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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课 法律基础,道德法律与经济常识,2,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第二节 行政法,3,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第四节 刑法,到小结页,4,第一节 宪法,阅读教材所提供的“活动导入”案例,并进行讨论 : 1. 齐某的权利受到侵犯了吗? 2. 谁侵犯了齐某的权利? 3. 齐某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活动导入,第三课 法律基础,5,一、什么是宪法,1.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指保障人权、规定国家权力组织与活动程序的国家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宪法的地位宪法是一个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
2、础。,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6,2.宪法的特点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 宪法效力具有最高性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具有特殊性 3.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138条。,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一、什么是宪法,7,二、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1.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我国国体(国家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有机结合的一种国家制度。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政体(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
3、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我国的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政治制度。,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基层民主制度6. 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9,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 什么是公民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 。因此,取得国籍是确定
4、公民的唯一条件。 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平等权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条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律特权。,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10,第一节 宪法,案例:2001年12月23日,成都某媒体刊登了某银行招聘人员的广告,其中规定招录对象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厘米,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蒋某为200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虽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招录资格,但因身高不够而被排除在报名对象之外。对此,他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歧视,将招工方该银行告上了法庭。 讨论 :蒋某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犯?,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11,三、公民的基
5、本权利和义务,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自由。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3)监督权。,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12,第一节 宪法,案例:王某是某地农民,高中文化,好吃懒做,不愿在农村务农。1998年到县城当上了小报“编辑”。他凭借一把剪刀和一瓶胶水,将其他报刊上的文章剪贴后,找个体印刷厂印成小报。由于小报充斥色情暴力内容,能迎合一些低级趣味的人的喜好,很快小报遍布大街小巷的报摊。2000年10月,经过缜密调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了这些小报,并
6、对王某进行法律制裁。王某为自己辩解说:“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权利和自由。办报是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国家不应干预我出版报纸。取缔我的报纸和对我进行制裁都是非法的。” 讨论 :王某的说法对吗?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13,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又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又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人身自由 。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
7、护这四个方面。 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包括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特定主体的权利,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14,第一节 宪法,案例:某工厂最近推出这样一项管理规定,即工人上班时间如果上厕所,需要按照每分钟5角钱收取费用。入厕费由主管计入上班考勤表,随后在工资收入中扣除。对此,职工立即提出抗议。而厂方负责人解释道,入厕收费主要是防止流水线上工人以上厕所的名义偷懒。讨论 :这样的厂规合法吗?工人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15,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
8、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依法纳税的义务。 其他方面的义务: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一节 宪法,16,第二节 行政法,阅读教材所提供的“活动导入”案例,并进行讨论 : 1. 你认为市工商局有无违法? 2. 张某能否胜诉?,活动导入,第三课 法律基础,17,一、什么是
9、行政法,1.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法是调整和规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行使后果的补救和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 行政法的突出特点是:(1)内容上,行政法具有广泛性,且具有易变性 ;(2)形式上,行政法没有完整的、统一的行政法典。2.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仅次于宪法的重要地位,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行政法使行政职权具有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从而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行政法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来避免、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充分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18,案例:某日,杨某骑
10、自行车在A市某区行驶,经路口遇红色信号灯未停,违章闯红灯,该市交管局第二大队执行民警谢某对杨某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并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对杨某处以罚款50元,杨某本人认可签字后,到附近银行交纳了50元的罚款。事后,杨某认为该处罚是错误的,不应适用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而应适用该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该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对于非机动车的该类违章行为最高处罚5元或者警告;而该处罚适用的A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第53条规定,对非机动车违章行驶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要求。讨论 :法院为什么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要求?,案例链接
11、,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19,案例:2002年4月21日,刘某认为邻居李某家中十分吵闹,影响其休息,于是上门干预。双方在交涉中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双方均受轻伤。5月11日,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以刘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其拘留15天;同时,对李某处以50元罚款。刘某不服,诉至某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变更某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拘留15天的处罚,裁决为罚款50元。 讨论 :法院为什么变更对刘某的处罚裁决?,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0,二、行政主体,1.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在我国
12、,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 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包括:社会组织和团体、企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等。 3. 国家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在对外管理,行使行政职权时,其实是通过国家公务员实施的。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代表,公务员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1,案例:某区的一个工商所受区工商局的委托,对本区某企业实施罚款人民币1万元、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某区工商所的执法人员甲、乙、丙便以工商所的名义对该
13、企业当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并自行收缴罚款,扣留企业营业执照。讨论 :执法人员能否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2,三、行政行为,1. 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大致可以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司法等行为以及行政相关行为。 2. 行政行为的内容 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规定义务或免除义务 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3,案例:某市居民顾某在市区内有一处房产,1994年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私有房屋所有权证。1996年该房屋倒塌,顾
14、某在原址上建新房时遭到了市建设局的两次阻拦。1999年市建设局作出了顾某房照与规划位置不符的处理意见,宣布该房照作废。 讨论 :市建设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4,四、行政救济,1.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给付等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在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
15、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合法性或适当性审查,在60日内依法作出包括决定维持、决定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方面的处理决定。,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5,案例:某乡人民政府根据县水利局关于征收兴建水利工程费用的决定,向张某征收费用,张某对乡人民政府收费的行为不服,并认为乡人民政府所依据的县水利局的决定也不合法,于是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乡人民政府收费行为和对县水利局有关征收工程费的决定进行审查。 讨论 :县人民政府是否应当受理?,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
16、础,第二节 行政法,26,四、行政救济,2.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有关人身权、财产权方面的行政案件。 (2)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起诉程序 :(1)起诉和受理。 (2)第一审程序。 (3)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 (4)执行程序。,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7,四、行政救济,3.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
17、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的违法责任原则 :违法责任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原则以行为是否违法为标准,而不问行为人有无主观过错。,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8,案例:2002年6月27日凌晨3时许,尹某位于某县县城东门外的“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以下简称门市部)发生盗窃,作案人的撬门声惊动了在街道对面“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招待所”住宿的旅客吴某、程某,他们又叫醒了该招待所责任人任某,当他们确认有人行窃时,即打电话110向警方报案,前后两
18、次打通了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并报告了案情,但县公安局始终没有派人出警。20多分钟后,作案人将盗窃物品装上1辆摩托车后驶离了现场。尹某被盗的物品为渔具、化妆品等货物,价值总计24546.50元人民币。案发后,尹某向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诉材料,要求县公安局惩处有关责任人,尽快破案,并赔偿其损失,县公安局一直没有作出答复。尹某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 讨论 :尹某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29,四、行政救济,3.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9、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的违法责任原则 :违法责任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原则以行为是否违法为标准,而不问行为人有无主观过错。,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30,四、行政救济,3.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 : 我国是以人身权、财产权来确定行政赔偿范围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损害非由行政机关的行为造成,或者损害虽发生在行政活动中,但由不可抗力造成,因而国家不负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
20、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应依法定内容递交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以法定形式和标准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31,案例:2005年8月25日凌晨,林某在某火车站仓库偷窃一包化肥,被某铁路公安处所属火车站派出所的联防队员抓获后,关押在该派出所,遭该所干警及联防队员的殴打、刑讯,造成林某脾脏破裂,胸腔内大量积血。经法医鉴定,林某属重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铁路公安处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 讨论 :铁路
21、公安处是否应给予林某行政赔偿?,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二节 行政法,回第3页,32,第三节 民法,阅读教材所提供的“活动导入”案例,并进行讨论 : 1. 你认为甲的说法对吗? 2. 甲应不应该返还金戒指?,活动导入,第三课 法律基础,33,一、什么是民法,1.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合法民事权利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34,二、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1.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
22、关系,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35,二、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2. 民事主体 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活着、有生命的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一般都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正确识别判断行为后果和理智处理事务的能力为基础,以年龄和智力状况为条件,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详见教材表52),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
23、三节 民法,36,案例:一日,华强用摩托车带着即将临产的妻子海英去医院,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出十几米远,华强和海英当场死亡。而海英腹中的婴儿却奇迹般地诞生并活了下来。然而,这个婴儿只能由其祖父母抚养,生活艰难。婴儿的祖父母痛不欲生的同时,以自己和婴儿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包括婴儿的抚养费、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30万元人民币。法院受理了本案,对交通肇事者除了进行刑事处罚以外,还判决附带民事赔偿原告20万元。讨论 :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合理吗?婴儿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吗?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37,二、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
24、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类。,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38,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1.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是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 实质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可能。 形式要件主要指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形式要符合
25、法律的规定。 无效的民事行为,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39,案例:被告侯某欲去某地购买大量盗版VCD,旨在转手出售获取高额差价。他找到原告王某商议,王某同意借出本金5万元,待VCD销售后,除返还王某的本金及利息外,所获取差价部分的利润由王某和侯某按64分成。为此,两人签订了合同。后来侯某的VCD在出售时被执法人员查获,连同未出售的大量VCD均被没收。侯某无力偿还王某的5万元借款。王某向侯某讨债不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侯某清偿本金和利息。讨论 :这个案例中,侯、王两人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0,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2. 代理
26、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可以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 代理使用的范围:代理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履行某些行政、财政义务;代理诉讼行为等。 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法律行为,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1,四、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1.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具体权益。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
27、节 民法,42,案例:小李家住一新小区临街的二楼,最近遇上了烦心事,楼下的邻居老陈将自己家的住宅改了一下,门朝街外开了一家小火锅店,生意非常好。这下苦了小李,每天楼下人声嘈杂,自家屋内也弥漫着火锅的味道。小李去和老陈理论,要求老陈恢复原来的平静,可老陈认为自己并没有改变房屋的结构,自己的屋子怎么利用都可以。无奈之下,小李将老陈告上法院。讨论 :小李能胜诉吗?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4,四、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1. 民事权利 债权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发生的根据不同,债可以分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
28、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5,案例:一日清晨,吴某发现院子内有一头怀胎的母牛,经辨认确信,此牛并非同村人所饲养,便向人打探失主,但未能找到。后吴某见牛即将临产,便精心饲养,添加许多精制饲料,母牛分娩时出现难产,吴某又速请兽医诊治。母牛顺利生下一牛犊。3个月后,牛的主人于某来到吴家,向吴某说明此牛系被他人偷盗而丢失,并向吴某索要母牛和牛犊。吴某要求于某支付饲料费100元和医疗费90元。于某认为,吴某饲养牛所用的饲料太精细,牛是被他人偷出来的,若在家中,母牛不会难产,因此拒绝支付190元。两人诉诸法庭。讨论 :两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法院应如何判决?,案例
29、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6,四、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1. 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法定性、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点。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7,四、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2.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
30、责任;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目的。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8,五、民事诉讼和仲裁制度,1. 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民事诉讼适用于没有仲裁协议的民事纠纷,它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方式。 2. 民事诉讼的管辖和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内,确定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课 法
31、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49,六、民事诉讼和仲裁制度,3. 仲裁概述 仲裁首先要有仲裁协议,即双方当事人须在事前的合同中约定了出现争议通过仲裁解决,或者在发生争议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将争议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协议应明确、肯定,并约定由具体的某家仲裁机构解决,且该仲裁机构存在。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4. 仲裁程序,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三节 民法,回第3页,50,第四节 刑法,阅读教材所提供的“活动导入”案例,并进行讨论 : 1. 你对犯罪的知识了解多少? 2.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活动导入,第三课 法律基础,51,一、什么是刑法,1.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
32、国刑法将各种犯罪分为十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 2. 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 。,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2,二、什么是犯罪,1.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的定义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
33、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3,案例:1998年2月17日午后,犯罪嫌疑人金某、朱某在中国和朝鲜的界江鸭绿江龙头冰道上与朝鲜公民非法兑换物资时,见朝鲜公民咸某赶一个牛爬犁拉着粮食路过。朱某上前与咸某搭话,金某乘机将爬犁上的一袋大米(约20千克)拽下,背起来就往中国境内方向跑,中途又交给朱某背着跑。当时被我边防人员发现,将金某抓获,把大米归还了咸某。次日,朱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讨论 :公安机关应否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案例
34、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4,二、犯罪构成,2.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确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总和。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缺少任何一个方面要件都不构成犯罪。(1)犯罪客体 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5,案例:被告人田某,25岁,农民。田某在两个月内分别在两个县内做案多起,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线杆和电话线,使当地的电话通信中断两天。此外,田某还盗窃了本县仓库内的电话线两捆。讨论 :此案中的犯罪客体是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6,(2)
35、犯罪客观方面 指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内容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及其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手段等。,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案例链接,案例:被告人薛某酒后因家庭琐事打骂其妻聂某,聂某不堪忍受跑离家中,薛某又追至周家打骂其妻。后回到家中,薛某仍打骂其妻。聂某无法忍受,于18时许在自家院内服“敌敌畏”农药自杀。后被人发现告知在家中的薛某,薛某说:“我不管。”当地干部群众将聂某送往医院时,薛某仍躺在床上无动于衷。聂某因救治延误死亡。讨论:薛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57,(3)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作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应当具备
36、的条件是: (1)必须达到一定年龄。 (2)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4)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随其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8,案例:被告人刘某不能忍受妻子与他人通奸,便生杀妻之念。2004年5月23日中午,刘某在妻子饭碗中投下剧毒。刘某明知妻子可能喂饭给孩子吃,但他因杀妻心切,听任
37、孩子被妻子喂食有毒的饭。结果,妻子一边自己吃饭一边喂饭给孩子吃,5分钟后,母子均中毒而死。 讨论 :刘某行为中的犯罪故意。,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59,案例:被告人陈某一天将一包注入灭鼠药的麦片放在租住宿舍的桌子上忘了拿走。后同住的三位同校学生将此包有毒麦片冲泡饮用,导致一人中毒死亡,两人重度中毒。讨论 :陈某是否构成犯罪?,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0,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侵害人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
38、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1,案例: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被两名嫌疑人报复砍伤。陈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两嫌疑人仍不罢休,持刀追赶陈某。当两嫌疑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9 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要求丁某
39、将自己带走,但遭拒绝。眼见两嫌疑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车(丁某倒地后,受了轻伤),自己驾车逃走。事后,陈某将摩托车还给了丁某。讨论: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2,三、刑罚制度,1. 刑罚的种类 主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将主刑确定为五种,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附加刑是指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刑法所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3,三、刑罚制度,2. 刑罚裁量制度 刑罚裁量
40、又称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 量刑有两大原则:一是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二是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4,三、刑罚制度,3. 刑罚执行制度 刑罚执行是指有刑罚执行权的司法机关,根据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将刑罚内容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减刑和假释是我国两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5,四、常见的几种犯罪及其处罚规定,1.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
41、一的行为。 本罪特点。 本罪处罚: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罪的,从重处罚。,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6,四、常见的几种犯罪及其处罚规定,2.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本罪特点。 本罪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7,四、常见的几种犯罪及其处罚规定,3.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本罪特点。 本罪处罚: 犯故意伤害罪的,
42、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8,案例:被告人邱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并持械互殴。当路人富某上前指认邱某持械伤人时,引起邱某不满,随即用手将富某推倒在地,导致富某冠心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讨论: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是,构成什么罪?,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69,四、常见的几种犯罪及其处罚规定,4. 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特点。
43、本罪处罚: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0,四、常见的几种犯罪及其处罚规定,5. 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特点。 本罪处罚: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4、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劫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1,案例:甲对乙的一块名贵手表垂涎已久。一日,甲骗乙说要给其介绍对象,让乙请自己喝酒,乘机将乙灌醉,然后将乙搀扶到一僻静胡同内,将其手表摘下拿走。讨论: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劫罪?为什么?,案例链接,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2,五、刑事诉讼,1. 刑事诉讼的概念与参与人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45、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和解决刑事案件的活动。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检查和审判人员之外的、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3,五、刑事诉讼,2. 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和代理 管辖,是指公、检、法各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回避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不得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
46、、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控诉方的指控,最初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反驳和申辩,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刑事诉讼,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制度。,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4,五、刑事诉讼,3. 刑事证据、强制措施和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证据的七种形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
47、资料。 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应该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5,五、刑事诉讼,4. 刑事诉讼的程序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第三课 法律基础,第四节 刑法,76,本课小结,1. 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反映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有了法律的规范和维系,市场经济才能良性运行,社会秩序才能稳定和谐,公民权利才能真正实现。3. 认真学习我国的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明确和了解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广泛权利和应尽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正确行使法律权利,认真对待法律义务。严格依法办事,自觉、主动地与破坏法制、侵害他人权利以及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使自己成为知法、懂法、会用法的高技能人才。,第三课 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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