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财税新政解析 焉梅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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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税新政大串烧,主讲:焉梅,2,今天的内容:,l、增值税新政2、涉外进出口新政3、营业税新政4、消费税新政5、企业所得税新政6、个人所得税新政7、地产税收新政 8、其他,3,1、增值税,One,4,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2、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国税函201935号)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940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
2、号,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6,认定的标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100万,批发零售180万,生产企业50万,批发零售80万,7,认定的围城,一般纳税人,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大,不退税,不需要发票,需要专用发票,增值小,围城里面的想出来,外面的想进去,8,认定十大变化,1、三、四条:降低了一般纳税人门槛,超过标准的强行认定,未超标准和刚刚开业的可以申请,只要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与正确会计核算2、三条:将免税销售额计入“年应税销售额”范围3、三条: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式发生变化:改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 4、五条:缩小了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3、的纳税人范围 :下列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9,5、八条:超过标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需要审批,受理20个工作日审批完毕6、七条: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注释:统一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取消了原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的规定7、八条:明确了办理时间 :第八条 40-20-20,10,8、九条:简化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申请资料按照不重复报送的原则,认定办法简化了认定时需报送的资料:对办理税务登记时已提供的证件、资料不再报送;对与一般纳税
4、人认定无关的证件、资料不再报送,减轻了纳税人负担9、九条:简化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申请程序:按现行政策,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要经过申请、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审核批准等程序,对商业企业还需要约谈程序。认定办法简化了约谈程序,同时规定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既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又利于主管税务机关集中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审核工作。10、十一条:明确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日期。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条例规定计算应纳税额、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了目前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日期政策执行不
5、一的情况,11,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国税函201935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09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1079号)的规定,2019年1月底前应对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考虑到此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户数较多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认定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应尽快调查统计200
6、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情况,制定分期分批认定的工作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二、个体工商户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如需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须待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方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前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2009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认定计划安排表(见附件)上报税务总局。,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国税发201940号),14,国税发明电201937号.doc国税发明电201962号.doc,15,增值
7、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成文日期:2019-02-10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9)40号 第三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8、GB/T4754-2019)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17,税法:字斟句酌,条分缕析。还要懂标点符号顿号,是或者,还是并且的意思?法条理解:80万以下 或者(并且) 10人以下原“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员50人以上”的标准进行了修订,18,第四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9,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
9、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20,第六条: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21,第七条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除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
10、售发票,全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22,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23,相对于原国税发明电201937
11、号中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的规定,本条对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的规定还是比较宽松的,但“限量限额”发售发票的原则仍然没变,24,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
12、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辅导期内“只抵不退”,辅导期后“一次性退还”,25,第十一条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27,售后回租破题融资租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28,低迷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转型
13、下游抵扣,在融资租赁方式下,购买设备的价款先由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再通过和实际承租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将设备提供给承租企业使用,承租企业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租赁价款。融资租赁公司(取得商务部或人民银行许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作为营业税纳税人,取得了购买设备的增值税发票无任何用处,而作为设备的实际使用方承租人,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无法取得出售方直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9,低迷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转型下游抵扣,2009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曾专门起草关于将融资租赁业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紧急建议。
14、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无论租赁的货物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纳税人为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使用而外购的设备或其他货物,视同销售货物适用增值税。融资租赁公司同时可以向承租人出具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按上述建议操作,从事融资租赁的公司会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他们从事融资租赁实际取得利息收入的适用税率将从5%提高到17%,这也极大地加大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税收负担。,30,方案:1、超过某个负担率的部分即征即退 2、是否可以借鉴运费,上游交营业税,下游按7%扣现实:抵押贷款,31,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根据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的
15、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32,1、融资租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第三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为金融保险业税目,而经营租赁为服务费税目。,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 2000年7月7日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
16、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34,融资租赁-差额计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6号-差额计征(十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
17、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35,融资租赁-印花税,借款: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融资租赁:-倾向性意见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
18、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36,融资租赁-所得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37,2、售后回购与售后回租,售后回购一般是商品地产:就有租有购产权式酒店:售后回租其他:有售后
19、回购,38,售后回购与售后回租,什么是售后回租:一般为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才可能谈得上是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资产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资产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商品一般售后回购地产:就有租有购产权式酒店:售后回租,其他:有售后回购,39,售后回租-会计核算:,财会2019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七章:售后回租交易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根据准则第二章的规定,将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
20、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售后回租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0,售后回租-流转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
21、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41,下游企业的融资租赁没有购的增值税发票如何差额计征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九
22、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42,售后回租-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23、19年第13号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43,售后回购-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875号一、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
24、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44,追溯:,*13号公告对以往经济事项具有追溯力。13号公告明确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这种规定非常人性化,改变了以往总局“此前已经征收的税款不退,没有征收的不再征收”的传统衔接办法,对于已经被征收税款的企业而言,本条款非常有利。,45,2、进出口税收,two,46,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957号)2、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24号)3、
25、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99号)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1号)5、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19303号,47,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98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9162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以下简称边境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26号)9、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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