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导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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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导引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效落实防控要求,进一步提高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及老年人群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区分低风险(本市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中风险(本市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或中风险地区)、高风险(本市出现高风险地区或机构出现院内感染)三个时期,制定本工作导引:一、加强组织领导必须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属地、部门、个人和单位“四方责任”。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养老机构院长(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养老护理员及院内工作的专兼职人
2、员组成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要求,全面负责养老机构院内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模版见附件1),组织实施健康监测、情况报告、应急处置、物资调配、卫生防护等工作,防控措施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一)养老机构院长(负责人):对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低风险时期保持手机畅通,中、高风险时期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低风险时期每半月、中风险时期
3、每周、高风险时期每日16时30分前向当地民政局上报机构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1.工作人员和老人数量;2 .工作人员和老人体温监测及身体、情绪状况;3 .机构人员进出情况,包括各级、各部门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情况;4 .机构消毒液、防护用品使用情况;5 .存在问题和困难。发现院内工作人员、老人体温异常、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立即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开展科学处置。(二)部门负责人:按养老机构院长(负责人)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分管部门工作和人员管理,切实发挥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三)一线工作人员:按机构负责人分配的任务,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每日早晚为老人
4、测量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有身体不适者随时测量,并做好健康记录;2 .每日查房不少于两次(不含测温),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3,每日做好工作区环境清洁消杀工作;4 .每半日为老年人居室通风(不宜少于30分钟),不宜直接开窗通风的,通过走廊或公共空间的门窗引导式或交替式通风解决,并做好人员保温,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5 .做好机构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及自身体温监测及宿舍通风工作。工作中,发现服务对象体温异常、突发疾病、
5、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立即向机构负责人报告。(四)其它专业岗位人员:如厨师、保安等岗位,根据机构设立情况自行细化职责。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规范(DB23/T2612一2020),切实抓好标准贯彻实施,健全完善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制度(模版见附件2)。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人员管理制度;(二)健康管理制度;(三)值班值守和报告制度;(四)清洁消毒制度;(五)食品安全制度;(六)疫情控制与隔离制度;(七)教育培训制度;(八)物资储备制度;(九)责任追究制度。四、科学设立防疫专区(一)隔离观察室(区)养老机构应
6、设置隔离观察室(区),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设施;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隔离室(区)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出现疑似症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在隔离室(区)进行隔离观察(具体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参考附件5)。(二)消杀缓冲区养老机构应在门外(或二层门内)设立物资消杀缓冲区,所有进入机构物品需经缓冲区进入,院内外人员不得以“手递手”的形式交接。送货人须做好体温检测、手消毒、鞋底消毒、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机构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进入养老
7、机构的物资采取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小面积的可以用75%医用乙醇(酒精)或含氯消毒剂表面喷洒、擦拭消毒。(三)家属探视室(区)各养老机构在通风较好、不形成人员聚集、不在老人生活区的场所设置探视室(区)。探视人员在保证规定时间、规定人数、规定路线、规定区域的前提下,进入探视室(区),进行有序探视。每次探视前后,需对探视室(区)进行全面消杀。五、加强出入管理(一)多方告知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清晰醒目防控告示。(二)严控人员进入1.低风险时期: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实行预约管理,控
8、制流量,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境外回国的探视人员应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并解除隔离一周以上,在探视前24小时内经核酸检测无异常。探视时,探视人员和老年人都应采取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在专门区域见面并避免相互直接肢体接触。2中高风险时期: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因特殊工作和防疫需要进入的,必须报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出具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规定区域按规定路线活动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进入机构前应按规定正确穿好防护服,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其离开机构后,所到区域应进行全面消毒。3.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内:(1)28日内在高风险区域逗留经历或接触
9、疫区人员;(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或次密接人员;(3)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237.(TC)人员;(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人员;(5)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人员;(6)有其他疑似症状人员。(三)加强门卫值守1.低风险时期:对上门维修检测、医疗服务等允许临时进入机构人员,机构安排专人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观察询问健康状况、旅行史等并做好记录。允许进入人员应当采取扫码、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在规定路线、规定区域内开展工作;其离开机构后,所到区域应进行全面消毒。2 .中风险时期:对上门维修检测、医疗服务等特殊原因需进入的人员应提供24
10、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构应安排专人对其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询问并记录旅行史和健康状况等。进入机构前应按规定正确穿好防护服,遵守相关防控要求,经消杀后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其离开机构后,所到区域应进行全面消毒。3 .高风险时期:因疫情防控需要及特殊原因需进入的,实行入院“五必须”制度:即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28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必须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且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后,方可进入养老机构,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其离开机构后,所到区域应进行全面消毒
11、。(四)规范员工管理养老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员工轮休返岗和入职上岗问题。1 .对于员工居住地公布发现有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者的,暂不要求回院,在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后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入院。2 .对于自诉体温超过37.0。C或有疑似症状者,暂不返院,应积极治疗,在家观察14天后再沟通确认。3 .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采取管控措施并解除隔离后,再到机构隔离观察室观察三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岗。4 .无上述问题者,纳入返院员工台帐,查看14天内活动轨迹,做好返院前核酸检测、体检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有第一款和第二款情形的不得返院,其它检测、检查正常者可以返
12、院。5 .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与机构工作人员同等管理。外包服务人员换岗应提前报养老机构负责人同意,并按员工返岗要求执行。6 .在岗员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核酸检测或每三天1次抽样核酸检测(抽样比例不少于30%);所有员工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不能接种的员工要调离一线工作岗位。7 .所有员工要做好每日体温、身体状况等情况登记汇总,并纳入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8 .明确在岗管理要求(1)低风险时期: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员工在养老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生活
13、必需品应采取正规渠道订购、送货上门的方式。尽量减少员工外出,必须外出采购或办事的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手消毒、鞋底消杀,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2)中风险时期: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工作人员适情采取7天或14天轮岗,上岗前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必须外出采购或办事,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外出采购或办事的工作人员,不得前往高风险区域或与到过高风险区域的人员接触,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鞋底消杀,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3)高风险时期:工作人员必须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
14、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五)明
15、确在院老人活动1.低风险时期:尽量减少老年人外出,控制外出人数和频次(每日不超过在院老人的5%),当日外出返回、未去中高风险地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无异常的老年人,返回时无禁止进入情形的,进院后单间隔离3天后,核酸检测阴性,可正常返回生活区;外出1日以上的,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无禁止进入情形的,进院后单间隔离3天后,无异常状况,可正常返回生活区,有发热等症状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症状消失后,方可返回生活区。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采取管控措施并解除隔离后,再到机构隔离观察室观察三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回生活区。2 .中风险时期:老年人原则
16、上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返回时无禁止进入情形的,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再到机构隔离观察室观察七天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回生活区。3 .高风险时期:严格执行机构老年人只出不进制度,特殊情况需要返院的,请示当地指挥部批准,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六)优化老年人返(入)院程序1.针对临时离院老年人、有条件且愿意长期离院在家休养老年人的返院,应暂在院外或家中观察14天以上,保持随访,视疫情发展和老年人情况,确定返院时间。2 .因特殊原因必须返(入)院的,应组织开展28天内行程轨迹调查询问,重点调查在此期间老年人在哪里、与谁接触,接触人中是否有在疫情多发地区中转的人员、是否有参加过聚会或未进行自我
17、防护情况下去过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是否有可疑症状的人员。3 .低风险时期:坚持“先预约、后入院”原则,经评估无异常的返院老年人,填写养老机构入院承诺书,经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和入院健康体检,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传染性疾病的方可入院,入院后在单间居住,经健康监测满7天无异常后,恢复院内正常生活。4.中高风险时期:暂停老年人返(入)院,因失能(失智)且子女、近亲属无法照料等特殊情况急需入院的老年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血清抗体阴性(接种新冠疫苗者呈现抗体呈阳人员由专业医疗机构确认)、肺CT影像正常和无传染病证明可入院,入院后单间隔离14天,再次核酸检
18、测无异常,方可进入生活区。5,隔离观察期间,与老年人密切接触的护理员等工作人员,其服务的区域和服务的老年人都应固定,并且其居住也应与其他在院人员相对隔离。(七)加强其它人员管理1.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使用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或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外包装后负责转交老年人。2食材类供应商不得进入院内,一律实行“零出入、零接触”配送。3.特殊专业类维修人员,如消防设施应急维修、燃气维修等,需向属地民政局报备后进入,同时做好进入人员的筛查登记、消毒防护等措施。院内工作人员和老人应疏散出作业区域,待作业区域完成环境物品消毒后正常返回。六、科
19、学实施消杀(一)建立消杀制度养老机构应建立定人、定点、定时的消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内部消毒工作,并严格做好消毒液保管。重点加大对门把手、无障碍扶手、电梯按键、公共通道、卫生间、门帘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以及老人、员工宿舍,厨房、洗衣房等特殊场所和外部物资的消毒工作。(二)分区分级消杀1.低中风险时期:(1)老年人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做好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2)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23次;(3)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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