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关制度课件.ppt
《民法相关制度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相关制度课件.ppt(5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特征: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是合法行为.,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二)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包括意思以及表示两个方面。,(二)意思表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2、与生效(一)成立通常情况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3个要素: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大多数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是一致的,但有例外。,(二)生效,1、法律行为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1、法律行为生效的实质要件,2、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指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3)推定形式(某种行为)(4)沉默形式(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3、2、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4.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同尚未生效 B.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 C.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 答案:C,4.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三、无效民事行为(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特征:(1)自始无效(2)当然无效(3)绝对无效,三、
4、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1、定金条款2、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中的流押或流质条款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超过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概述即“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指依照法律规定,由
5、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比较1、撤销前已经生效/自始无效,当然无效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3、行为效果不同4、行使时间不同,与无效民事行为的比较,(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思考一下: 为什么不将上述行为规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呢?,思考一下:,(三)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者撤
6、销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并非所有当事人都有撤销权撤销权须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方可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年),(三)撤销权,(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1、概念: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根据的法律事实请同学举例,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2、条件的特征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2、条件的特征,3、条
7、件的分类(1)附延缓条件(生效条件)(2)附解除条件(消灭条件),3、条件的分类,(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延缓期限(始期)和解除期限(终期)一定是未来的期限(未必是具体日期)一定是注定要发生的,(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代理的基本理论(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相对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思考:代理制度的意义何在?,第三节 代理制度,一、代理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4
8、、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法律特征,2.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09)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参考答案:D,2.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09),(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代理与委托2、代理与代表3、代理与行纪,(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三)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2、法定代理-依据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人民法院或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三)代理的种类,二、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相关 制度 课件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1333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