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毕业要求制定与达成度评价的实施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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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毕业要求制定与达成度评价的实施规定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的要求,专业人才培养需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为进一步推动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各工科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毕业要求制定和达成度评价的机制与方法,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一、指导原则依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广西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对其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教学和持续改进过程中。通过评价,可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动
2、作用。二、组织框架1 .组织机构: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2 .主要参与人: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企业行业专家;3 .职责:确定和审查本专业各条毕业要求,评价分解的指标点与课程支撑关系的合理性;确定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权重值;制定和审查毕业要求评价方法;收集数据,撰写报告,提出持续改进要求。三、毕业要求制定机制1 .依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广西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师撰写培养方案,聘请企业专家全程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2 .组织责任教师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讨修改;3 .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4 .根据委员
3、会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5 .聘请校外专家对稿件进行审核,修改,最后形成定稿。四、毕业要求的制定和指标点分解依据工程教育认证的通用标准和各专业的补充标准、广西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业教师和校外专家共同制定毕业要求并进行指标点分解。在对指标点进行分解时,依据以下原则:一是指标点具有逻辑性,符合学生能力形成规律;二是指标点具有层次性,反映学生知识能力的递进关系或并列关系;三是指标点反映程度关系,符合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形成;四是指标点反映的能力要求转变为可观察性、可测量的学生行为能力的表现。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分解情况最终由学院教学指导委
4、员会审核确定。五、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1 .评价对象考虑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以本专业全体本科生作为评价对象,进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2 .评价周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评价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由课程责任教师进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一般每4年进行一次,保证每届学生均经过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3 .评价方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应包括直接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内部(如毕业生及教师的评价)和外部(如用人单位、社区等)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方式包括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问卷调查分析法。各项毕业要求适用的评价方法各有不同,有些项可能需要多种方法相结合,学院教学指导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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