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基础知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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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的基础知识-PPT课件,专利的基础知识-PPT课件,一、申请专利的重要性:,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一、申请专利的重要性: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二、专利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2)发明分为产
2、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二、专利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是指对,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
3、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
4、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
5、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
6、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条件: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二)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四、不丧失新颖性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
7、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四、不丧失新颖性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五、专利的特性: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1、具有独占性。我有专利,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五、专利的特性: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1、具有独占性。我,2、具有时间性。只有在专利保护期内才受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中途丧
8、失,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一项发明在那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那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别的国家则不予保护。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
9、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2、具有时间性。只有在专利保护期内才受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六、专利先申请原则:,有了技术成果是先申请专利还是先发表论文?在我国,审批专利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专利,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须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该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六、专
10、利先申请原则:,七、什么是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1、职务发明: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
11、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七、什么是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1、职务发明:专利法第六条规,2、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
12、人为专利权人。,2、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八、不侵犯专利权的规定:,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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