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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二零零四年八月,化学品管理相关法规 中毒事件应急救援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办法高毒物品目录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国内化学品管理现状,化学品管理在国内主要是针对用途的管理(药品、农药、工业化学品、化装品、食品添加剂、放射性物质、监控化学物质等),多部门管理。涉及化学品的生产、
2、进出口、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分别对化学品包括农药的质量控制、经营许可、分类监控、防燃、防爆、环境保护、中毒救援等进行管理,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最高法规: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此条例中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物质,危险货物品名分类,第1类 爆炸品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36) 2、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55) 3、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58) 4、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57) 5、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6),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
3、体1、易燃气体(61) 2、不燃气体(53) 3、有毒气体(52)第3类 易燃液体1、低闪点液体(53) 2、中闪点液体(200) 3、高闪点液体(148),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1、易燃固体(113) 2、自燃物品( 48 ) 3、遇湿易燃物品(61)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1、氧化剂(107) 2、有机过氧化物(102),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1、毒害品(308) 2、感染性物品(分对人有危害和对动物有危害的)第7类 放射性物品( 13 )第8类 腐蚀品1、酸性腐蚀品(180) 2、碱性腐蚀品(54) 3、其他腐蚀品 (10),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
4、总局第17号令,2003年9月12日),为国内关于新化学物质管理的唯一专项法规(共6章29条),新化学物质的定义新化学物质,指在申报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涉及管理对象生产与进口活动的主体管理意图控制危害的产生源头,预防新化学物质的环境污染管理原理新化学物质:预防、控制为主现有化学物质:治理、限制为主,第一章 总则,资料要求申报表、测试数据报告、测试机构资质证明申报种类一般申报、系列申报、联合申报、简化申报、免于申报,第二章 申报,明确新化学物质登记过程中的要求明确受理单位和登记单位在登记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责明确登记各环节的时限要求,第三章 登记,第
5、四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实行:申报者报告管理者逐级上报管理者监督检查,第五章 法律责任,办法中涉及的六种违法行为:1.在申请领取批准证过程中,未如实提供信息案2.持证后,不配合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案3.持证后,未填写相关情况登记表案4.持证后,未保留相关申报资料案5.未取得批准证,进行生产或进口案6.管理人员失职、徇私舞弊案,第六章 附则,法定的5个表证单收费要求实施日期,附:申报表的主要内容,封面页内容首页第一部分:申报单位及申报物质标识信息 第二部分: 申报物质的固有特性物理化学性质 (16个项目 )毒理学 (12个项目 )生态毒理学 (12个项目 )第三部分: 申报物质的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信
6、息,毒理学 (12个项目),7.1 急性毒性:7.2 短期重复毒性: 7.3亚慢性毒性: 7.4慢性毒性:7.5生殖/发育毒性:7.6神经毒性:7.7 致突变性:7.8 致畸性:7.9 致癌性:7.10 毒代动力学:7.11其他:7.12 毒理学综合评价:,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以及“高毒物品目录”的颁布,规范了对作业场所化学品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5号令,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中毒事故 急救援程序。,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化学品既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物品,它可促进工业发展,提高农作物产量,预防和控制
7、各种疾病,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也是造成人身危害和环境污染的重要危害因素。 使用不当 泄漏 误用 投毒(谋杀) 滥用 超标排放 职业接触 管理失控,我们生活在化学物的海洋中,截止到2002年6月28,全世界已注册的化学物种类物达到40,762,579种.每天有20种新的化学物进入我们的生活,我国已登记化学物4,500种,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化学物总数26000多种。人们日常接触的化学种类约10万种。每年以三分之一的速度更新,管理部门多,管理状况参差不齐。 部门职能交叉 缺乏协调 管理方式雷同 管理对象重复 重事前发证 轻事后监督,化学品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多、规模小、技术工艺、设备落后,能耗物耗高
8、、产品回收率低,化学废弃物排放量大、处置、拆旧、回收利用能力低,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化学事故频发 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近29万个,剧毒品从业单位近1.5万个。 泄漏污染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 职业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职业中毒病谱变化,新出现一些严重的化学品职业危害事故偏二甲基肼中毒有机锡中毒磷酸三甲苯酯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砷化氢正己烷中毒,五氧化二矾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间氟苯酚三氯甲烷醋酸乙烯酯三氯乙烯中毒和变态反应,卫生部在化学品管理中的职能,危险性(安全性)评价 毒性鉴定及其毒理学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 环境中有害化学品健康影响评价 室内空气中有害化学品健康影响评价 化学品生殖毒性
9、的分析与研究,健康影响监测 环境污染监测 食品农药残留监测,职业卫生的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监督审查 高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化学品的特殊管理 化学品原材料管理 警示制度 职业防护,食品中的化学品 制定食品中化学品污染情况的卫生标准 市场流通食品中的化学品污染情况的监督管理,化学品紧急事故的管理 有效的报警、救援、治疗和事故处理网络体系 中毒控制中心网络,化学品信息管理 危险性评价信息库 中毒事故报告网络 管理及技术信息资源处理系统 有毒有害化学品申报登记管理系统,日用化学品管理 日用化学品卫生标准制定 日用化学品卫生指标监督检查国际交流 IPCS WHO ILO POPs化
10、学品管理与传染病控制 为实现传染病控制而采取的药品管理,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化学品或化学材料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引起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其毒性、中毒机理是如何采取职业中毒预防、控制和抢救等措施的决定因素,掌握化学材料的毒性是控制(职业)中毒的关键所在。,化
11、学品的广泛应用使我国职业卫生形势不容乐观 # 急性、重大恶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箱包加工、皮革加工、玩具制造、制鞋、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 *无职业卫生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 *使用不合格产品(胶粘剂生产销售市场混乱); *劳动用工制度不规范。,化学毒物是(职业)中毒的头号杀手 近年来中国(职业)中毒的特点: 1、急性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 2、苯中毒问题比较突出; 3、新的职业中毒不断出现(如正己烷、二氯乙烷等、二甲基甲酰胺); 4、中小企业和个体作坊的职业中毒呈上升趋势。,有毒作业场所法律制度保障与实施的要求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强调对有毒物品特别是高
12、毒物品的管理: (1)首先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物品或者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有毒物品,禁止在有毒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或者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2)要求用人单位在有毒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或符合以下要求: *作业场所应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有害作业必须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自动报警装置以及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3)对建设项目除满足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三同时”要求外,对存在高毒作业建设项目的中毒
13、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方可施工; (4)要求用人单位在申报职业危害时,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场所,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有关高毒作业项目的资料,包括:*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材料;*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5)要求用人单位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为从事有毒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6)条例还对从事高毒作业的生产企业的运转设施作出了特殊规定,即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劳
14、动者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7)要求用人单位至少每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对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呼吸防护器、防护面罩、防护眼镜、护耳器、防护手套、防护鞋(靴)、防尘口罩、射线防护用品等。3、标本兼治、分类管理 *高毒物品作业许可管理 *严格执行职业危害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对已存在的职业危害,应纳入企业和政府的计划,分类限期治理。,*颁布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
15、办法等7个规章;*颁布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两个规范性文件;*颁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59个 #高毒物品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
16、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
17、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18、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危害分级,危害分级是根据毒物的固有特性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将其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五级,分别用4,3,2,1,0表示。划分原则如下: 剧毒(分级4)指在短期接触
19、后可能引起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LD505mg/kg(经口)的化学品LD5040mg/kg(经皮)的化学品LC500.5mg/L(粉尘或烟雾)LC50(11000M/24.45)mg/m3(气体)在20常温条件下,其饱和蒸气浓度是LC50的10倍且LC50(11000M/24.45)mg/m3的液体。,高毒(分级3)是指短期接触后能够引起严重的暂时性或永久性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5mg/kgLD5050mg/kg(经口)的化学品40mg/kgLD50200mg/kg(经皮)的化学品0.5mg/LLC502mg/L(粉尘或烟雾)(11000M/24.45)mg/m3LC50
20、(31000M/24.45)mg/m3(气体)在20常温条 件下,饱和蒸气浓度LC50且(11000M/24.45)mg/m3LC503(1000M/24.45)mg/m3的液体;致癌或可疑致癌的化学品;对皮肤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或可引起眼睛永久性损伤的化学品;燃烧时放出剧毒产物的化学品。,中等毒(分级2)是指短期接触或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暂时性的伤害或可能留下永久性残迹的物质。划分原则如下:50mg/kgLD50500mg/kg(经口)的化学品200mg/kgLD501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2mg/LLC5010mg/L(粉尘或烟雾)(31000M/24.45)mg/m3LC50(51
21、000M/24.45)mg/m3(气体)在20常温条 件下,饱和蒸气浓度(1/5)LC50且(31000M/24.45)mg/m3LC50(51000M/24.45)mg/m3的液体;对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等可引起严重刺激和伤害,但此类化学品引起伤害可逆转恢复;燃烧时放出有毒或强烈刺激性产物的化学品;在正常条 件或火灾条件下,放出无警觉性的有毒蒸气的化学品;,低毒类(分级1)是指短期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但不造成永久性伤残的化学品。划分原则:500mg/kg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1000mg/kg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10mg/LLC50200mg/L(
22、粉尘或烟雾)(51000M/24.45)mg/m3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在火灭情况下,可放出刺激性的燃烧产物的化学品。,微毒类(分级0)是指接触或在火灾情况下,基本不产生危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 个体防护措施分级,分级针对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的大小,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分为9个防护级别,分别用1、2、3、4、5、6、7、8、9阿拉伯数字和图案表示,数字越大
23、,防护级别越高。,条例细则,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操作人员,应根据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如工作服、鞋、帽、手套;防护眼镜及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可供冲洗的清洁水源;医疗急救用品等。生产使用剧毒化学危险物品和生产批量大的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其生产规模和接触毒物人数设立气体防护站,配备工业卫生医生、急救药品和专用救护车。,凡生产有毒化学物品的车间都应设固定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登记,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并应在生产岗位挂牌公布。,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的新工人,必须做上岗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
24、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化学工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高毒物品目录:共54种。,(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MAC1(22种)或者PC-TWA1(67种); (2)被IRCA认定的人类致癌物质(8种),并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中; 以上物质在职业病分类目录中的共有36种。,(3)根据1990-2001年职业病统计年报,急性中毒前十名的毒物,并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中;(4)根据1990-2001年职业病统计年报,慢性中毒前十名的毒物,并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分类中。 MAC1或者
25、TWA1,并满足发病前十名的有毒物质共18种。,2002年,卫生部等九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各类企业48868家,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被给予行政警告的4357家,责令限期整改的2563家,处于罚款的98家,责令停业整顿的4333家,取缔或责令关闭的981家,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了查处。 卫生部公布了5个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高碑店、天晔公司、时风集团、温州三洋声凯(苯中毒)和东莞安加(正己烷中毒)。,警示标识,(一)适用范围: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包装。 要求设置警示标识的职业病危害包括:放射、有毒物品、职业性灼伤和酸蚀、噪声
26、、高温、电光性眼炎、粉尘和列入法律法规的其他职业病危害。,(二)警示标识分类 1、图形标识:共25种,又分为 (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共3种; (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共九种; (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共七种; (4)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共5种。,2、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 3、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语句,共56句。警示语句应与图形标识组合使
27、用; 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事件的紧急处置,热区(HOTZONE,红区)是紧邻事故污染现场的地域,一般用红线将其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在此区域救援人员必须装备防护装置以避免被污染或受到损害;温区(WARMZONE,黄区)围绕热区以外的区域,在此区域的人员要穿戴适当的防护装置避免二次污染的危害,一般以黄色线将其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此线也称为洗消线,所有出此区域的人必须在此线上进行洗消处理;冷区(COLDZONE,绿区)洗消线外,患者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 事故处理中也要控制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公众、新闻记者、观光者和当地居民可能试图进入现场,对他们本人和其他人带来
28、危险。所以,首先要建立的分离线是冷线(绿线),控制进入人员。,关于应急救援,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二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
29、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第二十三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第二十五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30、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第二十六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第三十四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
31、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第五十七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
32、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33、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
34、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公布。,处罚,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
35、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造成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疾病事故,如急性中毒、急性放射病事故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分类,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 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 5人以上; 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分类 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 一般事故 严重事故 重大事故 混合放射事故,按
36、其中最高一级判定。,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1、报告责任人 (1)用人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当接收遭受急性事故危 害的劳动者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 生行政部门报告。 (3)放射事故报告还包括发现放射事故的个人, 必须尽快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2、报告时限 (1)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 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2)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 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放射事故报告要求: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 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 报出。严重事故或者重大事故应当在
37、24小时 内逐级上报到卫生部、公安部。,3、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地点(2)事故发生时间(3)发病情况(4)死亡人数(5)可能发生原因(6)已采取措施(7)发展趋势,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1、用人单位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 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2、卫生行政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责令暂停导致事故的作业; (2)组织控制事故现场; (3)封存造成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救治。,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第一章 总则 (4)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8) 第三章 应急救援 (6)第四章 经费 (3)第五章 奖惩 (3)第六章 附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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