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班组长)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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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学内容,一、安全生产方针,2008-2013年煤矿事故年死亡人数统计,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1、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2008-2013年五大灾害死亡人数统计,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煤炭法第一章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2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1、 安全第一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在组织生产时,妥善安排作业,必须安全生产,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其具体含义如下:(1)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要
2、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矿工的生命安全第一;(2)是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把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3)是要求每个职工树立起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第一作为生产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做到“三不生产” 即: 不安全不生产; 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措施不落实不生产。,2、预防为主 是指事前必须科学预见,提前设防,防微杜渐,采取果断措施,防患于未然。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关系上,要以预防为主。消除一切危及人身安全的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
3、为主,二者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3、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关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3、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从实践中看,应做到以下
5、3点: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先进有效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和科学的安全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装备是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度措施1、树立安全法制观念,依法治理安全。2、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企业安全
6、生产基础工作。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5、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6、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7、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8、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9、加强安全监察。10、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11、加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2、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二、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说文解字考证: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豸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古代的法和刑是通用的。刑既有刑戳,罚罪之意,也有规范之意。从水,表明有公平之意。触
7、不直者去之,表明有明断曲直之意。神异经称之为獬豸,其性知有罪 ,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古代法除与刑通用外法与律二字已同义,清末以来法与律才并用。,法律基础知识,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部门规章,(一)法律基础知识,1. 法律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 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是通过国家政权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法律是由国家制
8、定或认可的既是由国家政权机关职能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创制出来的规范性文件(3)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3.法律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专政的工具。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4、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细胞。法律规范一般由三个部分构成:适用条件(假定)行为准则(处理)法律后果(制裁),5、法的表现形式,法的表现形式是法的实际存在的方式和形态。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定职权
9、和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是由特定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和修改,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作为地方司法依据之一。,自治法规: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机关所制定的特殊的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规章:是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各种协议。其他法的形式: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和军内有关方面的军事规章、有关机关授权别的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6、法的效力 主要是指法的空间、时间、和对人的效力问题。具体就是法适用在什麽领域、什麽时间和对
10、谁有效的问题。1、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那些地方生效。2、法适用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法本身规定了生效日期,或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法的失效时间:一是本身就规定了失效日期,二是以新法代替旧法,三是国家根据某种需要明令宣布废除该法并规定了废除日期,四是有权规定撤消违法的法律法规。法的溯及力:是指该项法公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该法的问题。3、法的适用对人的效力。属地、属人、属人属地结合原则,7、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
11、政管理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职务过错责任和行政过错责任。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滥用职权或违法失职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追究的责任者为行政机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后者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制裁方式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分只能对个人做出处分决定。,行政处罚:指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
12、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 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法规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无期徒刑:死 刑:,附加刑包括: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
13、财产,过失犯罪的特点是:不是有意识的犯罪,客观上只有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采构成犯罪。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观上不希望发生,不是有意识行为,但对责任人同样应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民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民事义务或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特点: 1、是以财产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2、是以相对特定的权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责任。3、是以等价,补偿性质为主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 4、返还
14、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8、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发布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煤炭法实施办法、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
15、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法律中几部重要法律: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职业病防治煤炭法劳动法,(二)安全生产法律,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颁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法律。该法七章九十条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一新法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原法大幅提高 二新法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
16、清晰准确的要求 三新法突出强调了培训教育的要求 四新法更强调对安全预防的要求 五对其它的安全生产问题和管理手段进行了明确,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制定安全生产法的意义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行政的需要;二是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该法共七章97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的监督管理;第五章 生产安全 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1、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从
17、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3、从业人员的义务,1、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2、知情权和建议权。3、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4、紧急撤离权。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的相关赔偿权利。,1、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法其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它所确定的七项基本制度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
18、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
19、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具体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山安全法国于年月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1993年05月01日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2、矿山安
20、全法,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从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立法目的: 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该法共8章5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主要内容有: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2、矿山企
21、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3、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矿山企业必须对冒顶、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灾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5、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34条的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22、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职业病防治 是为
23、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共7章90条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前期预防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
24、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禁忌: 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5、煤炭法 煤炭法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煤炭法立法的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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