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知情同意及告知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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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情同意与告知义务,病人权利 医师义务医师的法定义务:医师的注意义务医师的说明义务医师的守密义务其他义务:亲自诊察义务、法定急救义务、病历制作义务、传染病通报义务、诊断书开立义务、等,病人权利 vs. 医师义务,医疗伤害,故意、过失,无故意或过失,可预期,不可预期,并发症,副作用,并发症,副作用,知情同意,无过失责任,刑事、民事责任,医疗伤害,案例一,案例事实:一位56岁男性病患罹肺结核,于胸腔科门诊治疗一段时间后,发烧仍然持续,胸腔科医师由于怀疑病患是否同时罹患AIDS,因此抽血检查,发现病患罹患AIDS。检查结果出来后,胸腔科医师还没有机会告诉病患该检查结果,病患又因为发烧来到急诊部。急
2、诊部医师基于好意,在发现病患罹患AIDS后,便将病患罹患AIDS的情况,告知其太太。,争点一,病患是否有权隐瞒其AIDS病情?是:基于病患自主权,病患有权可以拒绝告知否:基于医疗行为安全的考量,病患有义务要告知医护人员其病情,争点二,医师高度怀疑病患可能罹患AIDS时,是否可以在未征求病患同意前,为其检验AIDS?是:基于医疗裁量权,医师有权利基于医疗需要,为病患检测AIDS感染状况否:基于病患自主权,在未征求病患同意前,医师无权为病患检测AIDS,争点三,胸腔科医师得知病患罹患AIDS后,是否有义务告知病患?是:基于病患自主权与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应告知病患否:基于病患的最佳利益考量,如果告
3、知病患后,可能导致病患拒绝接受治疗,医师未必要告知病患,争点四,急诊部医师得知病患罹患AIDS后,是否有义务告知病患?是:基于病患自主权与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应告知病患否:如果该病患到急诊部求诊的病情,与罹患AIDS与否无关时,急诊部医师无告知义务,争点五,医师将病患罹患AIDS的情况告知其配偶,其行为是否妥当?是:基于保护病患配偶、防止AIDS传播的考量,医师应该告知其配偶,其配偶有权知道。否:是否罹患AIDS,为病患的权利,只有病患有权利决定是否让其配偶得知。,医学伦理四原则的顺位,Non-maleficence (do no harm)(不伤害)Respect for autonomy
4、(尊重自主)Beneficence (行善)Justice (公平正义)病患自主权、隐私权知情同意病患代理权,病患同意权,Informed Consent 说明后同意Informed 病患接受医疗信息之说明Consent 同意或承诺基于病患自主权、人性尊严Informed consent = informed + consent ?医师告知的内容、范围、形式?病患同意的确实性?真实性?医师告知病患需要手术,病患签了手术同意书,美国的发展,二十世纪初:医疗行为必须得到病患同意,否则构成对身体的不法接触 (assault and battery),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即使未对身体造成具体损害,也可以
5、因为对于人格尊严(human dignity)造成伤害,而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确立告知同意原则,Schloendorf v. N.Y. Hospital211 N.Y. 125, 105 N.E. 92 (1914),“Every human being of adult years and sound mind has a right to determine what shall be done with his own body.”,美国的发展,1957 Salgo案、1960 Natanson案:在病患同意之前,医师有说明义务未征求病患同意: assault and battery病患
6、同意,但医师未尽说明义务:negligence,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成立的三个要素:告知:医师以病患可以理解的方式,提供充分医疗信息能力:病患具有足够的理解与判断能力自愿:病患不受身体约束、心理威胁、及信息操控,而自发性的做成意思决定。医师应该站在协助者的角度,提供充分的医疗信息,让病患与医师一起来做医疗决定,医师与病患之间为一种伙伴关系,但最终的医疗决定应该由病患来做成说明义务 vs. 医疗裁量,知情同意的法律观点,未得病患同意的医疗行为:医疗行为对于病患的身体结构、生理功能、心理状态、精神情况、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未得患者的同意:刑法上,医疗行为无法阻却违法民法上,医
7、疗行为将构成侵权行为,知情同意的刑法观点,病患同意,阻却违法:犯罪成立要件:构成要件该当 是否合于法定构成要件违法性 是否有阻却违法事由有责性 罪责判断 (责任能力、罪责型态、不法意识),知情同意的民法观点,病患未同意,医疗行为构成不法行为:民法第一八四条: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于他人者亦同。 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于他人者,负赔偿责任。但能证明其行为无过失者,不在此限。,病患之同意权,同意权:病患的同意权,属于处分行为为处分之行为人,必须有处分权有效的同意:个别同意事前而持续之同意有效同意书面同意未附条件之同意推定同意,个别
8、同意,病患之同意,限于个别医疗行为:法益之处分行为,应该依个别情况分别为之,不可概括处分。医师你就帮我开刀吧,要怎么开、怎么刮我都相信你!病患同意医师为其进行某特定医疗行为,应仅限于该医疗行为,医师不可以逾越。例外:当开刀进行中,如果医师认为开刀结果与当初临床诊断有所差别,应该当机立断,依照新的发现而开刀。,事前而持续之同意,事前同意:病患的同意,应该在医疗行为尚未进行前为之刑法上:只有事前同意可以阻却违法民法上:可以事后承认,而溯及既往(民法115)持续同意:在医疗行为进行前,该同意必须持续存在;如果病患已经撤回或该同意具有无效原因而不发生同意的效力,该同意失效。,有效同意,有效同意的前提:
9、明确性:病患所为的同意必须明确不明确的同意,无效。真挚性:如果病患的同意出于虚伪,而医师也知道其同意为虚伪,该同意无效自愿性:病患不受身体约束、心理威胁、及信息操控,而自发性的做成意思决定,书面同意,同意的形式:同意为意思表示原则上:意思表示不拘形式,口头或书面皆可书面同意:法律规定医疗法 63:手术或麻醉同意书之签具医疗法 64: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同意书之签具医疗法 79:人体试验同意书之签具,未附条件之同意,同意的明确性原则:同意必须明确附条件的同意,条件是否成就仍未知 不明确明天如果我儿子从美国回来了,我就愿意开刀附有效期限的同意:有效限制同意的期限,可保障病患的法益 有效病患要求一定要在
10、农历七月以前开刀,推定同意,前提:依推定同意所为之医疗行为,必须有利于病患紧急状态下,无法事前获得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其它关系人之同意,同意之逾越,同意的范围:同意必须明确、个别同意的范围不得逾越,医师只能在病患的同意范围内进行医疗行为疑点:糖尿病病患下肢感染,需要截肢以保全性命,患者却坚持只进行清疮手术。医师在手术进行之中,为了病患利益,逾越其同意而进行截肢,父权主义 vs. 病患自主权,父权主义:病患最佳利益Beneficence基于医疗的专业考量,医师为病患做出最符合病患利益的医疗决定病患自主权:Autonomy尊重病患的自我决定权,医师应该将病患的病情告知病患后,由病患自
11、己做医疗决定,病患最佳利益 vs. 病患自主权,拒绝治疗的病患?耶和华见证会教派信徒,拒绝输血三太子交代不可开刀,否则后果凄惨,对于希望自杀或积极安乐死的病患?医师是否可以协助自杀?协助积极安乐死?,被害人同意,权利处分之自由法律原则上允许权利拥有人可以自由处分其自身权利。当权利人同意或承诺他人代为处分其权利,自为法律所允许。得被害人同意之侵害行为,应可阻却违法,生命、身体法益,是否也适用同样法理?,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法 12-1: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诊治病人时,应向病人或其家属告知其病情、治疗方针、处置、用药 、预后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应。,医师的告知义务,医师法 14:交付药剂之告知义务医师
12、对于诊治之病人交付药剂时,应于容器或包装上载明病人姓名、性别、药名、剂量、数量、用法、执业医疗机构名称与地点及交付年、月、日 。,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疗法 63:手术或麻醉同意书之签具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应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说明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或可能发生之并发症及危险,并经其同意,签具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始得为之。但情况紧急者,不在此限。前项同意书之签具,病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法亲自签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签具。第一项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格式,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医疗法 64: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同意书之签具医疗机构实施中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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