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朱崇实 金融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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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1.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2.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3.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哪些方面4.我国现行金融体系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调控职能,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难点:1.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剥离的理论与实践2.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类型3.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讲授内容: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 第三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第四节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五节 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六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信连华诉新
2、港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课后思考题辅助材料最新研究进展,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研究和反映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以及与银行紧密相关的其他法律制度中的基本问题。它以健全金融法律机制、强化全社会金融法治为理念,将当今银行法的新观点融入了的基本内容,反映了现代金融法研究的新成果。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为依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从金融法中诸多实际问题出发,全面地阐述了金融法具体制度的主要内容,从而使之具有金融法业务的操作性。,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主要内容,第四章
3、金融法,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重点:1.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2.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3.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哪些方面4.我国现行金融体系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调控职能,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难点:1.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剥离的理论与实践2.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类型3.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一、金融,所谓金融,按字面意思解释,就是资金的融通。广义
4、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流通体系,即是指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借贷、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和。狭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信用融通活动的总和。根据融通资金的方式不同,金融领域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四大产业。,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二、金融法,(一)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可以分为金融业务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两个方面。金融业务关系包括:(1)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关系;(2)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同业资金融通关系。,经济法
5、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一、金融,所谓金融,按字面意思解释,就是资金的融通。广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流通体系,即是指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借贷、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和。狭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信用融通活动的总和。根据融通资金的方式不同,金融领域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四大产业。,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重点:1.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2.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3.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包括哪些方面4.我国现行金融体系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调控职能,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难点:1.中央银行货
6、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剥离的理论与实践2.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类型3.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法,一、金融,所谓金融,按字面意思解释,就是资金的融通。广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流通体系,即是指全社会的货币资金的筹集、分配、借贷、使用和管理活动的总和。狭义的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信用融通活动的总和。根据融通资金的方式不同,金融领域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四大产业。,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二、金融法,(一)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
7、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可以分为金融业务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两个方面。金融业务关系包括:(1)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关系;(2)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同业资金融通关系。,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二、金融法,(一)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就是调整货币流通和资金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可以分为金融业务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两个方面。金融业务关系包括:(1)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关系;(2)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同业资金融通关系。,经济法 E
8、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二、金融法,(二)金融法体系1.银行法2.保险法3.证券法4.信托法5.票据法6.投资基金法7.期货交易法8.货币法,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二、金融法,(三)金融法的功能1.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2.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协调、确保金融市场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现资金融通的个体效益目标和社会整体效益目标的统一。3.确定金融宏观调控目标,规范金融调控、管理、监督行为,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监管体系。,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二、金融法,(四)我国
9、的金融法制建设改革开放前期,我国金融领域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金融法制极不健全。199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了“五法一决定”,标志着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3年12月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一节,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一、中央银行法概述,(一)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与监管的特殊金融机关。(二)中央银行法中央银行法是确立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与职责权限
10、,规范中央银行的组织及其活动开展的法律规范总称。,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一、中央银行法概述,(二)中央银行法1.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2.中央银行的职能3.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1)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性较强型(2)名义上属于财政部,但实际上具有相对独立性(3)隶属于政府,不具有独立性型,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一、中央银行法概述,(二)中央银行法4.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1)总分行制(2)复合二元制(3)跨国制(4)准中央银行制5.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一、中央银行法概述,(二)中央银行法6.中央银行的货
11、币政策及其操作7.金融监管体制(1)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体制,即由单一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2)复双层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即在中央和地方两级设立多家管理机构共同负责金融监管工作。(3)单层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即只在中央一级设立几家管理机构共同进行金融监管。,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一)我国的中央银行概述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依法制定和推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实施金融监管,以实现对经济宏观调控的特殊的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不仅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又具备“银行”性质,
12、具有双重性质。,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三)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1.领导机构2.分支机构3.咨询机构(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1.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
13、和黄金储备。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7.经理国库。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9. 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
14、民银行法律制度,(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1.存款准备金政策2.基准利率政策3.再贴现政策4.再贷款政策5.公开市场业务6.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六)人民币管理1.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2.人民币的发行3.人民币的法律保护(1)人民币的防伪(2)禁止发行和使用变相货币(3)限制人民币进出国境(4)金银和外汇管制(5)残损人民币的兑换,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七)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1. 财务预算管理2.财务收支与会计事务3.年度报表与年度报告,经济法
15、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二、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八)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法律责任1.违反人民币发行及流通管理规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2.违反金融监督管理规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3.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4.其他组织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二节,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第三节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一、银行业监管体制沿革及立法,(一)银行业监管体制沿革1984年起,我国形成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1992年8月,国务院决定成立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将证券业的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
16、来。1998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保险业的监管职能从中分离出来。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银监会。,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一、银行业监管体制沿革及立法,(二)银行业监管体制的立法我国的银行业的监督管理立法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银监法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门法律。,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二、银行监督管理的立法目的和目标,(一)立法
17、目的和适用范围立法目的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二、银行监督管理的立法目的和目标,(二)银行监督管理的目标1.促进整个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信心;2.鼓励公平竞争,提升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经济法 Econ
18、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三、银行监督管理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三)协调性原则(四)效率原则,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四、银监会监督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银监会监督管理主要职责1.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2.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4.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四、银监会监督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银监会监
19、督管理主要职责5.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6.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四、银监会监督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部、银行监管一部、银行监管二部、银行监管三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统计部、财务会计部、国际部、监察局(纪委)、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宣传工作部(党委宣传
20、部)、监事会工作部。,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五、银行监督管理措施,根据银监法(第33条至第42条)的规定,银行监督管理措施包括:1.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2.检查、询问、查阅、复制权。3.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五、银行监督管理措施,4.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5
21、.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6.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7.撤销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五、银行监督管理措施,8.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9.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
22、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六、法律责任,(一)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2.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六、法律责任,(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2.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违反管理人员任命程序、违反审慎经营的规则等的法律责任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经济法 Economic Law,第四章第三节,经济法 Econom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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