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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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老年人生命安全,根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达标攻坚行动,全面消除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各乡(镇)敬老院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到2022年底前,实现消防设施达标,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或备案率达到K)0%。因原设计不足,或因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由县政府集中研究处理。房屋质量安全
2、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养老机构,依法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二、改变标准(一)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设备标准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设备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5-2014(2018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改变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筑,须有不动产登记或使用权证明(含所在乡(镇)对养老服务设施现状的书面认可证明)。租赁房屋开办的养老机构,需事先取得产权所有方书面认可。(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严格落实消防法、消防条
3、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消防安全标志(GB1395).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7-2014)。三、整治方式县级层面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民政、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和达标创建各项工作。乡(镇)敬老院均属于消防安全达不到规范要求同时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置条件不齐全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开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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