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内涵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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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经理学,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6月,张茂震,第8章 森林经营管理模式,第一节 林业的内涵、特点与属性 第二节 森林分类经营第三节 近自然森林经营第四节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第五节 经营单位的组织第六节 永续经营模式,第一节 林业的内涵、特点与属性,一、林业的内涵二、林业的特点三、林业的属性,一、林业的内涵,1、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辞海,1979)。2、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生产事业(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 。 3、经营培育用材林的生产事业(语言大典,三环出版社,1994)。,一、林业的内涵,4、 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培育和保
2、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http:/ 5、以土地资源为依托对象,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等作用的生产部门(http:/,一、林业的内涵,林业:是以经营管理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具有产业属性的社会公益事业。 要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定位林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003-06-25),二、林业的特点,(一)系统性与多样性(二)产业性与公益性(三)可再生性(四)计划性,二、林业的特点,(一)系统性与多样性系统性:林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和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多样性: 效益多样性
3、 所有制形式多样性 经营模式的多样性,二、林业的特点,(二)产业性与公益性 林业产品的双重属性 市场产品:企业经营范畴 公益产品:政府管理和配置,二、林业的特点,(三)可再生性 在自然和人类影响下,森林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合理经营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不合理经营可导致林业不可持续发展,二、林业的特点,(四)计划性 为什么需要计划性? 1、林业效益多样性与经营复杂性 2、林业经营长期性 3、林业经营不确定性 4、社会需求的不确定性 5、对森林认识的有限性,三、林业的属性,1、地域的辽阔性2、社会的广泛参与性3、整体性4、经营周期的长期性,三、林业的属性,1、地域的辽阔性 不可移动 有地域边界 全局
4、和区域尺度较均匀和镶嵌分布、合理布局,三、林业的属性,2、社会的广泛参与性从70年代前的专注用材林经营和森林工业,到“森林为人民”口号后的林业内涵扩展(集约经营+社会化:注重改善民生和环境,社会需求)。随着林业内涵的扩展,为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林业从单一目(木材)标转向多目标经营(生态,经济,社会)。同时注重处理好森林与人、森林与社会的关系。林业的内涵扩展,同时引起林业活动组织形式的改变。新组织形式的特点是具有广泛的社会参与。,三、林业的属性,3、整体性 林业过程的整体性(营林与森工) 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结构与功能) 森林经营的整体性(政策、技术、目标),三、林业的属性,4、经营周期的
5、长期性 森林自然生长规律 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林业效益不高 可持续发展要求-需要森林、林业,分工不可割离,第二节 森林分类经营,(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二)林业分类经营的客观依据(三)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四)林业分类经营的主要内容,一、分类经营,(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 1992,林业部长雍文涛,林业分工论提出分类经营模式,按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分工,将林业分为: 商品林业、公益林业和兼容性林业 1995.8,原林业部颁发了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目标:建立分类经营、科学管理的经营体制。 1996,林业分类经营试点。河北承德市,福建三明市等。,一、分类经营,(一)林业分类经营的法律依据
6、 1998.4.29,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森林种类划分,释义四: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济的需求,按照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方向不同,将森林五大林种相应划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一、分类经营,(二)林业分类经营的客观依据 1、林业生产有两大类产品或服务:一类是有价格的各种林产品,另一类是无价格的各种产出(服务) 2、政府和企业在林业发展中具有不同的职能,一、分类经营,(三)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 林业分类经营比森林分类经营
7、内涵要广,具体体现在:林业经营对象的分类(公益林、商品林);林业经营主体的分类(事业、企业个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公益林政府负责,商品林自主经营)分类;经营模式(近自然演替、集约经营) 、经济政策分类;森林分类经营:以林种经营目标为依据,将森林按主导利用目的不同而划分成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组织经营模式。,一、分类经营,(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1、森林经营原则 2、森林经营目标,一、分类经营,(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1、森林经营原则: (1)传统的森林经营原则: 永续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公益性原则。 (2)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 经济收益、社会责任、生态系统的完整、生物伦理。,一、分类经营
8、,(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2、森林经营目标 (1)传统的森林经营目标-林木+副产品 (2)现代森林经营目标-健康、生经社效益 (3)森林经营目标的时空结构 (4)森林经营目标的相互关系 解决冲突的办法:主导利用论,一、分类经营,(四)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3、主导利用论(Dominant Use Doctrine Philosophy)森林资源可供的各种利用,社会需求程度不同,经营者应以最大效益决定使用的优先权。 4、等地位论(Equal Priories Philosophy)森林资源的各种利用重要性相等。5、经营目标的相互关系 独立关系、互补关系、竞争关系,A B,A,B,A B,森林经营
9、目标时空结构,森林经营目标相互关系,A,A,A,B,B,B,独立关系,互补关系,竞争关系,A、B分别表示两种经营目标(生态、经济),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同时间和空间,一、分类经营,(五)林业分类经营的主要内容 1、对森林进行分类并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是指根据森林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森林的结构特点和功能,分成几种不同类型,并按照各自的经营目的,采用相应的经营模式进行目标管理。 2、对经营主体实行分类: (1)事业单位;(2)企业单位和个人。 3、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分类: (1)公益林;(2)商品林。 4、经营制度、经营模式的分类,(六)森林分类经营现状,198
10、4年森林法,规定了森林基本分类规范,以及与森林分类经营相对应的林木采伐管理规范;1998年修改森林法时,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1999年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公益林区划规范等。1、森林分类基本规范森林法第四条规定,森林分为五类,即,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主要用于提供生态效益,属于公益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主要用于提供有形林产品,属于商品林。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范森林法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设立,补偿对象和范围,以及使用规范。1998年修改森林法时,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
11、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六)森林分类经营现状,3、与森林分类经营相对应的林木采伐管理规范关于商品林采伐规范。森林法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关于公益林采伐规范。森林法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4、公益林区划规范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公益林区划主体、批准程序,以及面积控制标准。国家重点公益林,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
12、布。地方重点公益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其他公益林,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划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六)森林分类经营现状,1987 年以来, 国家几次调减木材产量, 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林业的政策,进行林业经营体制改革,1998 年出台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对国有天然林实施保护。重点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及有关省市区内对主要江河湖泊水库起到保持水土、水源涵养、
13、防风固沙及改善生态环境作用, 以发挥公益效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面积2345万hm2 , 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的50.5 %.一般生态公益林以生态环境保护作用为主, 又可适当生产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森林, 面积1439 万hm2 , 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的31.0%。到2000 年, 生态公益林面积3784.75 万hm2 , 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的81.5%, 商品林面积856万hm2 , 占18.5%。,第三节 近自然森林经营,一、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历史背景 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概念 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内涵 四、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基本原则 五、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与实践,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
14、背景18世纪初,德国森林永续经营理论创始人卡洛维茨提出“顺应自然”的林业思想。1859年,普雷斯勒创立“土地纯收益”学说造成严重后果,反过来推动了在生态基础上的育林,这被认为是“近自然林业”发展的起点。 1880年,盖耶尔(Geyer)在造林学中首次提出“接近自然的林业”。1898年,正式提出了“近自然林业”理论,并将此应用于德国残存的天然林的人工促进更新上。缪勒接受了其思想,并将其发展成为“恒续林”理论。,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背景 缪拉的恒续林思想:森林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生物与土壤、气候的集合;树木和土地不可分;经营纯林不可能实现永续;森林经营必须以恒续作为指导原则。,恒续林思想的基本内
15、容(缪拉),1、林业与农业:林业经营与农业经营等同是错误的,森林的组成个体生命进程不同,不可能像农业那样到季节全收获,而是一个恒续的有机体。森林生态系统是永续的;2、森林有机体与恒续林经营:森林有机体具有动态平衡,干扰会破坏平衡,达到新的平衡;3、恒续林经营与作业法:凡是以维持森林有机体为最高经营原则的作业法都是恒续林作业法(择伐、异龄、混交);4、恒续林经营与森林美学(关于森林美的学说,客体特征,主体感受) :满足森林美学要求。,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背景在此后的100多年里,由于人工林结构不稳定的问题,“接近自然林业”一直是德国林学家研究的重要对象。1924年,Kruntzsch针对用材林
16、的经营方式,提出了“接近自然的用材林”。1950年,他与Weike一起,结合恒续林理论,提出了接近自然的森林经营思想。至此,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雏形已经形成。,一、近自然森林经营思想背景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基于恒续林(continous cover forest, CCF)建立、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完善近二十多年发展很快,1995年以来,近自然林经营理论已经纳入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摒弃了传统森林经营方式,人工促进构成异龄、混交、复层、高产、稳产,并集生产、生态和社会功能为一体的森林结构。,二、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概念近自然森林(near natural forestry)又称回归自然
17、林业,是根据顶极群落理论,选择地带性树种,培育成近自然林应有的健康、稳定、多样的混交林。既有集约经营的人工林生长迅速的特点,又有天然林稳定、持续发挥多种效益的功能。经营目标是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育林措施建立复层异龄混交林或恒续林,Continuous-cover forestry by selection system silviculture in fir-beech-spruce forest, sawlogs on a 6-8 year felling cycle, Switzerland. Photo: H.Soyer,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内涵(1)近自然森林经营是通过适当的人工干预形式,
18、培育近似天然林的森林经营过程,是模仿自然、接近自然的一种森林经营模式。(2)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健康和土地生产力持续的前提下,采用择伐方式收获。(3)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和实践表明,在人工促进方式下形成的森林的过程和森林结构越接近同等条件下完全自然生长的天然森林,则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抗物理和生物危害的能力更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四、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基本原则1、珍惜立地潜力和自然生产力2、适地适树3、针阔混交和增加阔叶树比重4、复层、异龄经营5、单株抚育和择伐利用,五、近自然森林的经营要求 没有固定的作业法。有经营基本要求。(1)禁止皆伐。(2)全林每年进行单株挂号采伐生长不良木。区分采
19、伐木与保留木,又称干扰树与目标树。(3)维持或营造异龄混交林,不要求是全龄林。(4)以天然更新为主,不排除人工更新。(5)更新采用乡土树种。,六、近自然森林经营的实践1、德国下萨克森州的Staufenberg国家林业局进行了50年的近自然森林经营实践。平均生产力达到9立方米/年公顷。2、欧洲其他国家瑞士、匈牙利、波兰、挪威、比利时、斯洛伐克、荷兰、奥地利、法国等国都先后采纳了近自然森林经营方法。斯洛伐克幼龄林天然更新比例达40-60%,按近自然森林经营的森林面积比重达20%。3、中国1999年从德国以国家林业局项目形式引入,已具有一批应用和研究成果。,目前,中国林科院陆元昌博士在北京、海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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