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3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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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合理处置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安全运行。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看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为区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包括:
2、(1) 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区委、区政府认为有必要作出应急响应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属行业领域未编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的,启动本预案,并依照本预案的流程和方法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事故所属行业领域有编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依照专项应急预案的流程和方法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别依照国家、省、市相关预案执行,但前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仍适用本预案。非跨镇、街道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由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依照本镇(街道)相关预案进行。1.4 事故分级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
3、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HI级(较大)和IV级(一般)。1. 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辅助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支持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依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发布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3)条
4、块结合,属地为主。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本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以各镇政府(街道办)为主,区有关部门密切协同。(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整合全区各方面应急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和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理念、技术和装备,依法规范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程序及方法,加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计、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实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存、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1.6预案体系本预案属于佛山市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适用于本区区级生产安
5、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处置。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各类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或专业)应急预案、区负有安全生产监视管理和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或专业)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成。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区有关部门、镇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区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区有关部门管理的专
6、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所在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或协调、协助工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履行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镇(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由本级党委、政府确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等。2.2 区安委会职责统筹、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定期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协调区人武部和驻区武警部队加
7、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3 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1)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统筹建立健全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2)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3)统筹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视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协调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协同。(6)负责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并与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7)完成国家应急管
8、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2.4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4.1 现场指挥部设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需要,事发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成立镇级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区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与镇级现场指挥部合并为一,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选址和设置,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照便于靠前指挥、便于交通进出、尽量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等原则,借用事发区域周边固定建筑物(房屋),或在事发区域周边搭建野战帐篷,或利用应急指挥车辆设置。现场指挥部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
9、备设施,加强通信保障,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通畅高效。2.4.2 现场指挥部指挥官总指挥:I级应急响应时,区委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级应急响应时,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In级应急响应时,区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IV级应急响应时,协调该项工作的区委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的应急救援指挥决策工作。副总指挥:I级应急响应时,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分管领导、事发地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II级应急响应时,区分管领导,事发地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In级应急响应时,协调该项工作的区委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事发地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IV级应急响应时,事故发生行业领
10、域的区主责部门、区应急部门、承受主要救援任务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事发地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统一指挥全区的应急救援指挥决策工作。现场指挥部成员:I级、级应急响应时,事故发生行业领域的区主责部门、公安部门、区应急部门、承受主要救援任务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事发地镇(街道)相关领导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In级应急响应时,事故发生行业领域区主责部门、区应急部门、承受主要救援任务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公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事发地镇(街道)相关领导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IV级应急响应时,事故发生行业领域的区主责部门、区应急部门、承受主要救援任务的部门、公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事发地镇(街道
11、)相关领导作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决策工作。2.4.3 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现场指挥部临时成立工作组,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工作组一般包括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交通管控组、医疗卫生组、通信保障组、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救灾救助组、专家支持组、灾情监测组、设施保障组、善后处置组、调查评估组等。(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部门和事故发生行业领域区主责部门牵头,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指令的接收和传达、沟通协调、文字材料的起草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由区消防救援部门、事故发生行业领域区主责部门和区应急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会商研判,研究拟订具体
12、处置方案,经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统一指挥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3)治安交通管控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属地镇(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救助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管制;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疏导周边交通,开拓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营路线改线、运力调整等工作。(4)医疗卫生组。由区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采取
13、有效措施防止和操纵传染病的爆发流行。(5)通信保障组。由区经济科技部门牵头,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组成,负责现场通信保障,组织恢复灾区通信。(6)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由区宣传部门和事故发生行业领域区主责部门牵头,负责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新闻通稿,及时发布事件相关信息;负责舆情监测与管理,组织引导社会舆论。(7)救灾救助组。由属地政府(街道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协同,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紧急安置,及时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根本生活;必要时,经报请同级政府批准,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8)专家支持组。由事故发生行业领域区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领域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
14、。负责协助制订现场处置方案,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9)灾情监测组。由事故发生行业领域区主责部门牵头,气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协同,对灾区环境质量、水质、疫情等危险源进行应急监测,防止次生灾难发生。(10)设施保障组。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电力、交通、供水、燃气等抢修,做好抢险物资、工程机械等必要救援物资装备的保障。(11)善后处置组。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善后工作,合理安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12)调查评估组。由应急部门牵头,负责开展事故理由和灾情调查,组织事故灾难评估。以上工作组可根据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2.4.4现场指挥部组成部门
15、及职责(1)区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环节事故、非煤矿山(爆炸除外)事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指导、协调和参与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粮食部门管理的粮食企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电力行业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牵头协调开展电力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存和供给保障。(3)区住建水利局:负责牵头水利工程(含洪水引起水利工程应急)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房屋建筑施工事故、石油自
16、然气管道事故、城镇燃气储存经营事故、加氢站生产安全事故、供排水工程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开展燃气管道、城市燃气设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协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燃气企业参与石油、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调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保障事故救援过程中城镇公共供水的供给;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马路水运工程和城市道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港口码头生产安全事故、汽车客运站事故、城市公共汽电车事故、道路(桥梁、隧道)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17、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保障事故应急救援运输工具,开展事故中相关人员及货物转运等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事故灾难损坏的交通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5)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含幼儿园、教育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内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助开展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6)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负责组织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含储存)环节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移动、电信、联通、铁塔
18、等通信运营商和公司,做好事故灾难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助开展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住宿业等)、商贸流通行业(汽车流通、旧货流通)、会展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7)公安分局: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包含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运输事故,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使用事故,烟花爆竹燃放事故以及大型
19、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组织事故灾难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事故责任人监控等工作;协助属地政府(街道办)撤离事发期间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做好灾区和安置区的治安管理;积极防卫和合理处置因事故灾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8)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在事故中死亡人员遗体的转运处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社会救灾捐赠工作。(9)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危
20、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涉及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依照佛山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负责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对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治理、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0)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渔业船舶事故、农用机械(田间)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1)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权威发布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在旅游景区、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旅游场所特种设备事故除外)的
21、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单位和演艺活动、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在高危性体育经营工程活动、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织在医疗卫活力构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除外)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指导、协调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疾病预防操纵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场所传
22、染病疫情的传播、曼延;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建设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及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市政燃气管网公用管道等事故除外)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负责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打扮品经营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在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中,提供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协助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发生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4)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非永久性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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