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精选综合测试题(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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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精选综合测试题(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依照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性质的表述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B、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C、律师是依法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D、律师是指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参考答案】:C【解析】:A项是律师法出台前律师暂行条例的提法,该法对于律师概念的定义曾被认为是法制进步的标志之一,自此,律师不再是国家编制内的法律工作者,被全面推向社会,成为一支重要的司法力量,虽然仅有纸面上寥寥数字的区别,但却为律师行业带来了翻天覆地
2、的变化。只是事隔日久,不知这一段来龙去脉的考生很可能会误选。B项,“社会法律工作者”是个很含拗的定义,语意不甚清楚,如果是多选,很可能要被选中,好在单选时,我们可以采用排除法:C项正确:D项明显错误。2、检察员甲在办理一起受贿案时,通知证人乙到检察院提供证言,乙流露出不愿去的想法,甲随后办理手续将乙拘传。甲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A、办案需要B、履行职务C、工作失误D、违法办案【参考答案】:D【解析】:排除法3、以下关于法官职业道德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对象包括在职法官、离退休法官、法院借调人员、警务人员,以及法院内部其他工作人员B、只要具有中国国籍的法官,均受我国法官法的制约
3、C、法官只有在任期间内应遵守法官职业道德D、以上说法均不对【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测试“法官职业道德的特征”。法官职业道德的对象仅限于法官,其适用范围也排除了非业务工作的其他人员,所以A错误。空间效力限定在我国领域内的法官,所以B错误。法官职业道德主体的时间效力不仅限于其在任时期,也限定了具需终身遵守职业道德的时效。4、当发现生效判决有错误时,为维护司法公正,法官应该怎样处理?A、应当告诉当事人不要声张B、应保持沉默C、向原作出生效判决的合议庭报告D、可以向本院院长报告【参考答案】:D【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第十六条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
4、如果认为生效裁判或者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报告或者向有关法院反映。5、法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日的,予以辞退。A、10天B、5天C、15天D、20天【参考答案】:C【解析】法官法第40条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所以应选C。6、某公司聘请甲律师与乙律师共同作为代理人。讨论案件时,甲律师和乙律师的意见发生分歧。此时,甲乙律师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A、双方保留各自意见,提交法院决定B、通报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C、通报委托人决定D、提交全所律师大会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只是代理人,其最终的
5、意见应由被代理人作主。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三十六条律师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律师之间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及时通报委托人决定。7、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由何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下罚款?A、其所在公安机关B、其所在县级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C、其所在省级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D、其所在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律师法第46条第2款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6、,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本题A项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律师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对于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理。本题考查律师法律责任的问题,针对的是虽然已经取得律师资格但尚未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律师工作的情形,由谁处理,属于法条内容的直接反映,解答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这些规定的熟练掌握。注意区别第46条第1款与第2款的关系。8、以下不是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机构是A、大理寺B、刑部C、审刑院D、御史台【参考答案】:C【解析】: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矍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司法职能,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宋朝有审刑院,是宋太祖时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
7、的控制设立的。所以本题应选C项。9、下列有关行政许可听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某企业申请开办一家造纸厂,行政机关在审查时发现该厂距离该市的一条河较近,认为该厂会对河流附近的居民环境造成影响,那么行政机关应发布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B、行政机关欲许可在某地兴建机场,而兴建机场会有噪音污染,则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C、利害关系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D、如果利害关系人要求组织听证,那么听证费用应由利害关系入承担【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6条、第47条。10、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是A、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B、国有土地
8、使用权出让合同C、计划生育合同D、税务局委托法院拍卖其留置船舶的委托合同【参考答案】:D【解析】:二、行政合同的种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3.公用征收补偿合同4.国家科研合同。5.农村土地承包合同。6 .国家订购合同。7 .公共工程承包合同8.计划生育合同。11、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的,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A、由复议机关管辖B、由法院管辖C、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D、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9、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2000年3月8号最高法院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4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2、甲企业为了参加今年的全国财务评比,想搞个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某会计师事务所(国有企业)人员收受甲企业的财物,为甲企业提供了虚假的会计财务证明文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应当如何处理?A、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B、受贿罪C、提供虚假证明文
10、件罪和受贿罪D、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处断【参考答案】:A【考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解析】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
11、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参考答案】:CC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故甲构成本罪而不构成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如果行为人明知租用、借用枪支的人是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租用、借用枪支,却仍然出租或者出借,则成为租用、借用枪支人所实施犯罪的共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的规定予以处罚甲后来的行为应定抢劫罪,故选C.14、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由负
12、举证责任A、原告B、被告C、人民法院依法审查D、原告和被告二者之一【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贵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15、下列表述中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OOA、张某爱好搜集邮票,一次偶然发现邻居家的一封信件上的邮票非常漂亮,便将邮票撕下,为防止有人发现,随手将信件丢进垃圾筒B、黄某为某中学教师,为防止其班上学生出现早恋,要求所有学生的信件须经她查看后方能到自己手中C、郑某将其同事吴某的手机号码在网上公布,称有手机出售,致使吴某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D、公安机关为侦破一起刑事案,对犯罪嫌疑人
13、采取电话监听、检查通信等措施【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解析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选项A、选项B、选项C中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选项D中。公安机关为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措施是正当的。16、韩律师在代理一起经济纠纷诉讼案件时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对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A、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承担B、韩律师本人承担C、韩
14、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D、韩律师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的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协议后,按国家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收费。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只是作为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接受律师事务所委派去承办案件,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有合同关系,而与律师无合同关系,因此因律师
15、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只能依据委托协议向律师事务所要求赔偿,而律师事务所向责任律师在赔偿后追偿的,其依据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与当事人无关。17、“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A、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魏律【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十恶大罪的沿革。北齐律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世的“十恶”奠定了基础,后世隋律、唐律都以其为蓝本18、下列有关美国司法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与州法院组织系统B、联邦法院的判决对州法院审理相同案件具有约束力C、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源于1803年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D、联邦最
16、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或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参考答案】:B【解析】: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其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国一切法院均有约束力。19、冯某出于复仇的目的,将受害人杀害后,又将其财物拿走,对冯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罚?A、以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并罚B、按抢劫罪定罪处罚C、以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并罚D、按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参考答案】:A【解析】:冯某出于复仇的目的将受害人杀害是故意杀人罪,刚开始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后来将其财物拿走时才有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0、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
17、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
18、诉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国家赔偿法规定,违法行使职权对合法权益造成的具体行政行为才予以赔偿。21、李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其还应有一罪应判有期徒刑7年,李某还需要执行的最长刑期为A、7年B、9年C、10年D、12年【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数罪并罚。数罪并罚,应是先并后减,还需执行的最长刑期为(5+7-3)年。22、闫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闫某的秘书,在上任1年内,闫某先后接受送来的贿赂10万多元,其中有5万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闫某将其中2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
19、笔赌债,于是找到闫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闫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1.5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闫某要钱,闫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个月后保证偿还,闫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1万元给了张某,1个月后,闫某被告发。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所列问题。张某向闫某要钱还赌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A、敲诈勒索罪B、挪用资金罪C、诈骗罪D、内幕交易罪【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O23、4.唐律中有关拷讯的限制原则没有
20、以下哪一项?()A、依法有议、请、减等特权的不得刑讯B、老小废疾不得刑讯C、女犯不得刑讯D、拷囚不得超过三次【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司法制度。唐律中规定了刑讯的条件、方法及禁忌。刑讯方法。首先,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以杖外他法拷打甚至造成罪囚死亡者,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其次,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若拷讯数满仍不招供者,必须取保释放。凡有违犯,承审官须负刑事责任。其三,拷讯数满,被拷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同时规定了反拷的限制。唐律还规定对两类人禁止使用刑讯,只能根
21、据证据来定罪。一类是具有特权身份的人,如应议、请、减之人:二是老幼废疾之人,指年70以上15以下、一肢废、腰脊折、痴哑、侏儒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o【该题针对“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24、下列关于国际法院判决的说法正确的有:A、国际法院法官在对法院判决表决时可以弃权B、国际法院法官同意判决的结论,但不同意判决的理由,这种意见称为反对意见C、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必须履行D、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可向国际法院申请对判决强制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法院法官进行秘密评议并起草判决书,通过三读后进行表决,表决时法官不得弃权。故A选项错误。法官的个人意见实
22、际上有两种:一种是同意判决的结论,但不同意判决所依据的理由,此称为“个别意见”;另一种是既不同意判决结果也不同意判决所依据的理由,此称为“反对意见”。故B选项中意见应称为“个另4意见”,B选项错误。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故C选项正确。如有一方拒不成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故D选项错误。应当注意,国际社会没有超越国家之上的强制机构,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本题的应选项为C。25、张某被判处管制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
23、执行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A、期限为6个月,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管制执行期间B、期限为6个月,与管制同时执行C、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与管制同时开始执行D、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管制执行期间【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55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57条规定外,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张某被判处管制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为6个月,与管制同时执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26、某公司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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