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ppt课件.ppt
《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二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ppt课件.ppt(4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一、对外贸易,二、对外贸易法,三、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四、我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一、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二、对外贸易法,(一)对外贸易法的概念对外贸易法,是指国家在调整对外贸易活动中形成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对外贸易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组成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法律规范应当是综合性的和多种类的,广义的对外贸易法包括国内外贸立法以及一部分国际条约,如双边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对外贸易管理法以及国际贸易争端法律。狭义的对外贸易
2、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对外贸易法的作用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生产活动在国际流通领域的延伸和拓展,是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各国经济日益加深的互相依赖性。不同时期,我国采取了不同的对外贸易管理策略。这对于利用国外优势资源,防止外国商品对我国同类产品的冲击,保持外汇平衡,维护本国的整体利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二、对外贸易法,(三)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原则1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维护外贸秩序我国幅员辽阔,省份众多,进出口岸产品货物品种繁多,只有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才有可能取得最佳经济效益。2 .经营自主权原则
3、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是我国对外贸易法的一贯原则。3 .平等互利原则平等互利是各国间贸易往来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4 .互惠对等原则和最惠国、国民待遇原则根据国际条约和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和参加方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三、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依法参加对外贸易管理和合作活动,享有对外贸易权利,承担对外贸易义务的当事人。对外贸易法律关系当事人既包括依法参加对外贸易活动的境外当事人,也包括我国境内的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即依照对外贸易法办理工商
4、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加入WTO以前,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自然人不能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而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应当进一步放宽外贸经营权的范围,同时考虑到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已经大量存在,对外贸易法作为外贸领域的基本法,应当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因此, 2004年实施的新的对外贸易法将自然人写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主体。,第一节 对外贸易与对外贸易法概述,四、我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我国目前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的特点是:第一,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制,体现了简政放权、政企职责分开的特点。外贸企业作为
5、独立的经营实体,具有外贸自主权。第二,实行并逐步改善进出口代理模式,使外贸经营具有更大的便利性。第三,加强工贸、技贸结合,密切产销关系,增强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四,外贸经营企业实行登记制。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鼓励各类企业扩大对外贸易经营项目,调动了广大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第五,整顿对外贸易秩序,加强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和对外贸易促进工作。第六,不断加强我国进出口商会与进出口交易会的纽带作用,使我国对外贸易额呈几何级数增加,大大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第二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一、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原则,二、对货物与技术
6、进出口的限制或禁止,三、对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的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第二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一、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原则,(一)进出口自由原则我国对外贸易法第14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发展经济的需要,我国从整体上确立了自由进出口的原则,改革完善了各种外贸制度,保护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二)根据国家利益和国际惯例,对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适当限制与管理的原则货物进出口分为自由、限制、禁止三类。这是与WTO的数量限制例外规定相适应的。我国限制性规定还遵循非歧视与透明度原则,体现了国情与国际惯例的统一。
7、,第二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二、对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的限制或禁止,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与技术包括:( 1 )为了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 )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 )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有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4 )销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5 )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6 )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7 )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8 )为了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出口的。( 9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0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第二节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管理法律制度,三、对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的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
9、进口或者出口。(一)配额管理配额管理是指在对外贸易中,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对外贸易秩序,对一些限制性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宏观调控,实行数额限制的制度。根据划分角度不同,可分为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协商配额和协定配额、主动配额与被动配额、货物配额与关税配额等。(二)许可证管理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货物、技术进口或者出口的一种制度。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涉外经济活动中对外贸易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一、国际
10、服务贸易,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三、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一、国际服务贸易,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各个国家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其他诸多原因,对于国际服务贸易都会作出一些限制和禁止性规定。我国对外贸易法在国际服务贸易中限制或者禁止性规定的原因有:( 1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
11、定的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 )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政府在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作出了对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提供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诺。这为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促进我国服务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广阔的空间。缔约国和参加条约、协定的国家的公民,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不仅可以进入我国服务市场,
12、而且还可以在对等原则的基础上享受国民待遇,与我国公民一同分享市场,一同参与竞争。由于服务市场涉及的面广而且量大,所以国家必须加强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力度。此外,国家还通过制定、调整并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目录,规制整个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对于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限制或者禁止它的发生或将其终止。在战时,或者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也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限制或者禁止任何国际服务贸易的发生或将其终止。,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和对外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
13、三、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对外贸易法第29条规定,国家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保护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有关进口货物等措施。同时,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我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我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的、有
14、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或者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达到保护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的目的。,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第四节 对外贸易秩序的法律规定,一、对外贸易秩序,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第四节 对外贸易秩序的法律规定,一、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秩序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措施规范对外贸易竞争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与不公平交易,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形成井然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发展局面。维护对外贸易秩序,首先,有利于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可通过法律手段的利用,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
15、,避免贸易垄断,提高透明度,有利于适应贸易全球化的需要以及协调和发展我国和各国的贸易。,第四节 对外贸易秩序的法律规定,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准则,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有以下行为:( 1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 )骗取出口退税。( 3 )走私。( 4 )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经营者,国务院
16、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第五节 对外贸易调查法律制度,一、倾销与反倾销,二、补贴与反补贴,第五节 对外贸易调查法律制度,一、倾销与反倾销,(一)倾销倾销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经营者为了获得在另一国某一产品或者某类产品经营的垄断地位,实施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市场的销售策略,以达到排挤竞争对手、取消竞争的垄断目的。确认倾销有三条标准:( 1 )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低价销售产品;( 2 )对进口国有损害的事实;( 3 )倾销与实质性损害有因果关系;(二)反倾销与反倾销措施1 反倾销反倾销是指各国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以限制进口的
17、一种法律手段。反倾销是受到损害的进口国企业或外贸管理机关向国家外贸主管部门提起反倾销指控,经国家外贸主管部门调查证实后,对倾销方采取征收反倾销税、临时反倾销税的一种法律制裁。,第五节 对外贸易调查法律制度,一、倾销与反倾销,2 反倾销措施( 1 )临时反倾销措施。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初裁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产生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具体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应当自反倾销措施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 )价格承诺
18、。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也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是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3 )反倾销税。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征收反倾销税。海关自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第五节 对外贸易调查法律制度,二、补贴与反补贴,(一)补贴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其任何公共机构为了刺激出口,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使其获得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措施。出口产品补贴造成竞争的不公平和企业
19、地位的不平等,会对进口国企业造成损害,其实质是破坏了国际贸易秩序,因此,各国都予以明确反对和禁止。判别是否构成补贴有三个标准:第一,有补贴事实存在;第二,有损害存在,即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补贴的产品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补贴的形式很多,各国反映不一,通常的财政资助有:出口(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转让资金或者债务;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出口国(地区)政府向筹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十二 对外贸易 法律制度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420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