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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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市委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1OO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执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执为抓手,深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升城镇燃气使用相关行业及其用户安全使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处置燃气行业风险,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安
2、全生产大和谐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X月16日至X月31日)以宣传贯彻XX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落实定期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养老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促用户及时更新老旧器具设备,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降低燃气使用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二)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隐患
3、大排查,实施气瓶产权置换,建立以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管理体系,所有气瓶采用二维码,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确保气瓶流向清晰。禁止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企业自有气瓶(或托管气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气瓶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液化气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规范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县住建、县应急管理、县交通运输、县公安、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三)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对使用天
4、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餐饮场所全面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商务、县住建、县城管、县应急管理、县市监、县公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四)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和老旧小区管道集中排查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地下燃气管网、庭院立管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
5、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实施“网格化巡查”制度,将燃气管网设施网格巡查,分块到人,责任到人,包干到人;完善管网信息系统,在管线系统和档案内明确标识出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埋深深度,确保管线信息记录真实无误、随时可查,确定城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多方管控,严防第三方施工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县应急管理、县市监、县公安、县城管、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三、职责分工(一)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用气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张贴画报、短信温馨提示和在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居民社区、工商业企业用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
6、、安全用气、应急处理等常识,讲解燃气事故案例,发放告知书,指导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全面排查,摸清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切实做到及时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二)县住建: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收集专项行动信息,及时整理上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三)县市监:负责对压力容器(含储罐、液化气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仪表的安全检查,对燃气质量和计量、燃气价格、燃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报废钢瓶、无二维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
7、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四)县交通运输:负责道路燃气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查处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行为。(五)县公安: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和破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恐人防、技防、物防设置。(六)县商务:负责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并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七)县应急管理:负责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者指导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八)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县城管:指导协调属地开展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堆土、基坑降水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监督管理。(十)县教科体:督促指导学校将燃气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十一)县委宣传部及县融媒体中心:督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
9、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和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宣传。(十二)发展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和气象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执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员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面。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次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全面检查整改。坚
10、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宣传、排查、整执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履职,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燃气行业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处置;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做好妥善处理等相关工作。(四)强化督促指导。由县住建牵头,县公安、县交通运
11、输等相关县直部门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具体工作详见附件;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于X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联合检查组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同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执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当地乡(镇)和职能部门并做好后续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工作。各有关部门检查总结报告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含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清单)于X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县住建121办公室;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加强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和对辖区内各企业隐患排查整执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将督
12、促指导情况及整改情况于X月14日前报送至县住建X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XXX”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消除我市城镇燃气用气风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月13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执时间2022年X月16日至2022年X月31日。二、整执范围全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用气设施。三、工作重点1 .整执燃气供应场站风险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以
13、及各类安全阀、压力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有关部门应定期开展燃气供应设施的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执,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城南分、派所)2 .规范瓶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购气登记,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XX市智慧燃气管理平台”。二是严控“黑气”市场源头,严禁瓶装液化气企业销售非自有瓶装气。三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1O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里制度及操作
14、规诲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城南分)3 .强化瓶装液化气治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要将我区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派所按照法定职责,在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形成震慑效应。(责任单位:派所、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城南分、区交警中队)4 .落实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职责,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充
15、装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非自有钢瓶的置换情况、充装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气瓶二维码信息标识应用情况、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检验机构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行为。重点对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市监城南分牵头,城建站配合)5 .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排查整执“灶、管、阀”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
16、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监城南分)6 .切实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执,推动保护装置安装和使用。按照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重点对酒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扫林当等各类餐饮场所的用气场地、气瓶存放、用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严防发生燃气使用事故。持续推动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全覆盖和正常使
17、用,抓好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牵头,城建站、各村社区、派所配合)7 .深化小区车库违规使用燃气整执,确保钢瓶“应清尽清”。区应设立举报电话,并张贴至各居民小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作用,做好对居民小区住户的政策宣讲、教育劝导、矛盾调处等工作;采取集中巡检、分散巡检、错时巡检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小区车库使用、存储液化气钢瓶巡检工作,并对车库内液化气钢瓶进行收缴,同时与市市场管理做好对接,确保收缴的液化气钢瓶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对收缴存在困难的,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确保“应清尽清”。(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城南分、派所、行执)8 .加大燃气使用安
18、全管理,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各村(社区)要排查摸清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状况,特别是独居老人、病残等用户家中瓶装液化气使用状况,做好安全用气提醒。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对用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责任单位:城建站、各村社区)。四、职责分工1.城建站要强化对城镇燃气企业源头管控,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确保对用户每年
19、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2 .食安办、城建站要督促指导餐饮行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餐饮用户燃气使用场所安装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同时牵头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3 .市监城南分要对整执行动中发现的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对收缴钢瓶的处置工作。4 .区交警中队和派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配送车辆依法查处。5 .派所要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6 ,行执
20、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7 .派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管理,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8 .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五、实施步骤1.自行排查阶段(X月16日-X月25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执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2集中整执阶段(X月26日-X月26日)。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执工作方案分阶段、分主次开展各项整执工作。3.检查验收阶段(X月27日-X月31日)。由区牵头
21、成立检查组,对此次专项整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向社会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六、工作要求1 .提高政治站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执行动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各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认领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执工作顺利完成。2 .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带队,第一时间开展检查,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3 .落实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持续推进整
22、执工作,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在整执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对工作成效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好燃气安全使用整执长效管理机制。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为了加强我街道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XX市安委办关于印发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燃气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整执目标坚持以X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管
23、理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长效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我街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我街道燃气安全水平。二、整执范围整执供应环节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三、整执内容(一)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1.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
24、统,统配送、统管理、统标准、统服务。2 .加强对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3 .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4 .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5 .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存瓶总重量超过1OO公斤(折合2瓶50公斤或7瓶以上15公斤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四、整执措施(一)严格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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