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2.国际公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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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国际公约,船艺教研室,2国际公约2.1.1公约的功用、基本构架、适用范围、例外,全称是1974国际海上人命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最古老最重要。它规定了与安全密切相关的船舶构造、设备及其操作的最低安全标准,由各缔约国强制执行。 功用:控制船舶的技术状况,保证人命,促进安管,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适用范围: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500gt以上的货船,载客超过12的客船,客人:不包括船长、船员和1周岁以下的儿童);国际航行:由适用本公约的一国驶往该国以外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2国际公约2.
2、1.1公约的功用、基本构架、适用范围、例外,SOLAS公约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构造 救生设备与装置 无线电通信 航行安全 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装运 核能船舶 船舶安全运营管理 高速船的安全措施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XII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公约正文+1988年议定书+12个附则+附属于附则的单项规则+不同年份的修正案正文:13条88年议定书:HSSC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12个附则:核心内容,考试内容,2.1.1公约的功用、基本构架、适用范围、例外,SOLAS公约具有许多修正案,大多采用默认程序生效 ,公约发表12个月,1/3缔约国未发出异议则视为生效。,2.1.2检验与证书,88年议
3、定书主要涉及“协调的检验和发证系统”(HSSC)。Harmonized system of survey and certification :认识到实施SOLAS公约、1960LL、MARPOL73/78等三个公约的检验和发证要求的困难。三个公约都要求在签发证书前进行船舶检验,而检验又可能会造成停航,而三个公约要求的检验日期和间隔又可能不一,给航运生产带来极大不便。会议呼吁IMO研究一个协调系统以使三个公约要求的检验能同时进行。所以决定通过议定书的形式给这两个公约引入协调系统。议定书1988年11月11日通过,直至11年后的2000年2月3日才生效。公约要求:无论如何,缔约国要保证船舶检验和
4、检查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所属船舶经检验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才能从事国际航行,对非缔约国的船舶,保证不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2.1.2检验与证书,公约规定的检验种类有:初次检验、年度检验、期间检验、定期检验、船底外部检验、附加检验和换新(证)检验。客船的检验:客船应接受下列检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换新检验: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附加检验:视情况进行,2.1.2检验与证书,货船救生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检验:货船救生设备和其他设备应接受下列检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换新检验:间隔期不超过5年;定期检验:在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第二个周年日之前或之后3个月内进行;年度检验:在货船设备安全证书的
5、每一周年日之前或之后3个月内进行;附加检验:视情况进行,2.1.2检验与证书,货船无线电设备和雷达设备的检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换新检验:间隔期不超过5年;定期检验:在货船无线电设备安全证书的第一周年日之前或之后3个月内进行;附加检验:视情况进行,2.1.2检验与证书,船体、机器和设备的检验(安全证书或无线电证书所含项目除外)初次检验:包括在船舶投入营运前对船底外部的检验;换新检验:间隔期不超过5年;期间检验:在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第二个周年日之前或之后3个月内进行;年度检验:在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每一周年日之前或之后3个月内进行;船底外部检验:5年内至少2次,2次的间隔期不得超过36
6、个月;附加检验:视情况进行,2.1.2检验与证书,证书的期限和有效性客船安全证书: 不超过12个月;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不超过5年;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不超过5年;货船无线电设备安全证书:不超过5年;免除证书:按规定对船舶给予免除时,应颁发免除证书,有效期与相关的证书相同。对符合要求的货船可发给货船安全证书,来代替上述2、3、4、项证书。如果已完成换证检验但在原证书失效日期之前不能获得新证书,原证书可展期不超过5个月。如证书失效时船舶不在其接受检验的港口时,可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让期完成驶往检验港口的航次,展期不得超过3个月。,2.1.2检验与证书,船舶证书的终止有效没进行规定的检查或检验没按规定
7、签署变更船旗国,如是两缔约国,则有效3个月。,2.1.3构造,破损控制 :干货船破损控制(适用1992.02.01以后建造的船)为了指导高级船员,在驾驶室内应有固定显示的或可随时使用的破损控制图,该图应清晰地标明:各层甲板及货舱水密舱室的界限、界限上的开口及其关闭设施和控制位置以及因浸水产生横倾后的扶正装置;高级船员应持有包括上述资料的小册子;水密舱壁上的所有滑动门和铰链门都应设有指示器,并在驾驶室显示这些门的开/闭状态。,2.1.3构造,客船破损控制图为了指导高级船员,船上应有永久性固定显示的破损控制图。该图清晰地标明各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室界限、界限上的关闭装置及其控制装置,以及因浸水产生
8、横摇后的扶正装置。高级船员应持有包括上述资料的小册子,2.1.3构造,应急电源 船舶应设有一个独立的应急电源,在船舶处于正浮状态和横倾角达22.5或纵倾达10或在这些范围内的任何组合的倾角时能全额、定功率供电,并在下列处所,客船应保证36h、货船为18h的应急供电:服务和居住处所的走廊、梯道出入口、乘人电梯;储藏消防员装备的处所;操舵装置处;航行灯、信号灯处;甚高频无线电话装置及其他GMDSS设备。对救生艇筏的每一集合点、登乘地点和舷外的应急供电,货船为3h,客船为36h。,2.1.3构造,应急电源:发生海难,发电机不能工作,只得靠应急发电机供电, 故位置应高于发电机. 公约对客、货船的要求:
9、用电地点 供电时间 客 货救生艇处 36 3小时其他地方 36 18小时 其他地方是指舵机间、驾驶台等应急电源的技术 要求:横倾22.5度纵倾10度或任何组合的情况下全额安全供电。,2.1.3构造,驾驶室与机器处所之间的通信 至少有两套独立的通信设施,一套是能显示指令和回令的车钟,驾驶室对推进机器的控制 (无人值班机舱AUT-0):螺旋桨的转速、推力方向或螺距应完全由驾驶台控制;驾驶台应安装指示器:固定桨转速和方向;可变螺距桨转速和螺距;应设有报警器,指示能启动主机操作的最低启动空气压力;,2.1.3构造,操舵装置每艘船舶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布置
10、应使两者之一在发生故障时不致导致另一装置不能工作。主操舵装置应能在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速度前进时,能将舵自一舷35o转至另一舷35o,以及相同条件下在28s内将舵自一舷35o转至另一舷30o。辅助操舵装置应能在最深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速度的1/2或7kts前进时(取大者),在60s内将舵自一舷15o转至另一舷15o。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两套独立的通信设施,其中一套是车钟),2.1.3构造,消防防火安全的目标和功能要求目标:防止火灾,减少损失,防止蔓延,提供逃生通道;功能要求:主竖区的概念;消防设备的配备要求:独立驱动消防泵:1000总吨以上货船2台;消防水带: 1000总吨以
11、上货船每30米一根,备用一根;水枪:有12mm、16mm、19mm之分,起居和服务处所一般用12mm,所有水枪须是水雾/水柱两用型;手提灭火器:固定气体灭火系统:,2.1.3构造,防火控制图:所有船上应该有固定的展示,船旗国语言和英文或法文,如有改动立即更正;复制品永久置于甲板室外有醒目标志的风雨密盒子里。通岸接头:500总吨以上的船舶至少应配一只。消防员装备:,1.一套个人设备:防护服(防火、防水)、长筒靴(绝缘)、硬头盔(防撞)、防爆灯(3h)斧头(绝缘),2.自压式压缩空气呼吸器:30min,3.救生绳:30m,系在呼吸器的背带上,4.所有船舶至少2套,2.1.4救生设备与装置,无线电救
12、生设备:双向无线电话:500总吨以上3台;雷达应答器:500总吨以上每舷一台,如配自由降落救生艇,则驾驶台和救生艇各方放一个;遇险火焰信号:12支火箭降落伞,驾驶台里;应变部署表与应变须知:展示在显著处 救生艇筏:长途客船,每舷总人数50%的艇,另外每船配总人数25%的筏;货船每舷容纳100%,每船配备100%的救生筏;如配自由降落救生艇,应能容纳100%。如筏的存放地点距船首或船尾超过100m,还应配一只筏尽量靠前或后放置。艇乘员150人,筏 6人,2.1.4救生设备与装置,每艘艇筏,由一名驾驶员或持证人员指挥,如果是救生艇还应有1副指挥;一份艇筏船员名单;机动艇应有一名操作发动机和进行小调
13、整的人。存放:彼此操作不会妨碍;能使2名船员5分钟完成登程和降落准备;弃船信号发出后,客船30in,货船10min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降落。救生艇筏在船舶横倾达20o、纵倾达10o时能安全降落 ;艇的位置在推进器前方尽量远的地方,L=80-120m货船,艇尾距推进器为艇长, L120m的货船 L80M客船,为1.5倍的艇长;,2.1.4救生设备与装置,应急训练与演习:每个船员每月至少参加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各一次,若25%的船员未参加上个月的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上述两项演习。弃船演习,不同的救生艇应尽可能在逐次演习中降落,每艘救生艇应每3个月乘载操作的船员降落下水一次,并在水上操纵。
14、自由降落降放式救生艇,每6个月至少乘载操作的船员自由降落降放一次,并在水中操纵,在不可行的情况下,可延至12个月。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专用救助艇应乘载被指派的船员每个月降落下水一次,并在水中操纵,无论如何,这个要求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不迟于船员上船后的二周内进行救生、消防设备的船上训练。在装有吊架降落救生筏的船上,在不超过4个月的间隔期内应进行一次该项设备用法的训练。,2.1.5航行安全,船载航行系统和设备白昼信号灯,测深仪,计程仪,ARPA,自动识别系统AIS: 2002.7.1以后建造的所有客船、3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以上非国际航行船舶应配备;2002.7.1以前的,客船
15、不迟于2003.7.1,液货船于不迟于2003.7.1或以后的第一次安全设备检验;除客船和液货船外,50000总吨的不迟于2004.7.1;30050000总吨的船舶不迟于2004.7.1。航行数据记录仪VDR: 2002.7.1以后建造的所有客船,2002.7.1以前建造的客滚船,不得迟于2002.7.1或以后的第一次检验;除客滚船以外,对于2002.7.1以前的船舶,如能证明安全不合理和不可行时,则可免除。,2.1.5航行安全,操舵装置的试验和操作在需要特别注意的航行区域,船舶应使用一台以上同时工作的操舵动力设备。开航前12小时,应对操舵装置进行核查和试验,包括:进行操满舵试验操舵装置及其
16、连接部件的外观检查驾驶台与舵机间的通信试验在驾驶室和舵机室内,应永久显示操舵装置的遥控系统和动力供应转换程序的操作说明及方框图。应急操舵演习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在舵机室内直接控制操舵装置、与驾驶台的通信程序和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操舵装置的试验核查以及应急操舵演习的详细内容应记入航海日志,2.1.5航行安全,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能达到使引航员安全登离船的目的。登离船装置的安装及引航员的登离,由值班驾驶员负责监督,该驾驶员应携带与驾驶台联系的通信设备。在安装后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引航员软梯所需爬高不小于1.5m,离水面高度不超过9m。当从海平面至船舶出入口的距离超过9m时,应使用与引航员
17、软梯相连的舷梯或升降机械。如果使用引航员升降器,还应在其附近设一引航员软梯,并可供立即使用。在登船位置附近应配备:二根直径不小于28mm的安全绳、带自亮灯的救生圈、抛缆绳及夜间的照明等。,2.1.5航行安全,首向和(或)航线控制系统的使用(操舵仪):人工操舵的时机;舵工;转换;试验;,2.1.5航行安全,按照SOLAS公约的要求,船舶应在哪些处所张贴操舵装置的遥控系统和动力装置转换程序的操作说明和方框图? 驾驶室机舱舵机室 试验在驾驶室内直接控制操舵装置 进行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试验驾驶台与机舱间的通信程序 应急操舵演习至少3个月一次,2.1.5航行安全,根据SOLAS公约的规定,2万载重吨及以
18、上的_船,均应在其两端安装应急拖带装置油船 液化气运输船 散货船 化学品船 冷藏船A. B. C. D. 答案:( D ),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美国采取的措施1. 集装箱安全倡议(CSI)Container Security Initiative 2.美国海关装船前24小时申报舱单规则( MANIFEST 24)US Customs 24 Hour Advance Cargo Manifest Declaration Rule. 3. 海关贸易伙伴反恐方案(C-TPAT)Customs-Trade Partnership Against Terr
19、orism,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国际海事组织采取的措施1. IMO内部改组 :将航行安全处改组为航行安全和海上保安处,增加防恐的协调工作。2.出台一系列海上保安强化措施 (1) 1974年SOLAS公约附则修正案 第V章 航行安全第XI-1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第XI-2章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2) 国际船舶保安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A部分(强制性规则)B部分(建议性指导),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船舶识别号(IMO No:):适用的船舶:1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客船,3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货船。适用的日期:新船于2004年7月1日。旧船不迟于2004年7月1日以后
20、的第一次计划干坞检验之日永久性标注国际海事组织编号。编号的标注的位置:每船至少两处标注,(1)船尾或船中左舷和右舷的最深的核定的载重线以上但应在船名之下,或上层建筑左舷或右舷或正面的可见位置。(2)在机器处所/泵舱/滚装处所的舱壁上。清晰可见、形成对比,有别任何其他标记。制作要求:可制成凸出的字符,或刻入或用中心冲头冲刺,或使用可确保该标记不易被擦除的任何其他等效方法。,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连续概要记录(Continuous Synopsis Record):就其中所记录的信息在船上提供一份船舶历史记录。适用的船舶:1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客船,3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货船。适用的日
21、期: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船舶均需备有连续概要记录。记录由船旗国主管机关签发记录要用IMO制定的标准格式,不得修改、删除记录项目 :船旗国、登记日期、船舶识别号、船名、船籍港、注册船东及其地址、光租人姓名及地址、公司名称及地址、入级船级社、ISM证书签发机关、保安证书签发机关、终止登记日期发生变化3个月内主管机关要签发修订文件在主管机关签发修订文件之前,应授权公司或船长进行修改,并随即通知主管机关 记录应使用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还可以另外译成主管机关的官方语言变更船旗时要留在船上连续概要记录将受到港口国的检查,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船舶保安报警系统安装要求:安装期限:200
22、4.7.1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建造时完成。现有船舶不迟于2004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无线电设备检验时完成。工作性能标准:船舶保安系统启动后,应:开始向主管机关指定的主管当局(包括公司)发送船对岸保安警报,确定船舶身份、船位不向任何其他船舶发送船舶保安报警不在船上发出任何报警在关闭和/或复位前持续发送船舶保安报警启动要求:能够从驾驶台和至少一个其他位置启动不低于IMO的标准 监督和符合措施:到港船舶,如果没有,可能对船舶采取检查船舶、推迟船期、扣留船舶、限制操作或驱逐出港等控制措施。对于拟进港船舶,如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保安信息,可能被拒绝进港。,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
23、措施(ISPS规则):适用的范围: 从事国际航行船舶客船,包括速客船500总吨以上的货船,包括高速客船移动式海上钻井装置为上述船舶服务的港口设施,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定义:SSP:PFSP:SSO:PFSO:保安等级1、2、3:,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船舶保安计划:(SSP:ship security plan)船舶必须携带船舶保安计划RSO可承担编制船舶保安计划工作,但不能由自己审查和批准船舶保安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工作可以授权RSO承担,但应未曾参与相关的保安评估和计划的制订计划提交批准时应附保安评估计划的语言要有工作语言,英、法、西文之一船舶保安计划要对三个等级作出
24、规定,并涉及以下内容:,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1、防止擅自携带武器、危险物品和装置上船2、防止擅自进入限制区域3、防止擅自上船4、对保安威胁的反应程序,包括维持关键操作5、对保安等级3指令作出反应的程序6、发生保安威胁或破坏时的撤离程序7、有关人员的保安职责8、保安活动审核程序9、培训、演练和演习程序10、与港口设施进行配合的程序11、计划的定期审查更新程序12、保安事件报告程序13、明确船舶保安员14、明确公司保安员及联络细节15、保安设备检查、测试、校准和保养程序16、保安设备测试和校准的频度17、保安警报系统触发点的位置18、保安警报系统的使用程序、说明和指导,2.1.8加强
25、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保安活动的内审和评估人员应独立于所审活动保安计划的某些内容的变动非经批准不得实施计划可用电子格式保存,但须加以保护计划为保密文件,要防止擅自接触或泄露计划一般不受港口国的检查在港口国有明确理由相信船舶不符要求时,经征得缔约国政府和船长同意,可以检查部分相关内容;,2.1.8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保安声明:(DOS:declaration of security)保安声明为明确各自责任的双方协议政府应规定何时要求保安声明船舶要求签署保安声明的具体情况本船保安等级高于港口设施和另一船舶政府之间有关于保安声明的协议该船或该港口设施曾发生过保安事件该船位于不要求保安计划的港口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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