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专题讲座ppt课件.ppt
《行政复议专题讲座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复议专题讲座ppt课件.ppt(6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行政复议若干问题从行政执法角度切入,行政复议知识,提升应诉水平,讲解流程,第一章,行政复议知识,Chapter 1,一、法律体系,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2003.1.1施行,2008修)贵州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2008.7.1施行),章,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8.1施行),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10.1施行),律,1,二、概念和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复议不收费,禁止不利变更,01,02,0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机
2、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三、复议范围,肯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其它,具体行政行为101,三、复议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否定,2011年-2015年贵州省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行为行为类型,2011年-2015年贵州省行政复议案件涉及领域,三、复议
3、范围,附带,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赔偿,国务院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提出未提出,四、复议与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择,四、复议与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四、复议与诉讼,对
4、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终局裁决,五、参与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5、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五、参与主体,复议机关复议机构复议人员,复议机关,五、参与主体,复议机关,六、举证责任,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申请人,六、举证责任,被申请人应当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被申请
6、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六、举证责任,调查取证,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行政复议人员可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七、期限,申请,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如何计算?障碍消除、诉权告知、内容知晓,60日,七、期限,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7、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5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七、期限,受理,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符合受理条件,七、期限,答复,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8、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特殊情形,10日,七、期限,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延期,60日,七、期限,特殊,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八、中止与终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
9、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中止,八、中止与终止,(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
10、事拘留的。,终止,九、决定类型,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维持,九、决定类型,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纠错,九、决定类型,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
11、的;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驳回,2011年-2015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方式,十、注意事项,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执行,十、注意事项,救济,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十、注意事项,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第三十六条 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专题讲座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362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