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行政行为原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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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行政行为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行政行为原理,2015年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00余元。当事人首先打110向警察反映问题。,2015年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来到店里,告诉用餐的肖先生和朱先生,这事情他们管不了,因为属于价格纠纷,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建议找物价局。该网友于是拨打物价局电话,物价局值班人员说太晚了,而且是放假期间,让他们还是找警察协调解决
2、。民警离开后,肖、朱两人和店方僵持直到5日凌晨,肖先生第二次报警后,双方被带到辖区辽宁路派出所。民警出面协调,让肖、朱二人先把钱给人家。最后,当着警察面,肖先生掏出800元给了店老板,南京朱先生支付了2000元。,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来到店里,告诉用餐的肖先生和朱先生,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作出批示,市长张新起立即召集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措施。10月6日,青岛官方微博“青岛发布”表示: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及市北区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到该大排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大排档“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
3、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6日晚,青岛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6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烧烤店作出9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日下午送达该店。同日,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店发出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并于当日送达。,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10月7日,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严厉谴责善德成烧烤店恶意宰客的行为,指出将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
4、渠道,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避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游客对有关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和监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行政行为原理,同日,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指出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将及时协调办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
5、益。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同日,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和旅游局发出关于“善德成烧烤店宰客”处理情况的通报,对工作监管及问题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疏漏,特别是部门衔接、职责履行、工作态度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大检查。当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和旅游局发出关于“善德成烧烤店,目录,目录 什么是行政行为1狭义具体行政行为原理2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教材定义:行政主体
6、为规制行政关系,行使职权,具有行政法意义的行为。多重含义,什么是行政行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行政行为原理,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不具备行政法上意思表示的活动意思表示(Willens Erklaerung/declaration of intent):将企图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法律效果:法律权利、义务的设定、变更或消灭。,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不具备行政法上意思表示的活动,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说明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对事实作出的说明或者对行为的理由作出的解释。e.g. 天津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事实行为列举,告知
7、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告知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众有关事项的行政行为。e.g.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行政事实行为列举告知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告知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事实行为列举,执行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为了帮助作出行政决定或实现一个已经作出的行政决定而实施的行为。e.g. 交通警察安装红绿灯;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事实行为列举执行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为了帮助作出行政,行政事实行为列举,协商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与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和相互商量等行为。e.g. 行政立法的公开征求意见(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九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
8、四、十五条);行政处罚前的听证会(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事实行为列举协商性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组织与行政相对人或社,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指导:行政组织发布信息以引导或者诱导个人或组织自愿地作为或者不作为。e.g.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中秋月饼食品安全监管提示:“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消费者需适量食用。”,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指导:行政组织发布信息以引导或者诱导个人,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调
9、查:行政机关在做出一定行政行为之前,收集有关信息资料的行为。e.g. 1996年行政处罚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行政事实行为列举行政调查:行政机关在做出一定行政行为之前,收,行政事实行为列举,信息公开:行政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e.g.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事实行为列举信息公开:行政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辨析,行为是否是设定、变更或消灭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意思表示事实行为完全可能有法律“后果”(不是“效果”),但该后果不是由行政组织的意思促成的
10、而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组织确认某个事实存在,本身不对权利或者义务的变更产生相应的意思表示,但是这种行为与相关的法律结合起来,就会对行为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e.g. 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辨析行为是否是设定、变更或消灭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意,行政事实行为辨析,e.g. 马光俊不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侏儒街道办事处等地矿行政决定案(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3卷)第81号案例)侏儒街道办事处等五被告共同制发关于停止蔡甸区国有洪北林场森林地带石材开采行为的通知“通知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内容而异
11、。若通知的内容为单纯告知此前作出的行政决定内容,或重复引述行政合同条款,对外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若通知同时具有针对特定相对人独立产生实际影响的内容,应属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辨析e.g. 马光俊不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行政事实行为合法要件,符合法定管辖权 e.g. 公安机关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符合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e.g. 2012年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事实行为合法要件符合法定管辖权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讲-行政行为原理,行政法律行为定义:行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实现某种法律效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分为行政私法行为和行政公法行为。行政私法行为:行政组织实施的主要由民法调整的法律行为行政公法行为:行政组织实施的主要由公法调整的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私法行为列举,行政私法行为列举,行政私法行为列举,辅助行为:行政组织为了辅助其行政职能的实现而进行的主要由民法调整的行为。 e.g. 购买办公用品、聘请建筑商修建办公大楼、招聘保 安、购买办公软件经营行为:行政组织代表国家参与具有营利性的经济行为。 e.g. 出租多余的办公用房、将食堂承包、设立国有企业、经 营国有财产(如土地
13、)服务行为:行政组织以私法方式实现公共服务 e.g. 政府补贴、国家助学贷款,行政私法行为列举辅助行为:行政组织为了辅助其行政职能的实现而,行政私法行为的公法控制,公共目的法律授权预算控制程序要求司法监督 e.g.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检察院提起 公益行政诉讼,行政私法行为的公法控制公共目的,行政公法行为分类,行政公法行为分类,具体 v. 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区分的标准,具体 v. 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人
14、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
15、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由来,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标准,修改前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1999) 第三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 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什么是“普遍约束力”?,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的标准修改前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1,界定“普遍约束力”,对象是否特定:统计后的可确定性(identifiable)而非对象数量多
16、少;对象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是否可以反复适用:有效期间内对某种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是否不断地得到适用区分整体与部分:在整体上充斥着抽象规则的文件,如果有一部分内容是涉及特定相对人的,那么,只要相对人针对该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提起诉讼,该文件即可构成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界定“普遍约束力”,看能否直接进入执行过程。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直接的执行力;而一个抽象行政行为不能作为直接的执行根据,必须有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中介,才能进入执行过程。,最高院行政庭对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释义:看能否直接进入执行过程。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直接的执行力;而一个抽象行政行为不能作为直接的执行根据,必须有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中介,才能
17、进入执行过程。,看能否直接进入执行过程。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直接的执行力;而一个,区分具体/抽象行政行为某地文化局发出通知要求市内一批娱乐场所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年检某地司法局规定从某日起70岁以上的律师不予注册。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对全市某类车辆在概念某月某日进行一次年度登记审核。某县城规定所有啤酒批发商必须只能经营本地啤酒。,区分具体/抽象行政行为,区分具体/抽象行政行为,某县政府发布公告:禁止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某市城管局要求水果经营户张三随时清除“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垃圾杂物。某市全市节约用水规定要求千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当年必须减少10%的用水量。所谓用水大户在当地实际上只有两家企业。,区分
18、具体/抽象行政行为某县政府发布公告:禁止今年春节燃放烟花,区分具体/抽象行政行为,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董永华等108户被拆迁户与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纠纷案1998年2月10日,因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以下简称北苑小区)进行旧城改造,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垫江县政府)作出垫府发(1998)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北苑小区范围内住户的房屋拆迁事宜,包括拆迁时限及奖惩办法,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办法、优惠政策、拆迁组织管理等内容。一审原告认为该文件所规定的补偿安置标准过低,不断向垫江县政府反映、申诉。,区分具体/抽象行政行为重庆市
19、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董永华等10,2000年7月7日,垫江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一审原告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同年7月22日,一审原告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8月7日作出渝府复裁(2000)15号行政复议裁定书,认为垫江县政府发布文件的行为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复裁200015号行政复议裁定一案,重庆市高院维持复议裁定。原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年7月7日,垫江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一,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重庆市高院垫江县政府发布的关
20、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从针对的对象看,尽管范围限于北苑小区,但并没有特指小区内的某个被拆迁单位或被拆迁户,而是泛指位于小区内的全部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从效力上是否可反复适用看,尽管该文件因北苑小区的拆迁而产生,也将因北苑小区拆迁结束而终止其效力,但在拆迁期间,对小区内的不同单位和个人均可反复适用,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是,最高院垫江县政府作出的垫府发(1998)2号通知中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办法以及未按通知执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涉及到当事人权利义务,上述内容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北苑小区的全部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上述内容的效
21、力只适用于北苑小区旧城改造范围的被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其效力不及于其他对象,不能反复使用,一旦北苑小区的拆迁工作完成,该通知即失去其效力。,最高院,该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别超过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并经拆迁动员单位督促后,仍拒不拆、搬的,在给予一定经济惩罚的基础上,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该规定不仅为相对人设定了义务,而且规定一旦相对人未履行义务,将直接承担被强制拆除的法律后果。,该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别超过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综上,垫江县政府垫府发(1998)2号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含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的
22、规定,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重庆市人民政府认为该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行政复议的范围的理由不能成立,其作出的渝府复裁(2000)15号行政复议裁定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综上,垫江县政府垫府发(1998)2号关于认真做好北苑小区,具体行政行为分类,内部行政行为 v. 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基于行政隶属或者协作关系对内部相对人实施的行为。外部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基于行政管辖关系对外部人员实施的行为。两者都是行政法关注的对象,也应该都是具体行政行为,尽管行政诉讼和复议制度目前主要救济外部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分类内部行政行为 v. 外部行政行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十
23、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1999年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2005年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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