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复习与巩固(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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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复习与巩固(附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OO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参考答案】:D2、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行为实施地法B、出票地法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D、付款地法【参考答案】:A【
2、解析】:场所支配行为”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原则,国际私法中系属公式之一行为地法就是源于此。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对票据行为一般依据行为地法。我国票据法第98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第99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3、甲男与乙女结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直至打架、分居。乙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某县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在判决中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甲、乙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2个月后,乙女想起她的一件祖传玉器被甲男占有
3、,该玉器系乙女结婚后其父所赠,后来乙女给了甲男。乙女在诉讼过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法院判决也未涉及此物。乙女如想要回玉器。可以。A、上诉B、申诉C、申请再审D、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离婚案件中的财产问题,该案中离婚判决已经生效,玉器这一财产未经处理,只能另行起诉来解决这一财产。该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不能再上诉,玉器未经审理,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A、B、C项都不正确。本题只要考生理解上诉、申请再审的要求、特点就可以解答本题。4、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4、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B、胡某返还之后,有权要求李某返还价款C、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胡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遗失物的所有权取得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该条规定,在通常情况
5、下,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遗失物的买受人不能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可要求买受人返还该遗失物。遗失物的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遗失物的出让人追偿。但是,遗失物在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上出卖的,权利人请求买受人返还遗失物韵所有权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以维护受让人对正当交易的合理信赖和合法利益。权利人支付的费用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追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项。5、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C、
6、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参考答案】:C6、人民法院是否同意回避,采用何种方式?OA、判决B、裁定C、决定Q早D、调解书【参考答案】:C7、在下列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通知行即为议付行B、信用证的规定可以与合同的规定不一致C、买方作为开证申请人可以修改信用证D、卖方是根据信用证开出汇票的出票人和受益人【参考答案】:D【解析】:通知行和议付行不一定是同一家银行,“单证必须相符,信用证由卖方出具,买方不得修改,因此ABC错误8、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
7、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尚公从何进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A、2月B、5月C、7月D、9月【参考答案】:B【解析】:著作权的取得时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修改定稿之日即为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完成创作之日。依我国法律,著作权的取得是一种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属于自动取得,版权登记并非取得著作权的条件。所以本题的答案应当是B,即5月份取得著作权。9、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8、B、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I)、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参考答案】:C10、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二第30题)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C、警犬辨认不可以
9、,心理测试结论可以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参考答案】:D【考点】证据的种类【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签定结论:(6)勘险、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7种证据种类的证据材料,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根据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的含义与特征,无法将其划入以上7种证据种类中,即它们都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因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选项D正确。对于心理测试,还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
10、规定:“CPS多道心理测试(俗称测谎)鉴定结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结论不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使用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但不能将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11、B市D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143254.25元人民币,但在判决书中误将该数写成14352425元人民币。现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种情况下,B市D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一失误?A、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收回原判决书B、制作一份裁定书,说是原判决书中的失误C、以决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中的失误D、
11、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判决书中的失误【参考答案】:B【解析】:考查判决书的笔,误如何补正。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裁定书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判决书适用于实体事项的解决,A项不对,用决定书、通知书纠正判决笔误都不对。首先记住裁定适用于程序事项,然后再记第140条规定的11项内容。12、甲乙两人达成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卖给乙10万公斤苹果,双方就合同部分内容约定不明确,且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其内容。在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价款不明确的,合同应按照订立合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甲交付苹果的地点不明确的,合同应在甲所在地履行
12、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乙可以随时履行,不过应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D、甲交付苹果义务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应由甲负担【参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六)履
13、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根据第二项的规定价款不明时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而非订立合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A选项错误,当选。根据第三项的规定,甲交付草果地点不明确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即甲方所在地履行,B选项正确,不当选。C选项关于履行期限的说法符合本条第四项的规定,不当选。D选项关于履行费用的说法符合第六项的规定,不当选。13、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O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
14、累犯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甲成立累犯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参考答案】:B14、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管辖的知识。解答本题的直接法律
15、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八条规定。依据该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即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故应由王坚被监禁地C市丁区人民法院管辖。从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向看,对民事诉讼法部分的考查与对刑事诉讼法的考查方式类似,即重点考查考生对诉讼法条文的掌握运用程度。既然程序法试题中基本上没有理论性的题目,大多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那么在复习时就不需要过多地钻研理论问题,只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法律条文及相关
16、的司法解释。从往年的考试结果看,只要对条文记的牢固,一般在诉讼法部分不会丢太多的分数。也就是说,这是考生易得分之处。15、甲、乙于2005年5月4日签订一项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6年10月30日,到期未还,则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6年8月,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6年12月31日,并书面通知了丙,丙对此不置可否。2007年2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向丙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根据案情,下列哪项表述不正确?A、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B、甲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乙和丙偿还欠款C、就保证范围而言,丙
17、对乙逾期还款的滞纳金不承担保证责任D、根据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丙对甲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参考答案】:A【解析】: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甲、乙延迟还款期限,未经丙的书面同意,故对丙而言,保证期间为原约定还款日起6个月内,即2007年4月30日之前。因
18、此,2007年2月1日甲仍有权要求丙还款,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第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国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故C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并未约定丙的保证方式,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D选项正确,本题应选错误的A选项。1
19、6、甲公司申请县法院强制被告乙公司履行欠款200万元的判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案外人丙公司的财物扣押,并因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物灭失。丙公司请求法院赔偿。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丙公司申请赔偿,应先要求有关机关确认法院的执行措施违法B、因无法执行回转,应给予丙公司国家赔偿C、因执行由甲公司提出,应由甲公司赔偿XD、县法院应自收到丙公司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参考答案】:B【解析】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司法赔偿的确认程序。丙公司的损失由法除原因造成,且无法执行回转,根据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给予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
20、申请之日起21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17、王三购来的一块玉石,朋友孙四借去欣赏,因孙四擅长雕刻,遂将其刻成一尊精美佛像,价值较以前大为增加,佛像应归谁所有的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佛像应由王三、孙四共有B、佛像应归王三所有C、佛像应归孙四所有D、佛像归孙四所有,但他应对王三进行补偿【参考答案】:D【解析】: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财产。对于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司法实践中的一般做法是:未经他人同意在他人所有物上进行加工造成损失的,加工人应负赔偿责任。当事人就加工物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当加工增加的
21、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是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18、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B、以偷税罪处罚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D、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参考答案】:D19、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拘留,在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侦查人员告知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问以下哪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OA、犯罪嫌疑人张某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配
22、偶代为聘请律师B、由于拘留前张某是A市市长,故其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C、张某的律师接受聘请后,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张某了解有关案情,为张某申请取保候审,还可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涉嫌的罪名,并查阅侦查机关有关张某的犯罪事实材料D、张某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检察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同时在律师会见张某时应派员在场【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律师和侦查机关的行为。根据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第10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
23、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张某的配偶属于张某亲属,故其有权代张某聘请律师,选项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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