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加工贸易主要监管规定的具体应用(63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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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外加工贸易主要监管规定的具体应用 -加工贸易业务政策介绍,2016年5月,区外加工贸易主要监管规定的具体应用 -加工贸,区外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和常见问题加工贸易问题处理的基本要求,区外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和常见问题,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一、关于加工贸易企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署令第219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一、关于加工贸易企业,第二条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承揽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海关监管。第四十二条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经营企业
2、,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二、关于专料专放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署令第219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关于专料专放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十条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
3、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十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第四条关于办法第十条(一)“分开管理”是指加工贸易货物应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存放,分别记帐。对确实无法实现货物分开存放的,须经主管海关在审核企业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确认其能够通过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加工
4、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数据信息流分开后,认定其符合“分开管理”的监管条件。企业应当确保保税货物流与数据信息流的一致性。,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四条关于办法第十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海关备案的场所”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以及加工贸易业务时向海关备案的经营场所。(三)加工贸易企业改变或增加存放场所,应经主管海关批准。主管海关应要求加工贸易企业提交注明存放地址、期限等有关内容的书面申请和存放场所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如属租赁场所还需提交租赁合同。 除外发加工等业务需要外,加工贸易货物不得跨直属海关辖区进行存放。,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海关
5、备案的场所”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以,常见问题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混合存放、混合生产加工贸易货物存放于非备案场所加工贸易货物跨关区存放,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常见问题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三、关于专料专用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署令第219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三、关于专料专用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十七条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
6、不得串换。,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十七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1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第七条关于办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申请内部料件串换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税料件之间以及保税料件和进口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条件。,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七条关于办法第二十七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关税税率为零,且商品不涉及进出口
7、许可证件管理的条件。(三)经营企业因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发生串换,串换下来同等数量的保税料件,经主管海关批准,由企业自行处置。,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规定三:加贸司关于厦门海关加工贸易料件串换管理原则的复函加贸函201351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三:加贸司关于厦门海关加工贸易料件串换管理原则的复函,第一条如企业料件串换并未事先向海关申请并征得海关同意,系未经海关批准擅自调换保税货物行为,涉及违规、走私嫌疑,应当移交缉私部门,由缉私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一条加工贸易监管
8、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条对擅自串换的料件能否免税核销应主要依据是否符合料件串换规定以及保税料件(制成品)是否复出口,涉及违规、走私嫌疑的应当移交缉私部门处理。保税料件串换后的核销业务与缉私部门是否立案、处罚无关,不应将缉私部门已进行处罚作为海关对相关料件免税核销的依据。,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一)企业擅自进行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经查符合串换条件的,海关应当要求其整改,整改完成后可以予以保税核销。(二)企业擅自进行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不符合串换条件的,海关不予保税核销。(三)企业擅自进行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含与进口非保税料件和国内采
9、购料件之间串换),导致保税件脱离海关监管,海关不予保税核销。,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一)企业擅自进行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经查符合串换条件的,海,常见问题加工贸易货物擅自串换涉证、涉税商品串换不同规格间商品串换,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常见问题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四、关于外发加工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署令第219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四、关于外发加工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十四条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得将加工贸
10、易货物转卖给承揽者;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经营企业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十四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十五条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不运回本企业。第二十六条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实施监管的,经营企业和承揽者应当予以配合。,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二十五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
11、年第21号,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第六条关于办法第二十四条(一)企业应当在货物首次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备案外发加工基本情况;企业应当在货物外发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申报实际收发货情况,同一手(账)册、同一承揽者的收、发货情况可合并办理。(海关对资信良好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实际收发货情况申报时限。)企业外发加工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海关变更有关信息。,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第六条关于办法第二十四条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以合同为单元管理的,首次外发是指在本手册项下对同一承揽者第一次办理外发加工业务;
12、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首次外发是指本核销周期内对同一承揽者第一次办理外发加工业务。(三)对全工序外发的,企业应当在外发加工备案时缴纳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保函。企业变更外发加工信息时,涉及企业应缴纳外发加工保证金数量增加的,企业应补缴保证金或者保函。,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二)以合同为单元管理的,首次外发是指在本手册项下对同一承揽,(四)企业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外发加工手续,或者实际外发情况与申报情况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工贸易监管主要规定与常见问题,(四)企业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外发加工手续,或者实际外发情况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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