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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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联动。强化产业、财税、外贸、金融、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积极培育“独角兽”“瞪羚,“雏鹰,,企业,围绕重点优势产业“靶向招商”,
2、着力招引一批旗舰型、总部型、基地型重特大项目,鼓励现有项目增资扩股,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增强投资对就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智改数转”项目,着力破除数据孤岛,加快产业数字化,培育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挖掘基层就业岗位。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
3、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招募40名“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按省统一部署招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志愿服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截
4、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与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扩大“苏岗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优惠利率支持。畅通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中小微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
5、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在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安排全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总数的10%,用于定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发布的招聘条件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主要应面向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建设家
6、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应聘。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承担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扎实推进就业见习。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启航计划,开发3650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确保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及
7、时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由见习工作部门统一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留用率达50%以上的,按每留用一人IOOo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公益实践和职业体验活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多措并举扶持创业(六)搭建平台推动就业。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人才需
8、求信息征集发布机制,广泛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集中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组织开展“百所高校行”。紧扣当前高校毕业生招聘“窗口期”,集中举办“才聚扬城”“夏日人才盛汇”“抖音带岗直播”等主题活动。积极推动各类招聘常态化,全年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200场次。积极组织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全面推行常住地就业服务制度,多渠道搭建招聘平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延续落实创业补贴、阶段性降低企业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稳岗返还、税
9、费减免等政策,降低初创实体创业门槛和成本。市人社、发改、科技、教育等部门单位协同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开展“够未来梦起航”大学生创业活动、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等市分站赛,组织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举办第五届“创响”大学生创业大赛暨历届风采展示活动。围绕新经济模式和新就业形态开发创业培训项目。计划全年支持自主成功创业9000人,创业带动就业3.6万人。遴选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和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60万元和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10、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教育体系和培养机制,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培训I,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紧扣先进制造业集群、数字经济等,高质量培养企业新型学徒2000人。发布2022年全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积极推广“职业培训包”“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方式,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鼓励引导企业对新招用职工和转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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