1.5 高架仓库 high rack storage (2.0.12)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2.1.6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2.0.8)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2.1.7 地下室 basement (2.0.9)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
17、均净高1/2者。2.1.8 明火地点 open flame location (2.0.15)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2.1.9 散发火花地点 sparking site (2.0.16)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2.1 术语,2.1.10 耐火极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2.0.1)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2.1.11 防火隔墙 fire partition wall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
18、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2.1.12 防火墙 fire wall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2.1 术语,2.1.13 避难层(间) refuge floor(room)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2.1.14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2.0.17)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2.1.15 封闭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 (2.0.18)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2.1.16 防烟楼梯间 smok
19、e-proof staircase (2.0.19)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敞开楼梯间:三面为墙一面为走道围合而成的楼梯间),2.1 术语,2.1.17 避难走道 exit passageway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2.1.18 闪点 flash point (2.0.5)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2.1.19 爆炸下限
20、 lower explosion limit (2.0.6)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2.1.20 沸溢性油品 boil-over oil 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2.1 术语,2.1.21 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2.0.21)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注: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2.1.22 防火分区 fire compartment (2.0.20)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
21、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2.1.23 防烟分区 smoke compartment (2.0.22)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2.1.24 充实水柱 full water spout (2.0.23)从水枪喷嘴起至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380mm圆孔处的一段射流长度。,3 厂房和仓库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
22、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条文说明3.1.2 P1162 一般情况
23、下可不按物质危险特性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参见表2。最大允许量既包含总量,也包含单位体积的量,3 厂房和仓库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建的耐火极限,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表3.2.1,2022年11月30日,45,耐火等级,3.2.2高层厂房,甲
24、、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3.3.5)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6)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3.4),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
25、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12) 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等标准的规定。,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和甲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库房,单、多层丙类库房和多层丁、戊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3.17)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3.2.9 甲、乙类厂房和 甲、乙、丙类仓库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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